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项目管理标准2017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外委项目管理标准2017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清单,以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所配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6、 HSE部应对项目承包单位组织体系进行审查,确保满足施工安全、质量技术要求。重点审查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职(施工队伍超过30人)或兼职安全员设置,现场各级人员具备安全管理资格和业务指导能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作负责人授权培训情况,合格后方可进行授权。项目承包单位应按《外来人员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供参与该项目的人员信息。

7、外委项目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坚持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8、外委项目承包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手续,开工手续按《外委项目承包开工手续办理流程单》的要求,由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项目主管部门签署开工申请单。

9、 HSE部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危险性区域,项目承包单位在涉及相关区域作业时,要严格按《外委项目承包重点区域、危险性区域人员出入登记表》要求,核实登记人员出入情况,项目发包单位监督其执行情况。

10、项目主管部门要按《外委项目实施安全措施检查表》要求,向项目承包单位核实移交安全措施,每个作业班开工前,项目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均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状态并做好记录,项目发包单位相关部门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1、承包单位负责人为承包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适度,并制定专人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技术协议,自觉履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等进行安全教育,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承包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变更必须经项目发包单位同意并履行批

准手续。新增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入厂手续,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和安全、技术交底。

5、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须由发包单位HSE部进行考试合格并批准的人员担任。

第七条 外委项目承包施工管理

(一) 承包单位在履行开工手续后由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工作票申请,长期维护项目由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提交工作申请,履行工作票手续后方可开工。

(二)承包单位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教育、处罚、直至停工整改,有严重违章情况或教育不改的可终止合同。

(三)承包单位现场使用电、气、水应办理相应的使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更改使用地点、使用时间和使用量。

(四) 因外委项目发生变更,项目负责人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和经营计划部。

(五)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准许在项目施工范围内工作,不得擅自到其他生产区域,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文明生产要求进行,自觉遵守发包单位各项文明生产规定,接受发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检查。

第八条外委项目竣工验收

(一)外委项目施工完工后由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单位包括项目承包单位、发包单位项目主管部门、HSE部、项目使用部门、经营计划部、综合管理部,监理单位(如有)和分管领导。

(二)验收项目包括:项目支撑性文件、现场工程、监理文件。 (三)外委项目竣工验收会签。

(四)项目竣工验收单会签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维护、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九条 外委项目档案管理

(一)外委项目招标性文件由经营计划部归档。

(二)外委项目技术性文件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移交档案室。

(三)外委项目施工程序性文件由主管部门归档。

第四章 职责

第十条 公司领导层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外委项目立项的审批及合同签订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立项审批及合同签订工作。

(二)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体负责技术协议以及外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

(二)负责外委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监督承包单位及时、优质、安全地完成合同(协议)任务。

(三)审核重大(主要)项目的施工措施,组织重大(主要)项目的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外委项目质量控制。 (五)负责重大外委项目进度控制。 (六)负责项目变更的技术审核工作。 (七)负责外委项目量审核。

(八)负责承包单位管理的考核工作,定期组织对外委维护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提出考核意见。

(九)负责组织外委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HSE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负责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资质,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三)审核重大(主要)项目的安全措施,参加重大(主要)项目的安全交底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不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处理。 (五)参与承包单位考评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财务项目审核工作。

(二)负责外委项目的费用结算工作、决算报告编制。

(三)负责外委项目资金审核工作。 第十四条 经营计划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的合同管理。 (二)负责外委项目的费用调整审核。 (三)参与外委项目的工程量审核。 (四)负责外委项目的预决算。 (五)参与承包单位考评工作。

(六)负责及时提供外委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如果我方提供)。 (七)负责设备、材料的入库、保养、发放、回收及出库前的转运工作(如果我方提供)。

第十五条 审计内控部职责 审计内控部负责合同执行监督。 第十六条 监察部职责

监察部负责外委项目招标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外委项目(除外委运行项目)日常管理,督促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优质、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负责外委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控制,负责一般外委检修项目的进度控制。

(三)向承包单位提供管理制度、规程,指导和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日常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建立等工作。

(四)根据合同,向承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条件,协调与维护好各承包单位的关系。

(五)参加承包单位季度考评,负责承包单位工作计划的检查、督促,及时对承包单位提出考核意见。

(六)做好材料和备品备件的计划、领用、发放管理,保证外委项目需要。

(七)负责向承包单位提供委托范围内工作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产品说明书、图纸等),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八)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