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汇编(相当全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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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预防保健科。

医疗废物管理检查监督制度

1、预防保健科对全院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各科综合目标考核。

2、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等工作进行自查。

3、定期对医疗废物有关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评价。

4、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环境卫生等各项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督查。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旗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旗卫生局和旗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旗卫生局、旗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 2、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分别置入专用黄色塑料袋或防穿刺容器内 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贴上医疗废物收集标签 3、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旗政府、旗卫生局报(下午:14:30—15:30) 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经污物通道到达医疗废物暂存地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与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人员交接登记双签名 暂存地管理人员与集中处置单位收集人员交接索要联单

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

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物的医用锐器。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标本等。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药物性废物 医院医疗废物 暂存地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通辽市九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