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成本会计案例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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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备料、生产加工、装配测试、检验。备料主要是直接材料的消耗成本,生产加工主要是直接人工,机器设备,各种能源,辅料消耗,装配主要是直接人工,测试台、油料、电力能源消耗。检验主要是相关人工费,外送检验费,测试仪器的费用。

固定资产消耗所带来的间接成本消耗(折旧费用),不再单独作为作业中心,而是分摊到具体的作业中心。 (二)选择成本动因,设立成本库

作业成本法中,成本动因,即成本驱动因素,是导致成本发生及增加的具有相同性质的某一类重要事项进行度量。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成本动选择如下:

1、备料:因为该作业中材料构成产品的主体,导致该作业消耗成本与材料价值呈正比例关系,所以选择产品的价值作为该作业成本的成本动因。

2、生产加工:因为该作业中主要表现为对电力的消耗和机器的占用,这与产品消耗作业时间有关,因此选择机器工时作为作业的成本动因。

3、装配测试:因为该作业主要表现为人工成本的消耗,所以选择以人工工时作为作业成本的动因。 4、检验:主要以人工和仪器为主,选择以检查小时作为该作业成本动因。

在成本计算中,各资源库价值应根据成本动因一项一项分配到特定范围内各作业成本库中,将每个作业成本库中转入的各项资源价值相加就形成了作业成本库价值。

最后将各作业成本库价值分配计入最终产品或劳务成本计算单,计算完工产品或劳务成本。该成本计算步骤应遵循的作业成本计算规则是:产出量的多少决定着作业的消耗量。在把成本库成本计入各产品成本计算单以后,如何得出完工产品成本是一个简单问题。 (三)作业成本法下的成本控制

传统成本法忽略了批量不同产品实际耗费的差异,其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的贷差——“有利差异”并非是真正企业的价值增值,这样就引导企业一味追求贷差,产生目光短浅的问题。作业成本法实现了成本控制的总观,把重点放到了无效成本动因及责任的揭示上。

为了做好作业成本法下的成本控制工作,可以设置“无效成本”账户以归集作业成本差异。我们所指的“无效成本”是指由于作业质量、作业效率低下等原因导致的非增值的资源消耗,包括非增值作业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和增值作业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的价差和量差三部分,即:

成本控制(差异)=非增值作业实际成本+(实际作业量-标准作业量)×标准作业价格+(实际作业价格-标准作业价格)×实际作业量

这个指导思想为我们发掘无效成本动因、加强成本控制指明了方向:对于差异组成的第一部分非增值作业成本根源于产品设计中作业安排的不合理、设计生产工艺流程问题等,所以应该由高管层负责,以促进他们注重流程、组织的更改,优化作业链,向着减为零的方向发展。第二三个组成部分是由于作业实施过程中的浪费造成的,应该由作业的实施者负责。量的差异代表着作业效率低下,数量上浪费,因而要实施者参照制定的标准严格执行,提升生产效率,向标准耗用量靠拢。价差的分析和处理是和传统成本法下类似的,需要优化资源的配置提高作业质量。

在控制成本和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调整产品定价,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成本领先战略,增加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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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机报告——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2209 学号:2209

一、产品成本构成的详细内容

第一节 生产成本

第七十一条 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的经济价值。所谓“资源”,既包括材料、固定资产等有形资源的消耗,也包括劳务、资金等无形资源的消耗,前者体现为材料成本、折旧等,后者体现为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

第七十二条 成本按照内容分为“狭义成本”和“广义成本”,狭义的成本指产品成本或存货成本即制造成本,广义的成本既包括产品成本或存货成本也包括期间费用。本制度中的成本核算、控制、管理等所涉及的“成本”均指产品制造成本。

第七十三条 制造成本包括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制造费用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执行。

第七十四条 制造成本按照费用发生的作用和过程,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能直接计入成本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的各项费用。

第七十五条 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标准,正确划分成本开支范围。应当列入成本的各项生产费用,必须全部列入产品成本;不属于成本开支范围的各项支出,不得计入产品成本。生产过程回收边角余料,按规定冲减成本,但不得将应列收入冲减产品成本。

第七十六条 各种产品、半成品、副产品要按期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编制成本报表。

第七十七条 正确划分成本核算界限,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当期负担的成本费用必须全部计入当期,不得延期结算;后期负担的成本费用,不得提前计入当期成本。

第七十八条 按照“主要产品从细,次要产品从简”的原则,并结合生产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公司成本核算对象主要包括:焦炭、焦炉煤气、化产品,蒸汽、冷风、发电,烧结、球团,生铁,连铸坯(分品种设置),优钢、棒材、H型钢钢材(分品种设置,并按照管理需要划分规格区间)等。

第七十九条 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产品成本项目。公司主要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另外根据工艺情况和管理需要,烧结矿设置“加工费”项目,连铸坯设置“熔炼费用”、“连铸费用”项目。其他产品成本项目根据工艺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设置。

第八十条 成本费用归集。车间成本费用以“车间”为成本核算单元,按车间归集产品生产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车间制造费用;厂部制造费用按照“生产厂”进行归集和分配。

二、成本核算程序及方法。

第八十一条 成本计算方法。产品成本计算采用制造成本法。采取“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产品的实际成本,品种单一的产品,可采用简单法(品种法)。

第八十二条 成本费用分配。各生产工序各车间的直接材料、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车间产品成本,辅助生产费用和厂部制造费用按照实物产量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在产品成本按照投入量、转出量和结存量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部分工序费用在不同品种之间按照分配系数进行分配,费用分配系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当生产工艺技术产生较大改进时,相关费用分配系数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一)焦化产品按照焦化行业规定的分配分离系数进行费用分配。

(二)连铸坯各品种之间的成本费用分配。钢铁料消耗按照钢铁料分配率计算,钢铁料分配率根据各钢种合金料消耗水平,并参照钢铁料、合金料的回收率进行确定。合金料消耗的分配方法:电炉钢合金按照工艺技术部门确定的分配系数进行分配;转炉合金料按照实际消耗数量进行分配。钢的冶炼费用分别按照生产效率系数和煤气、氧气系数进行分配。

(三)钢材各品种之间的成本费用分配。轧材环节废钢回收按照废钢回收分配率计算,废钢回收分配率按照各车间回收废钢总量和投入钢坯总量,参照钢坯烧损率计算。钢材的轧制费用分别按照生产效率系数和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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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等进行分配。轧材工序的轧辊、导卫等工艺件按照各车间实物产量和分摊标准进行分配。

三、成本控制的手段及成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 成本控制

第八十三条 成本核算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生产工艺特点和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不得以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在月份、季度或年度间人为平衡或调剂成本。

第八十四条 公司规划、供应、生产、销售、技术、机动、劳资、财务等部门,要按照公司利润目标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加强对标挖潜,按照先进性原则编制年度成本计划,促进成本的降低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八十五条 根据公司成本和经济效益目标,确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加强目标成本控制,对产品成本进行控制、监督和考核。揭示和分析偏离“目标”的原因,以深入挖掘成本潜力,不断降低成本。

第八十六条 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加强成本过程监督,推行适合各生产厂特点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控制手段,杜绝生产经营过程损失浪费。

第八十七条 要积极开展成本预测工作,建立规范的成本预测制度,以及时掌握成本情况,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成本信息。

第八十八条 加强成本管理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定额管理,健全原始记录,加强计量验收管理,加强财产清查盘点管理工作,制定合理内部价格,推行内部经济核算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三节 期间费用

第八十九条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九十条 公司对期间费用实行归口管理。

劳动保护费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管理、控制;环卫绿化费由环境保护处负责管理、控制。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警卫消防费、人防武装费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控制。职工薪酬费用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控制。遇有部门职责调整,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分工。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期间费用实行预算控制。

每年年初,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要求,拟定年度费用预算草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下达各单位费用计划。公司与莱钢集团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项目和标准,按公司与莱钢集团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执行

第九十二条 公司应对期间费用业务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费用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成本费用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费用支出申请、审核、审批、支付程序。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第四节 薪酬费用

第九十三条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各单位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一)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二)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九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文件支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九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核算工资基金、保险费用、附加费用等,并做好使用和管理。 (一)公司依法为职工交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交费及计提标准等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二)公司依法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交费及计提标准等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三)工会经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使用和管理。

(四)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由公司各级职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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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使用和管理。

(五)各单位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支付的补偿,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薪酬支出依据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十六条 各单位薪酬支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由各单位计提或分摊薪酬费用。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按照公司人力资源处的批复,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各单位基本生产、辅助生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成本费用;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研发人员的薪酬支出,计入研发支出。

职工福利费由公司根据各单位实际发生情况列支,同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各单位基本生产、辅助生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第五节 业务费用及责任界限

第九十七条 公司发生销售折扣、拆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公司向个人以及非经营单位支付费用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及支付手续。 第九十八条 各单位发生的成本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各单位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四、管理成本会计在企业中应用的情况

①成本核算方面:

第七十九条 按照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产品成本项目。公司主要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另外根据工艺情况和管理需要,烧结矿设置“加工费”项目,连铸坯设置“熔炼费用”、“连铸费用”项目。其他产品成本项目根据工艺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设置。

第八十条 成本费用归集。车间成本费用以“车间”为成本核算单元,按车间归集产品生产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车间制造费用;厂部制造费用按照“生产厂”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八十一条 成本计算方法。产品成本计算采用制造成本法。采取“逐步结转分步法”核算产品的实际成本,品种单一的产品,可采用简单法(品种法)。

第八十二条 成本费用分配。各生产工序各车间的直接材料、直接费用分配计入各车间产品成本,辅助生产费用和厂部制造费用按照实物产量分配计入产品成本。在产品成本按照投入量、转出量和结存量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部分工序费用在不同品种之间按照分配系数进行分配,费用分配系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当生产工艺技术产生较大改进时,相关费用分配系数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②成本控制方面:

第九十一条 公司对期间费用实行预算控制。

每年年初,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要求,拟定年度费用预算草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下达各单位费用计划。公司与莱钢集团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项目和标准,按公司与莱钢集团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执行

※注:本资料摘自《莱钢股份(600102)财务管理制度》

(公告日期:2008-03-21/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二○○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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