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2016)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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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

益,同时做好技术和人才储备。 12.2 中压配电网光缆规划原则

12.2.1配电通信光缆应与配电网电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12.2.2配电网光缆宜成环建设,满足“N-1”可靠性要求。起始点应设置在变电站,以“环状”形态覆盖“三遥”节点,采用36芯及以上光缆。

12.2.3 A+、A、B类区域光缆主要覆盖主干线路和支线上的一级用户,C类区域新建或改造电缆同步预留光缆专用管孔,沿海地区有需要的经论证后可同步建设光缆。

12.2.4在具有建设光缆管孔等便利条件,可不经开挖路面或简单开挖即可敷设光缆的,应建设配电通信光缆;A+、A类区域的重要“三遥”终端、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等节点应克服困难敷设光缆。

12.2.5优先选择电缆管沟敷设光缆,电缆管沟内光缆应与电缆分别布置,电缆管沟内(含穿越市政管道)的光缆应采用PE管、PVC管或铠装等方式进行保护。 12.3 网络建设原则

12.3.1配电通信网络应根据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和计量终端等建设情况确定配电通信网络建设规模,配电数据网分汇聚层和接入层两层。

12.3.2配电通信网络接入设备宜选工业以太网技术,可选xPON技术,同时开展PTN技术应用的研究及试点。采用工业以太网时,宜采用环形拓扑结构形成通道自愈保护。采用xPON时,宜采用“手拉手”拓扑结构形成通道自愈保护; 12.3.3生产控制大区多种业务共享配电数据网通信通道时,不同业务系统的业务之间应采用VLAN、MPLS VPN等方式实现端到端的逻辑隔离。 12.4 无线公网应用原则

12.4.1各地区应充分利用公网通信资源满足配电网各类业务的通信需求,并加强公网通信终端的管理;配电通信网可采用的公网通信主要包括2G/3G/4G无线公网和公网宽带两种。

12.4.2配电公网通信接入层应根据业务通道带宽、时延、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要求选择无线公网或公网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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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无线公网接入层通信宜配置公网终端远程管理模块,具备无线公网终端在线状态、流量等信息的监管功能。

12.4.4无线公网2G、3G、4G等终端宜采用工业级SIM/USIM卡或者嵌入式SIM卡,配置静态IP地址。

12.4.5配电自动化、计量自动化业务终端宜采用标准化、即插即用通信模块,实现不同运营商、不同制式无线公网通信模块的自由替换。

12.4.6承载控制类业务节点的无线公网终端宜支持多模(2G/3G/4G及不同制式)、双卡双待通信方式,具备“双网络”同时接入、网络自动切换、用户名/密码/SIM卡号/设备序列号或mac地址的绑定认证、远程管理和异常告警等功能。 13 电源接入系统 13.1 接入电压

根据电源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宜按表13-1选择,有不同接入电压等级可供选择的时候,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接入电压等级。

表13-1 电源并网的电压等级推荐表

电源总容量范围(千瓦) 小于8(含) 8至500(含) 500至6000(含) 6000至10000(含) 10000至30000 30000以上 0.22 0.38 10(20) 10(20)、35 10(20)、35、110 110 并网电压等级(千伏)

13.2 接入系统原则

13.2.1电源接入应以审定的中长期电力规划为基础,从实际出发,遵循分层、分区、分散接入的原则。

13.2.2电源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一般宜为1级,最多不超过2级,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的发电厂内不宜设两级电压的联络变压器。

13.2.3电源的接入、主接线应综合考虑电网解环运行要求,简化主接线,发电厂宜减少出线回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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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并网点的确定原则为电源并入电网后能有效输送电力并且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3.2.5分布式电源的接入不应影响电网的电能质量,接入总容量需满足其并网出力或退出时引起的电压波动在本规划技术原则允许范围内。 14 电力用户供电 14.1 供电电压等级

用户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用户变压器需用容量、用电设备装见容量或电力用户设备总容量确定。供电电压等级宜按表14-1选择,有不同供电电压等级可供选择的时候,必须经过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供电电压等级。

表14-1 用户供电电压等级推荐表

用户报装容量(总装接容量合计) 100kVA以下 100kVA(含)至5MVA 5MVA(含)至40MVA 40MVA及以上 0.38 10(20) 110、35、10(20) 110 供电电压等级(千伏) 14.2 供电要求

14.2.1电力用户分为重要电力用户、特殊电力用户和普通电力用户 14.2.2重要电力用户供电要求

1)特级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应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应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5)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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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装置,防止向系统倒送电。

6)当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不能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要求时,应由电力用户自行设置能够满足其用电设备允许中断供电时间要求的应急电源装置。

14.2.3特殊电力用户供电要求

1)根据电能质量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电力用户的用电报装审查程序中应加入电能质量干扰评估审查环节。

2)产生谐波、电力冲击、电压波动、闪变等干扰性负荷的特殊电力用户,对配电网影响的治理工作应贯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电力用户投资,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3)大型单相负荷(如电力机车等),或三相负荷但可能单相运行的设备,应尽量平衡分布在三相线路上。当三相用电不平衡电流超过供电设备额定电流的10%时,应提高供电电压等级。不对称负荷所引起的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必须满足GB/T15543的规定。 14.3 用户接入要求

14.3.1对于需要分期报装的用户,应根据用户分期的装见容量确定分期接入方案,分期接入方案应为终期接入方案提供过渡条件。

14.3.2 A+、A、B类供电区统建住宅小区应采用环网供电方式,C、D类供电区统建住宅小区宜采用环网供电方式,根据住宅小区的建设进度,分期投入运行住宅小区的受电设备,避免受电设备长时间轻载运行,造成资源浪费。

14.3.3电动汽车充电桩应合理布设、三相均衡地接入低压配电网,避免低压系统中性点偏移、电压异常,集中布设的充电桩宜采取装设滤波器等措施改善电能质量,非车载充电机宜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应安装相应滤波、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符合GB/T 293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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