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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成本核算

产品成本是小企业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产品所支出的生产费用。产品成本核算是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对企业的各项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地审核和控制,确定产品成本的核算范围。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定其是否计入生产费用、期间费用,以及应计入生产费用还是期间费用;

2.根据发生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各项费用分配表或费用分配汇总表,据以分配各项费用,并计入成本计算单;

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按照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按成本项目反映的各种产品的成本;

4.对于月末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二、产品成本核算的新旧变化

(一)“生产成本”科目的新旧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生产成本”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生产成本”科目的核算相同。但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补充规定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二)“制造费用”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制造费用”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制造费用”科目的核算相同。

但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补充规定: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在制造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制造完成之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第二节 费用

费用,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一、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指小企业所销售商品的成本和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相同。

2、其他业务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取消原制度“其他业务支

出”。与原制度“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小企业计算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与原制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内容主要不同是新准则增加了四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两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的核算。

三、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

注意: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构成销售费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销售费用”科目,取消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营业费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生销售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月末,“销售费用”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一)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 ? 1.开办费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

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及其他职工薪酬(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发生的修理费,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4.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排污费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管理费用”科目的新旧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管理费用”科目,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管理费用”相比较,其核算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是旧制度把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而新准则规定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二是新准则规定存货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净损益应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而旧制度则规定: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三是新准则规定直接取消如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而旧制度则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五、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

小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其借方登记财务费用的发生数,贷方登记财务费用的减少数。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财务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

1、“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范围有变化。新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

第七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一节 利润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 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一、利润的账务处理及其新旧变化

利润构成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内容,其账务处理已

在成本与费用一章作过介绍,这里主要介绍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和本年利润等的账务处理。

(一)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与新旧变化

投资收益,是指小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主

要包括三部分:(1)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2)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3)处置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置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1、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

(1)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在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

(4)出售短期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或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5)期末,小企业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投资收益”科目应无余额。

2、投资收益的新旧变化

《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了“投资收益”科目,与原制度相比,主要变化是:(1)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溢折价按直线法摊销,调整当期投资收益)。(2)简化统一了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