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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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环网柜环网单元宜采用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

4.1.5 高压柜

1、变电所、配电所、环网柜应选用小型化负荷开关,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对于大型变电所、配电所或供电负荷较大的馈线,宜采用断路器(中置式开关柜),并配置相应的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

2、双T 接入系统且采用断路器作为开关设备的配电所,可视需要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4.2 低压设备 4.2.1 低压电缆

1、低压电缆应采用四芯或五芯交联聚乙烯铜芯绝缘电缆,并视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耐火型、铠装型。室内绝缘导线应采用铜芯材质。

2、低压电缆及单元接户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应力求简化并满足规划、设计要求,但必须进行载流量、压降、短路动热稳定及灵敏度的校验。

4.2.2 低压分支箱材质应满足GB/T 8627-1999 和GA 132-1996 的要求,并可以提供建筑材料防火和烟气毒性方面的检验报告。

4.2.3 低压开关柜应采用分立元件拼装框架式产品,并绝缘封闭。 4.2.4 低压无功补偿箱应根据无功功率的需量及电能质量要求装配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配备自愈式干式电容器,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无功补偿大于180kvar及以上时应使用发热量小的电容器,接触器应采用无接点接触器,过零投切,无合闸涌流。

4.3 计量表箱

4.3.1 计量表箱分为集中表箱和单户表箱,其材质应满足GB/T 8627-1999 和GA 132-1996 的要求,并可以提供建筑材料防火和烟气毒性方面的检验报告。

4.3.2 集中表箱

1、集中表箱的样式应以四川省电力公司“地级城市中心城区中低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中集中表箱的样式为准。

2、集中表箱内的电气元器件应统一。表箱产品应满足GB 7251.3 和 GB 1746.6的要求,并应提供CCC 试验报告。

3、集中表箱设置进、出线开关室,进、出线接线室,电能表室,自动集抄装置室,各室之间要相对独立,并实行隔离。其中,进线开关室至少应选用具备二段保护功能(过载长延时反时限保护、短路瞬时保护)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并在每只电能表计的电源侧装设控制开关装置,用于供电企业停送电;出线开关室应设置双极断开的分户开关,电能表室对应的表计位置应设有透明的聚碳酸脂防

砸玻璃。集中表箱进、出线端子采用螺栓压接方式时,应为双螺栓压接端子,并能满足10~25mm2接线需要。

4、集中表箱锁具应具有防窃电、防锈蚀、防异物塞入、防钻、防万能钥匙开启、防技术性开启等性能,具备使用寿命在六年以上,达到国标GA/T73-94 标准。

4.3.3 单户住宅(含别墅)用电,应采用单户表箱。表箱宜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4.4 电能计量表计

4.4.1 电能计量表计应选用具有分时计量功能的电子式(静止式)复费率表。 4.4.2 复费率表要求长寿命、功能多、精度高、无磨损、宽过载、低功耗、免维修、易于自动抄表,具备红外、485抄表接口(带强电保护功能,并防静电损伤)。

4.4.3 电能计量表计应考虑到抗干扰、防雷性能,电表元器件须选用长寿命电容,宽温度范围液晶,增设防雷电路,改善密封,带温度补偿时钟芯片、两级RC控制误差线形度,且应满足自动集抄系统要求。

4.5 照明分户箱

4.5.1 分户箱按居室功能分别设置;总路开关,照明、空调、厨房插座,热水器及其他电源插座回路。

4.5.2 分户箱内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N 线的双极保护电器,电源插座回路(不包括空调插座回路)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4.6.1 配电自动化部分

1、在配网自动化规划区域内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的高压配电网,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预留配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

2、有条件的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应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4.6.2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应包括具有通讯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主站管理系统。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1.1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施工除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

5.1.2 施工应按正式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

5.1.3 施工中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和随工验收,电缆路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标志块(桩)等,未经供电部门允许禁止在电缆通道上挖掘施工。

5.1.4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涉及敷设的电缆、电线应设在托架、竖井或浅沟内,不得有接头。

5.1.5 电缆线路网中,由公用架空线路接入的电缆下杆处或架空线路进线处,应装设用户负荷分界开关,同时必须装设氧化锌避雷器、隔离刀闸;电缆通道应采用浅沟,电缆与高压电压电器相连时,应采用冷缩终端头。

5.1.6 小区内配电网设施部分采用电缆引入时 1、电缆线径应充分满足住宅用电需要。

2、当电缆采用放射方式至楼栋各单元时,电缆可直接进入集中表箱总开关(该开关必须具有隔断功能)。当电缆采用树干式至楼栋各单元时,应采用低压分支箱进行负荷的再分配。

3、电缆进出线均应设置可靠防机械损伤措施。

4、高层建筑低压出线采用电缆、汇流排出线方式时,应具备防窃电措施。 5 汇流排(电缆)安装及敷设应满足高层建筑及相关规范要求。

5.1.7 箱变低压出线接入低压电缆分支箱的电缆截面根据设计确定,但必须进行载流量、压降、短路动热稳定及灵敏度的校验。

5.1.8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

1、住宅用电电能表计应安装在专用计量表箱内,表箱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便于抄表和维护。电能表位置设置应不影响建筑其它功能使用,同一新建住宅内,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应尽量统一。

2、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住宅用电电能表计应采用相对集中安装方式。 1)十层及以下住宅采用以单元为单位的集中安装方式。表箱安装位置宜在楼道间负一层至一层半之间的墙面上。安装在负一层时,应满足相应的照明、通风、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2)十层以上住宅用电计量表计安装视不同情况,采用每层或分层集中装表方式。表箱宜安装在每层的配电井(间)或公用部位。每个集中表箱不宜超过20只电表。

3、当同一单元户数较多时,其单元可装设多个集中表箱,应分别敷设表箱供电电源。高层住宅同一处安装多个集中表箱时,相邻表箱之间供电电源,可通过加装电源过渡箱方式连接。

4、集中电表箱安装方式:采用壁挂式、嵌入式或落地式敷设方式,壁挂式、嵌入式表箱底边对地距离≥1.0m且≤1.5m,落地式表箱底边对地距离≥30cm。

5、安装在户外的单户表箱下沿距地面1.6m~1.8m。若距楼面(地面)小于上述要求,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1.9 进出表线应视房屋建筑面积的大小及使用功能进行合理配置,但不得采用小于10mm2的铜芯线。

5.1.10 表箱出线至每户门外分线箱的导线宜采用≥10mm2的三芯铜芯护导线,夹色线作为PE 线,黑色作为N线,相线采用黄(A、L1)、绿(B、L2)、红(C、L3)色导线。出线应采用竖井、托架或线槽方式进行敷设,特殊情况可采用穿管敷设方式敷设。

5.1.11 表箱出线至居民的照明分户箱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保护管应进入表箱内,保护导线不受损坏。

5.1.12 计量表计及互感器应由供电部门负责统一检定及安装。

5.1.13 集抄装置应根据集抄系统的要求,安装在集中表箱和户表变压器低压室内,并满足系统要求。

5.1.14 照明分户箱的安装

1、居民住宅每户设置照明分户箱一个(固定规格)安装高度不低于1.5m,安装方式为嵌入墙体暗敷设。

2、分户箱出线采用铜芯线穿管敷设,空调及电热水器,厨房回路不小于4mm2,其他回路不应小于2.5mm2。

5.1.15 接地

1、接地引线采用黑色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相线截面≤16mm时,接地引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等;16mm2﹤相线截面≤35mm2时,接地引线截面为16mm2,相线截面>35mm2时,接地引线为1/2相线截面。

2、接地引线与接地体采用机械或焊接连接方式,连接处应作防腐处理,接地体与接地体之间采用40×4mm 镀锌扁钢焊接方式连接,所有连接应牢固、可靠。

5.1.16 从配电室出线低压电缆的单元进线电源可不装避雷器。 5.2 验收

5.2.1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供配电设施及相关建筑的验收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5.2.2 居民住宅安装分时计度电能表,并应同时安装集抄系统,具备自动抄表功能以及预付费等扩展功能,按照本标准的技术标准进行配套安装,验收合格通电后,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

5.2.3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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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运行与维护

6.1 新建住宅户表工程建设完毕后,相关供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按照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人运行维护管理。

6.2 施工企业应对户表工程实行贴牌服务,必须在表箱明显位置告示施工企业名称及售后服务热线。

6.3 属供电企业产权的供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供电企业需要进入物业服务区域工作时,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应予以配合。

7 附则

7.1 本标准解释权归成都电业局。 7.2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参考文献

1、《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10 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7、《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90)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2007年) 1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