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调研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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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工企业已核权发证的国有林面积为392.79万亩,国有自然保护区面积28.88万亩,县林业局代管国有林89.93万亩,全市共有国有林面积511.6万亩,而森工企业在职职工多达2125人。人均可管护国有林面积仅为2400亩。

(七)各区县森工企业职工分布不均衡。

全市2125名森工企业在职职工中,古城区94人,玉龙县443人,永胜县321人,华坪县397人,宁蒗县多达870人。

(八)森工企业无经营性资产无后续产业自我发展后劲不足。

森工企业原有的经营性资产酒店、煤厂、加油站等都已通过企业改制剥离,实施天保工程后公益林项目建设的营造林也大都种植在集体林内,森工企业处于无经营性资产,无后续产业的境地。

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实施天保工程后,全市一区四县都纳入天保工程区,因丽江市地处金沙江流域要害部位,森工企业多,成为全省实施天保工程的重点区域。天保工程建设有三大任务。一是实行木材停伐减产加大森林管护力度;二是加快工程区造林绿化,推进森林植被恢复;三是妥善分流安置森工企业富余职工。经过10年天保的实施,顺利完成了天保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任务,实现了以木材生产为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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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性转变。总结10年以来的经验,重点和难点是如何妥善分流安置森工企业职工。1998年天保工程实施之初全市共有森工企业在职职工5604人,5户重点森工都处于“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局面,为了减轻天保工程的压力,省林业厅出台了《关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中重点森工企业富余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若干规定》(云林组人字[1998]27号),丽江市5户重点森工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1734人,剩余人员安置从事天保工程。但由于丽江森工企业多,职工多,实施工程之初采取了“低收入、高就业、保稳定”的做法,实施天保工程的人数高达3870多人,十年间进一步加大森工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力度,采取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调离人员等方式,至今从工程实施之初的5000多人,减少到2125人,人员大幅减少,确保了森工企业的稳定。

下一步国有林区改革的核心仍然是如何妥善安置好森工企业职工。丽江市5户重点森工和6户地方森工仍有在职职工2125人,离退休职工2726人,已移交地方政社性人员264人。我们需要探讨和研究的就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如何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使森工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平稳过渡。

五、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的建议

国有林区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建立现代林业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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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巩固和发展天保工程成果,完成森工企业改革,理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使林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走上良性可持续发展道路,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丽江市是金沙江流域的重要林区,是三江并流自然遗产的腹地,是全省全国的重要旅游景区。保护好丽江市的森林资源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丽江市森工企业多、职工多而国有林资源少。因此,丽江市国有林区的改革,既要有利于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也要有利于完成森工企业改革。让森工企业职工和林农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确保林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林区和谐社会。根据丽江市森林资源和森工企业的特点,对理顺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管理体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森工企业改革,通过整合进行机构重组,一个县成立一个公益林资源管理局,组建一个商品型经营林场。

撤销5户重点森工和6户地方森工的森工企业建制,对森工企业的人员和资产进行整合重组,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一个县成立一个公益林资源管理局,组建一个商品型林场。一是公益林资源管理局负责本县区域内的公益林的森林管护、营造林、森林抚育等,在保护好公益林资源的同时,逐步提高公益林的林分质量。商品型林场负责经营好本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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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商品林,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定向培育、集约经营的现代林业企业,以满足社会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二是公益林资源管理局隶属于县人民政府或县林业局管理,成为全额拨款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事业费和人头经费由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转移支付。人员编制根据各县现有森工企业职工,经过提前退休部份人员,商品型经营林场分流部分人员外,剩余森工企业职工全部转入公益林资源管理局,从事公益林的管护和管理。三是一个县组建一个商品型经营林场,主要经营国有林中的商品林,安置一部分森工企业职工。在建立之初5年内,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当的资金抚持。国家对商品型经营林场给予木材采伐指标和产业发展项目的支持。对分流安置到商品型经营林场的森工企业职工,国家继续给予五项社会保险补助。逐步在各个县培育出一个商品型经营林场的龙头企业,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实现企业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森工企业职工安置途径建议

如何妥善安置好森工企业职工是国有林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丽江市5户重点森工和6户地方森工至今仍有在职职工2125人,根据丽江市森工企业的特点提出如下安置意见:

1、全市商品型林场安置森工企业职工125人。全市组建5个商品型经营林场,按每个林场平均安置25名职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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