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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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1300.00.0

700.00 3546.00 200.00 5746.00 366.00 366.00

0年 0 0

东部川东平

2011-2021400.02000.010751.00.0

行谷岭生态6841.00 510.00 706.00 706.00

0年 0 0 0 0

整理区

2006-2022100.010387.03300.016497.00.01072.01072.0

710.00

0年 0 0 0 0 0 0 0

5900.053826.06800.03010.069536.00.05554.95554.9

合计

0 0 0 0 0 0 2 2

三、土地复垦规模任务

根据土地复垦潜力分析结果以及规划期新增耕地目标确定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开发规模。确定规划期内,全市用于土地复垦的总量较少,新增耕地量也相应较少,具体到每个县(市、区)的指标情况:华蓥市新增耕地6.5公顷、岳池县新增耕地3.5公顷、武胜县新增耕地10.00公顷、邻水县新增耕地7.5公顷、广安区新增耕地7.5公顷。

表8-4 广安市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复垦规模表

单位:公顷

复垦 规划复垦规模 新增耕地

后备耕地资源

重点区域 小计 2010 2020 小计 2010 2020 华蓥市 14.50 8.45 8.45 6.50 6.50 岳池县 16.30 4.55 4.55 3.50 3.50 武胜县 22.60 13.00 13.00 10.00 10.00 邻水县 13.40 9.75 9.75 7.50 7.50 广安区 16.60 9.75 9.75 7.50 7.50 合计 83.40 45.50 45.5 35.00 35.00

四、土地开发规模任务

根据土地开发潜力分析结果以及规划期新增耕地目标确定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开发规模。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开发规模为11850.52公顷,根据可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分布情况,广安市各县(市、区)均有开发潜力,其中邻水县的开发潜力最大为7295.55公顷,岳池县的开发潜力为1621.11公顷,广安区的开发潜力为1151.89公顷,武胜县的开发潜力为1127.97公顷,华蓥市的开发潜力最小为654.00公顷,五个县(市、区)的开发规模与新增耕地量具体情况见表8-5。

表8-5 广安市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开发规模表

单位:公顷

开发 后备耕地资源 规划开发规模 新增耕地 重点区荒草其他可小2006-20102010-20202006-20102010-2020

滩涂 小计 小计

域 地 垦 计 年 年 年 年

未利用地

446.3

华蓥市

2 505.2

岳池县

0 134.2

武胜县

5 7045.

邻水县

78 344.4

广安区

7

207.68 550.35 1483.65 159.82 798.43

654.0

560 0 1127.72.42 640

97 1621.3.21 288

11

7295.14489.95

55 0 1151.8.99 640

89

240 240 112 480 160

320 400 176 960 480

260 264.08 110 340 300

50 64.08 50 80 80

210 264.08 60 260 220

第四节 搞好土地整治的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健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管理

各地应在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完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评审和备案、规划公告、规划审查、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必须符合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为依据。要严格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审查农用地转用中的补充耕地方案。新的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二、严格资金管理,稳定和拓宽投入渠道,探索完善土地开发整理经济运行机制

加大对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该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出。加强专项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既要通过实行地方自筹和部门统筹广泛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又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持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实现项目资金全程监管,对挪用、滞拨、截留、挤占以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

由市集中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要向粮食主产区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倾斜,优先保障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的投入,支持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充分运用市场手段,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充分发挥各自工作优势,争取多渠道投资,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的产业化。 三、完善激励机制

由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年底前对各市(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补充耕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再由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属的各县(市、区)的国土资源局进行考核,达到或超出计划任务的,给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不落实的,扣减相应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报批建设用地时,把好专项资金征收关,在依法足额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办理用地批准文件;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后,经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成补充耕地计划的,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应优先用于增加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应纳入建设用地计划,优先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省投资项目新增耕地指标的10%留给项目所属地政府使用;对项目建设管理规范,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高效安全,能够按年度计划、质量要求并提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且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的,优先安排省投资项目,同时对省投资项目再给予5%的新增耕地指标奖励。项目终验后的结余资金不必返还,由当地政府按项目资金管理原则,用于该项目的后期完善或与地方配套资金拼盘投入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及质量建设。 四、完善制度,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加强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挂钩制度。严格按照规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引导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省投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内。开发整理新增耕地要依法实行承包经营并纳入基本农田进行保护。

探索建立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易地平衡制度,加强对易地补充耕地的调控和引导,易地补充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逐步建立易地补充耕地的储备制度。

完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制度,各地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积极推行项目立项审查会审制,进一步完善项目法人制,全面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形成土地开发整理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安排资金,按效益考核验收的项目管理规范体系。 五、建立备案制度,逐步实施信息化网络监管

国土资源部要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行统一备案制度。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均需向国土资源部动态备案,不备案的,其增加耕地不能计入完成的补充耕地任务,不能用于占补平衡,不予核定和下拨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市国土资源厅将按照备案制度和系统建设要求,落实政策措施,推动系统使用,及时报备项目、资金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报备系统审查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情况,定期分析项目建设、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和动态监管,落实奖惩措施。同时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与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使用等信息整合联动,为土地管理全方位的监管、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第九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贯彻落实国家、全省和全市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明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根据土地资源条件、地理区位和发展潜力,围绕“发挥三大比较优势(伟人故里、资源、区位),夯实三大基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科

技人才),做好 “三篇文章”( 资源型工业、特色农业、旅游服务业),推进“四化”进程(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区域国土开发格局,融合主体功能定位,将全市划分为东部川东平行岭谷、西部川中丘陵2个土地利用区。

——东部川东平行岭谷土地利用区。包括广安市东部的三个区县市,位于川东平行岭谷区西侧,包括广安区、华蓥市和邻水县,幅员面积3933平方公里。 一、优先保障灾后重建用地,对灾后重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适度增加城镇土地供给,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城市化水平,提高城镇人口和经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集约用地型的城镇建设,合理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保证优势产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网的完善。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优先安排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保障灾后重建中恢复生活和生产的必需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合理布局新增建设用地。

三、结合成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试验区改革,发挥毗邻重庆市的区位优势,适度增加城镇土地供给,促进广安市的发展

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改善城镇发展滞后现状,使广安市成为全省比较重要的经济、人口密集区。到2020年,规划安排该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932.22公顷。 四、围绕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发挥本区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优势. 保障天然气化工产业重点项目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用地,促进天然气化工基地建设。保障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用地,利用地处成渝经济区主要通道的位置条件,承接重庆和成都经济区的产业转移,发挥地区优势,大力发展特色能源化工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 五、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构建区域大通道。

重点建设兰渝铁路和襄渝铁路复线,加快广安与重庆、广安市到各区县市等地公路快速通道建设、提升渠江水运航道等级。到2020年,规划安排该区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161.69公顷。 六、加大土地整理实施力度

治理坡面并进行坡耕地退耕还林,保持水土,整治河流水系,改造中低产田土,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发展脐橙、口口脆、冰糖瓜等水果农副产品。到2020年,规划安排该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2万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13.40万公顷。

七、大量增加旅游用地,加快渠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

发展以“小平故里”、“华蓥山双枪老太婆”和“华蓥山游击队遗迹”为主的红色旅游;重点发展以“华蓥山地质公园”和“华蓥山龙须沟”自然保护区为主的地貌岩洞景观;以肖溪、石笋、龙台、虎城和白市为主的古镇与民居;以冲相寺摩崖造像、水月观音、清水村卧佛、灵宝山摩崖石刻等石刻、石窟寺等旅游业。

——西部川中丘陵土地利用区。包括广安市西部的两个县,位于川中丘陵区东部边缘,包括岳池县和武胜县,幅员面积2411平方公里。

一、优先保障灾后重建用地,对灾后重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适度增加城镇土地供给,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城市化水平,提高城镇人口和经济综合承载能力。推进集约用地型的城镇建设,合理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保证优势产业发展对土地的正常需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公路、铁路、航运等交通网的完善。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优先安排恢复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