我国创业板市场展望及与中小企业板的比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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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板与创业板相关政策取向比较

(一)发行条件

我们将从公司主体资格、持续盈利能力、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管理这六个方面比较中小板与创业板在发行条件方面的异同,其中财务与会计是发行上市最基础的“门槛”之一,也是中小板与创业板存在差异最大的一个方面。

1. 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方面,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要求基本一致,如表4-1所示。

表4-1 中小板、创业板对主体资格的相同规定

?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体资格 18

?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创业板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可能处于成长发展阶段,业务范围不宜分散,因此,创业板对公司有单一主营业务的要求。 同时,中小板和创业板在对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的年限的规定上有所不同,如表4-2所示。

表4-2 中小板、创业板对主体资格的不同规定

中小板 创业板 ?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 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人没有发生变更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2. 持续盈利能力

中小板和创业板对于拟发行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规定总体一致,仅在个别细节上有所不同,如表4-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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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中小板、创业板对持续盈利能力规定的异同

同 ? 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 不存在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 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 业务、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控股股的重大不利变化 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异 中小板 ?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创业板对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要求有待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出台 持续盈利能力 ?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 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外的投资收益 ? 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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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独立性

中小板和创业板对于公司独立性的要求是一致的,如表4-4所示。

表4-4 中小板、创业板对独立性的相同规定

?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独立性 4. 规范运作

创业板相对中小板、主板,自然人持股、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内部人控制的可能性也加大,可能发生的风险比主板上市的公司高,因此为加强持续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应该会建立适合自身特点、更高更细致的要求。

目前出台的创业板相关规定中,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与中小板是一致的,如表4-5所示。

表4-5 中小板、创业板对规范运作的相同规定

规范运行 ?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