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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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中心对称、中心对称图形的概念,探索它的基本性质:成中心对称的两个图形中,对应点的连线经过对称中心,且被对称中心平分。

(3)探索线段、平行四边形、正多边形、圆的中心对称性。 (4)认识和欣赏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中心对称图形。

3.图形的平移

(1)通过具体实例认识平移,探索它的基本性质:一个图形和它经过平移所得的图形中,两组对应点的连线平行且相等(参见例65)。

(2)认识和欣赏平移在自然界和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3)运用图形的轴对称、旋转、平移进行图案设计。

4.图形的相似3

(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质、线段的比、成比例的线段;通过建筑、艺术上的实例了解黄金分割。

(2)通过具体实例认识图形的相似。了解对应角分别相等、对应边分别成比例的多边形叫做相似多边形。相似多边形对应边的比称为相似比。

(3)掌握基本事实:两条直线被一组平行线所截,所得的对应线段成比例。

(4)探索并证明相似三角形的判定定理:两角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相似;两边成比例且夹角相等的两个三角形相似;三边成比例的两个三角形相似。

(5)了解相似三角形的性质定理:相似三角形对应线段的比等于相似比;面积比等于相似比的平方。

(6)了解图形的位似,知道利用位似可以将一个图形放大或缩小。 (7)会利用图形的相似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参见例76)。

(8)利用相似的直角三角形,探索并认识锐角三角函数(sinA,cosA,tanA),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数值。

(9)会使用计算器由已知锐角求它的三角函数值,由已知三角函数值求它的对应锐角。 (10)能用锐角三角函数解直角三角形,能用相关知识解决一些简单的实际问题。

5.图形的投影

(1)通过背景丰富的实例,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的概念。

(2)会画直棱柱、圆柱、圆锥、球的主视图、左视图、俯视图,能判断简单物体的视图,并会根据视图描述简单的几何体。

(3)了解直棱柱、圆柱、圆锥的侧面展开图,能根据展开图想象和制作实物模型。 (4)通过实例,了解上述视图与展开图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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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用(4)、(5)证明其他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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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图形与坐标 1.坐标与图形的位置

(1)结合丰富的实例进一步体会用有序数对可以表示物体的位置。

(2)理解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有关概念,能画出直角坐标系;在给定的直角坐标系中,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3)在实际问题中,能建立适当的直角坐标系,描述物体的位置(参见例66)。 (4)会写出简单图形(多边形,矩形)的顶点坐标,体会可以用坐标刻画一个简单图形。 (5)在平面上,能用方位角和距离刻画两个物体的相对位置(参见例67)。

2.坐标与图形的运动

(1)在直角坐标系中,以坐标轴为对称轴,能写出一个已知顶点坐标的直线形的对称图形的顶点坐标,并知道对应顶点坐标之间的关系。

(2)在直角坐标系中,能写出一个已知顶点坐标的直线形沿坐标轴方向平移后图形的顶点坐标,并知道对应顶点坐标之间的关系。

(3)在直角坐标系中,探索并了解将一个直线形依次沿两个坐标轴平移后所得到的图形与原来的图形具有平移关系,体会图形顶点坐标的变化。

(4)在直角坐标系中,探索并了解将一个直线形的顶点坐标(有一个顶点为原点、有一个边在横坐标轴上)分别扩大或缩小相同倍数时所对应的图形与原图形是位似的,体会图形顶点坐标的变化。

三、统计与概率

(一)抽样与数据分析

1. 经历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数据的活动,了解数据分析的过程;能用计算器处理较为复杂的数据。

2. 体会抽样的必要性,通过案例了解简单随机抽样(参见例68)。 3. 会制作扇形统计图,能用统计图直观、有效地描述数据。

4. 理解平均数的意义,能计算中位数、众数、加权平均数,了解数据的集中趋势(参见例69)。

5. 体会刻画数据离中程度的意义,会计算简单数据的方差(参见例70)。 6. 能画频数直方图,能利用频数直方图解释数据中蕴涵的信息(参见例79)。 7. 体会样本与总体关系,知道可以通过样本平均数、样本方差推断总体平均数、总体方差。

8. 通过表格、折线图等,了解随机现象的变化趋势(参见例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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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件发生的概率

1. 能列出随机现象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发生的概率(参看例72、例73)。

2. 知道通过大量地重复试验,可以用频率来估计概率(参看例74)。

四、综合与实践

1.通过对有关问题的探讨,了解所学过的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知识之间的关联,加深对有关知识的理解。

2.进一步经历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过程,积累数学活动经验。

3.结合实际背景,在给定目标下,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进一步体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发展应用意识和能力。

(参见例75、例76、例77、例78、例79、例80)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

数学教学应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注意使学生在获得间接经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机会获得直接经验,即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有助于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思考、探索、交流等,获得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促使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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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学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把基本理念转化为自己的教学行为, 处理好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注重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发扬教学民主,当好学生数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鼓励学生大胆创新与实践;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积极开发、利用各种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素材;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有效地实施有差异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合理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合理、有效地使用计算机和有关软件,提高教学效益。

1.数学教学活动要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实现

为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良好的数学教育,数学教学不仅要使学生获得数学的知识技能,而且要把“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目标有机结合,整体实现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的整体实现需要日积月累,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应努力挖掘教学内容中可能蕴涵的、与上述四个方面目标有关的教育价值,通过长期的教学过程,逐渐实现课程的整体目标。因此,无论是设计、实施课堂教学方案,还是组织各类教学活动,不仅要重视学生获得知识技能,而且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独立思考或者合作交流感悟数学的基本思想,引导学生在参与数学活动的过程中积累基本经验,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例如,关于“零指数”教学方案的设计可作如下考虑:教学目标不仅要包括了解零指数幂的“规定”、会进行简单计算,还要包括感受这个“规定”的合理性,并在这个过程中学会数学思考、感悟理性精神(参见例81)。

2.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统一,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

学生获得知识,可以通过接受学习,也可以通过自主探索等方式,但必须建立在自己思考的基础上;学生应用知识并逐步形成技能,离不开自己的实践;学生在获得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只有亲身参与教师精心设计的教学活动,才能在数学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方面得到发展(参见例82)。

(2)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为学生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教师的“组织”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教师应当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数学本质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教学目标,设计一个好的教学方案。第二,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因势利导、适时调控、努力营造师生互动、生动活泼的课堂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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