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项目管理标准2017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外委项目管理标准2017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件:a) 项目部成立文件,项目经理任命书。b) 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c) 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协议。d)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e) 项目部人员安全规程考试成绩。

(三)《外委单位进场许可会签单》经生产技术部、HSE部、经营计划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报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批准后进场施工。

(四)外委项目提出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某个承包单位的管理,待上述手续完备后,带领承包单位进场。

第二十四条 承包单位进场后的管理

(一)承包单位进场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布置安全、技术、消防、保卫等相关事宜。特殊项目、重大项目生产技术部应组织召开首次工作会议。

1、参会单位及人员:生产技术部、HSE部、经营计划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及相关专责,承包单位公司领导、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设计单位代表,监理部总监、监理工程师。

2、会议主持:会议由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主持,邀请公司分管(基建)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会。

3、会议内容:a) 由会议主持介绍外委项目基本情况。b) 由承包单位领导或项目部经理汇报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情况。c) 由设计单位代表进行设计交底。d) 由监理部总监汇报监理工作计划。e) 由公司生产技术部、HSE部、经营计划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综合管理部提出外委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消防、保卫等相关要求。f) 公司领导讲话,提出相关要求。g) 会议主持确定下次工作会议(或定期例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4、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单位执行。

(二)承包单位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生产管理标准、规程及制度,所承担的外委项目须达到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

(三)生产技术部须随时深入现场检查外委项目施工质量及进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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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形成闭环控制。

(四)HSE部须随时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含隔离措施)及文明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形成闭环控制。

(五)发电部、设备管理部或辅机运维部须认真履行外委项目日常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反映,确保外委项目处于受控状态。

(六)经营计划部须随时深入现场检查承包单位合同执行和费用调整情况。

(七)综合管理部须随时深入现场检查承包单位的消防、保卫管理情况。

(八)承包单位有关工程施工的问题一律采用工作联系单或其他规定格式报送公司相关部门。

(九)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用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等,报公司生产技术部、HSE部、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备案。

(十)承包单位更换项目部领导必须经书面报告公司生产技术部同意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更换一般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HSE部同意。

(十一)承包单位新进场人员(含离岗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规程考试,并履行资质审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外委项目竣工验收

(一)外委项目有监理单位的,外委项目完工后,承包单位填报《外委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送到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按基建工程验收程序进行竣工验收。无监理单位的,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集经营计划部、HSE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项目由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主持验收工作;50万以上100万以下项目由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主持验收工作;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主持验收工作。

(二)竣工验收时,应当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施工规范和竣工验收规范按施工程序逐项检查验收,并做出相应的评定。

(三)检查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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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当填制《工程竣工报告书》,参加验收人员应在竣工报告书上签字。生产技术部、HSE部、设备管理部或辅机运维部、发电部应当在《工程竣工报告书》上对工程安全、质量作出评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有效。承包单位凭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决算事宜。

第二十六条 承包单位的退场管理

(一)外委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 (二)做到“四无”(无尾工、无缺陷、无临设、无施工遗留物)。 (三)承包单位退场前,须归还借用的物资、工器具、资料等。

第六章 持续改进

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升版意见,经评审后进行升版。制度检查评价表于每年11月20日前交审计内控部汇总、留存。

第七章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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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录

附录1 外委项目管理流程图 附录2 外委项目合同签订流程单 附录3 外委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单 附录4 外委项目开工签证单 附录5 外来人员信息一览表

附录6 外来人员一级(公司)入厂安全教育记录 附录7 外来人员二级(部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录8 外来人员三级(班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附录9 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电动工机具登记表 附录10 外委项目重点区域、危险性区域人员出入登记表 附录11 外委项目安全措施检查表 附录12 外委项目用电申请表 附录13 外委项目用水、气申请表

附录14 外委项目工程及服务项目验收签证单 附录15 外委项目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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