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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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

(2)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评价的地域范围为目前已经开采和有开采前景的地区。其中,北方六区(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及西北诸河区)平原区的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是评价的重点;一般山丘区和岩溶山区(包括小型河谷平原)中,以凿井取水形式开发利用地下水程度较高的区域以及在不具备蓄引提等地表水开发利用方式、具有凿井取水形式开发利用地下水的条件且当地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宜计算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大型及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要求逐一进行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计算。

(3)分析确定一般山丘区和岩溶山区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时,应区分出与当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间的重复计算量。

(4)要求根据近期条件下的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计算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北方六区应绘制平原区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模数分区图,并填制各地下水Ⅱ级类型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成果表。

(5)在深层承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平原区,要求计算多年平均深层承压水可开采量。深层承压水可开采量计算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另行确定。

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在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资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

本次规划中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计算,可采取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相加再扣除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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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两者之间重复计算水量的方法估算。重复水量主要是除平原区浅层地下水的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量的开采利用部分与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之间的重复计算量,采用下式估算:

Q总=Q

地表

+Q

地下

-Q重

其中: Q重=ρ(Q渠+Q田) 式中:Q总为水资源可利用总量;QQ

地下

地表

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为田

为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Q重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

水资源可开采量之间重复计算量;Q资源量的比值。

为渠系渗漏补给量;Q

间地表水灌溉入渗补给量;ρ为可开采系数,是可开采量与地下水

(十一)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1. 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水资源情势变化较大的流域或区域,要求利用已有资料分析成因和主要影响因素。重点分析人类活动改变下垫面条件对水资源情势的影响,包括土地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对地表产水量的影响,地表水开发利用方式及农业节水措施等对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和可开采量的影响,以及山丘区地下水资源开采对河川基流量的影响等。

2. 未来人类活动对水资源形成及转化的影响仍将持续,未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也将与现状有所不同,如节约用水水平的提高、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以及水资源配置等工程措施的实施等,也将会对未来的水资源情势产生一定的影响。要求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有关成果,以现状水资源评价的成果为基础,对水资源的形成和转化起主要作用的一些关键因素的未来可能变化趋势,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对未来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关系的有关参数和水资源形成与转化边界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趋势分析和情景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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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按照规划推荐方案实施前后两种情况的对比,预测未来水资源量、水质和可利用量的可能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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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一)基本要求

1. 以水资源三级区和地级行政区为统计单元,收集整理1980、1985、1990、1995、2000年等5年与用水关联的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调查统计2000年的供水基础设施及其供水能力。

2. 以水资源三级区和地级行政区为统计单元,调查统计1980、1985、1990、1995、2000年等5年的供水量和用水量,估算1995年和2000年的用水消耗量,全面分析供、用、耗水量的组成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此外,还需调查统计国家批准的各建制市建成区范围内1995年和2000年的供水量和用水量。

3. 考虑到历史资料的延续性,本次规划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部分对历史用水情况的调查仍采用现“全国水资源公报”规定的用水统计分类(其供用水统计口径简称“原口径”);需水预测和供需分析及合理配置工作依照水资源分区,区别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分城镇和农村,按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三大类分别进行(其供需水统计口径简称“新口径”,详见本《大纲》需水预测部分)。

4. 1980年、1985年、1990年和1995年的用水量按“原口径”,分农业、工业、生活进行分类统计;2000年用水量除按“原口径”统计外,还要按本次规划要求的“新口径”进行分类统计。供用水资料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2000年按水资源三级区和地级行政区填报,其余4个年份可按水资源二级区填报。

5. 根据地表水取水口、地下水开采井的水质监测资料及其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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