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项目管理标准2017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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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参加外委项目质量验收。

(十)参与重大(主要)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一般项目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 条发电部职责

(一)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优质、安全地完成外委工作。 (二)及时对承包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参加承包单位季度考评。 第十九条 辅机运维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日常管理,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优质、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负责外委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控制,负责一般外委检修项目的进度控制。负责外委运行单位的安全、经济运行管理。

(三)向承包单位提供管理制度、规程,指导和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日常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建立等工作。

(四)根据合同,向承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协调与维护好承包单位的关系。

(五)参加承包单位季度考评,负责承包单位工作计划的检查、督促,及时对承包单位提出考核意见。

(六)做好材料和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发放管理,保证外委项目需要。

(七)负责向承包单位提供委托范围内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产品说明书、图纸等),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八)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日活动。

(九)对承包单位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参加外委项目质量验收。

(十)参与重大(主要)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一般项目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条 综合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工作人员入厂证件的办理。

(二)承包单位的保卫管理工作应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承包单位

厂内公共区域部分由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

(三)参与承包单位季度考评工作。 (四)负责外委项目的档案收集和保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按照合同的约定,安全、优质、高效的完成外委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按项目经理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各承包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要根据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的各项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各种台帐、记录,制定考勤、日常工作、值班、临工管理、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根据外委合同工作范围,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稳定,现场常驻人员数量应满足合同要求,配备各级行政及技术管理人员,不同工种和技能(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焊工、起重工、电工等)的人员及数量应满足外委项目需要。参加外委项目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到HSE部备案),并有良好的施工工艺作风,具备电力生产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能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

(四)现场常驻人员需遵守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满足合同要求,以保证外委项目工作的需要。

(五)遵循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外委项目的管理模式:所有现场承包单位,均纳入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序列,直接接受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辅机运维部日常监督、指导和管理,接受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HSE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六)自觉遵守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安全保卫、物资材料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和接受设备管理部、发电部、辅机运维部日常监督、指导和管理。

(七)做好员工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要求严格按规程、规范工作,承担因违规所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临时工管理按《电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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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工作规程》等执行。

(八)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技能等),报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HSE部、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备案。负责健全机构和制度,确定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配置和设置符合安全设施标准规定的、齐全完善的员工和临时工安全器具和公共安全保护装置。

(九)负责上岗人员安全与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提供个人工器具和集体工器具。特殊及专用工具从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借用,损坏照价赔偿。

(十)按合同约定,做好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确保系统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机组运行的整体要求。

(十一)牢固树立“预防意识”,定期检查系统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日志记录、设备缺陷和消缺记录、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并提出设备(系统)改进建议。

(十二)实行周、月工作计划制度,及时报送周、月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至设备管理部、发电部。

(十三)实行月工作总结制度,总结主要包括:本月主要完成了哪些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建议,下月打算等。每月5日前报生产技术部、HSE部、设备管理部、发电部。

(十四)参加每天早上的生产调度会、每月的安全例会、检修会、安全大检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会议(活动),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等例行工作。

(十五)精心运行或维护、检修,节约使用材料,不浪费,不挪作他用,做好材料消耗记录。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将上月消耗备品配件的规格、数量、使用地点,报送设备管理部审核。

(十六)做好材料和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及时修好替换下来的轮换备品和其他零部件。

(十七) 编制外委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做好内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十八)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建构筑物、设备、系统功能和结构,若需改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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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外委项目施工需占用道路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二十)外委项目施工需用水、用电的,由承包单位向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报送水、电引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十一)负责不安全情况的分析、记录和上报。

第五章 管理程序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进场前的准备

(一)项目提出部门检查外委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是否备齐,若未备齐,应提请物资部尽快购回。

(二)项目提出部门检查现场是否具备承包单位进场条件,若不具备,应尽快落实。

(三) 承包单位应到现场察看项目实施条件,并按合同要求做好进场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承包单位的进场管理

(一)外委项目委托单、合同(协议)签订后,承包单位应按委托单、合同(协议)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提出部门实施监督与管理,相关部门配合。

(二)承包单位进场施工的必备条件

1、项目部已正式成立并有书面文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符合合同规定。

2、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能有效运作。 3、工程所需设计图纸和(或)技术方案已备齐,并已经生产技术部认可。

4、施工组织设计或组织措施已编制完成,并已经生产技术部认可。 5、工程所需机具、仪器已准备妥当,性能较好,检验合格、有效。 6、已与HSE部签定了安全管理及文明生产协议。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齐全、有效。

8、项目部人员(含临时用工)经安全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9、项目部人员(含临时用工)已办理出入厂区通行证。 10、项目部车辆已办理通行证。

11、由承包单位填写《外委单位进场许可会签单》,并附齐以下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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