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投标大纲150页(流程图40余张 详细)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公路工程监理投标大纲150页(流程图40余张 详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图1:山东省德州至商丘(鲁豫界)干线公路荷泽至曹县高速公路第2总监办

机构组织框图

专监室 中心试验室 试验室主任1人 试验工程师1人 试验员 2人 综合室 主任 1人 文秘 1人 资料员 1人 司机 3人 厨师 1人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1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 合同管理 2人 交通工程 2人 房 建 1人 第5驻地办 第6驻地办 高级驻地 1人 路基专监 1人 结构专监 1人 路面专监 1人 监理员 3人 第7驻地办 高级驻地 1人 路基专监 1人 结构专监 1人 路面专监 1人 监理员 3人 第8驻地办 高级驻地 1人 路基专监 1人 结构专监 1人 路面专监 1人 监理员 3人 高级驻地 1人 路基专监 2人 结构专监 2人 路面专监 1人 监理员 4人 驻地监理项目部共安排各类人员49人,其中总监办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总监办内设立专监室、中心试验室、综合室等职能机构。专监室配备合同管理工程师2名、交通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房建监理工程师1名;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1名、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1名、试验员2名;综合室设主任1名、文秘1人、资料员1人、司机3人、厨师1人。

第5驻地办设高级驻地 1人、路基专监 2人、结构专监 2人、路面专监 1人、监理员4人。

第6驻地办设高级驻地 1人、路基专监1人、结构专监 1人、路面专监 1人、监理员3人。

第7驻地办设高级驻地 1人、路基专监1人、结构专监 1人、路面专监 1人、监

21

理员3人。

第8驻地办设高级驻地 1人、路基专监1人、结构专监 1人、路面专监 1人、监理员3人。

总监办、驻地办等均按“工作独立、生活自理”的原则分别自行租房和修建临时房屋。

3.2 监理机构职责 3.2.1专监室

(1)负责本监理标段内计量、合同管理、施工安全、交通工程、房屋等专业的监理工作。

(2)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计划,并就作好监理工作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检查承包商的内部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情况,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标段范围内的相互检查、观摩以及组织与承包商的联合检查。

(4)负责管理各标段施工合同文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对各标段施工人员、进场机具设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审查、核实各方索赔报告、材料,参加索赔调查、索赔谈判。

(5)审核汇总各标段计量支付数据,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处理有关变更、索赔中的投资问题,建立投资台帐。

(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各标段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汇总各标段计划、统计数据,提交符合要求的计划、统计报表数据,绘制工程形象进度图。

(7)负责监理业务的培训。

(8)提供监理月、季、年报所需数据,参与各类报告的编辑工作。 (9)及时转发上级各项技术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0)指导各资料员归整监理现场资料、检查督促承包商施工内业资料的整理,并负责总监办监理文档、技术资料的登记、发放、保管和归档。

(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其他工作。 3.2.2 中心试验室

22

(1)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情况、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定期对管辖标段各承包人的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督促 承包人做好检测试验及仪器、设备的维护和标定工作。

(2)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3)在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按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4)当业主或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5)负责总监办所使用的各类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标定工作。 (6)根据需要利用统计学方法对系列检测试验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并为现场施工质量的控制提供有效手段和措施。

(7)及时将检查试验结果经分析整理后报送与之相关的现场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乃至总监理工程师。

(8)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2.3综合室

(1)负责草拟总监办工作安排、总结、报告,负责草拟文、电、函,把好文稿质量关,协助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促进质量、安全体系等正常运转。

(2)负责接待工作。

(3)负责来往公文的收发、登记、保管、归档。 (4)负责办公用品、材料等的购置、保管、发放工作。 (5)负责监理处用车调度、使用管理。 (6)负责日常生活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3.2.4驻地办

23

驻地办负责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驻地办执行服务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文件、标准的要求具体实施监理工作,处理监理检测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和进度问题,进货验证和过程验证,服务提供中标识的保持,重大技术问题的请示汇报,编写技术方案和/或实施细则以及服务证据,签发产品合格证明,出具监理报告。

(1)在总监办领导下,负责所辖合同段或分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审查承包人根据工程总体进度和合同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业主代表和总监办批准。监督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3)审查各标段承包人报送的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对不执行进度计划的承包人发出警告。提出修正月度计划或采取其它措施的意见;

(4)检查承包人进场主要机械及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及构成,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对性能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进场机械和不称职的技术人员,应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意见,并报业主和总监办;

(5)组织环保水保和安全监理工作,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标准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监督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配备施工安全设施;

(6)审查分包人的资质,提出意见并报业主和总监办审批;

(7)审核承包人的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方案、方法、仪器、成果和精度,复核关键工程、工序的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并把审核和复核情况上报业主和总监办;

(8)对重要工程、隐蔽工程、工程质量处治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签发各工序中间交工证书。

(9)审批各类标准试验、材料试验及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等试验方案和成果、审查桩基试验方案和检测报告并报业主和总监办。委托试验检测中心对标准试验及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10)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施工图纸、补充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并报业主和总监办备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