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投标大纲150页(流程图40余张 详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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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总监理工程师应批示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对所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二验收结束;

11)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未施工或尚未审定的施工段落,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12)检查承包人占用的工程场地。在合同规定的开工令发出之前及各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但里,驻地办应督促承包人将业主移交的工程场地部分或全部进行合理的使用;

13)参与设计交底; 14)审查分包人的资格。 4.3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3.1 质量控制的依据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监理规程、工程质量专项验评标准等为依据,对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每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监理,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4.3.2 质量控制的原则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以专项施工技术规范、检验评定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严格要求承包人执行有关的材料试验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 (5)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6)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4.3.3质量控制的方法

(1)工程质量控制不仅仅是简单的质量验收,而是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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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主要通过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抽检试验、检测与测量、工地检查和巡视、旁站监理(或跟踪监理)、签发指令文件等监理手段来开展施工质量监理工作。

1)对承包商的技术力量、生产能力、设备状况、试验测试能力进行考察。尤其要对其质量保证体系进行重点考察、测评,并检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3)审核承包商加工工艺文件,将生产过程分解细化,进行工序分析,确定质量控制点,并根据质量控制点的重要程度和特点将其分成R点(文件审核点)、W点(见证点)和H点(控制停止点),分别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

4)严格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及时评定分部分项工程;

5)质量控制的具体手段有:文件审核、过程巡视、抽检复核、试验见证、旁站检验等;

6)强化停止点(H点)报验制度,建立不合格处理程序。

7)按监理规程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8)建议撤换承包人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分包单位。 (2)分项(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分项(工序)工程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序的施工质量,凡是上道工序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具体如下:

1)检查施工单位工序控制的措施,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状态,并及时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管理图表;

2)严格执行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制度,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进行复检试验或技术复核; 4)复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5)认真行使质量监督权,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6)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分析质量动态,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必要时可召开现场质量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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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完成的分项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准确和方法,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则填写“分项(隐蔽)工程质量评定表”。

(3)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部工程验收通知单”和将“分项(隐蔽)工程质量评定表”汇总编写到“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后,进行现场复验和内业资料检查,检查不合格,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整改;检查合格后,则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中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签证,进入下一分部工程施工。

4.4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控制 4.4.1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单位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初验申请书”后,即按交通部大中型项目验收办法,协助业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进行现场实测实量,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经审核初验合格后,报业主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工程交工验收申请。业主接到“工程初验报告书”后,即与监理共同组织交工验收。

监理工程师参与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有: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一步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协助工程的试运转;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报告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4.4.2工程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理

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应检查、督促承包人完成遗留工程,修复质量缺陷。根据工程情况,安排了总监常驻现场处理有关事宜,其它监理人员则根据工作需要按业主通知随请随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责任期工作后,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提交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申请报告。

总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进行工程缺陷责任期检查工作,包括:工程总体检查;遗留工程及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情况检查;工程数量核查;计量支付决算检查等。在此基础上形成各标段工程缺陷责任期检查报告,经现场业主审定同意后即组织召开工程缺陷责任期验收大会,由总监监办编制并颁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总监办、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签字。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是承包人完成合同任务并终止合同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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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质量监理的程序 4.5.1 质量监理基本程序

质量监理基本程序详见图2质量监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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