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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焊接管需要加强时(如插入到螺栓孔的物体和支撑悬架切口处的材料),管件需保持其原有的冷拉

强度,而加强材料使用焊接强度。 3.4 替代管件和材料——基本要求

3.4.1 除主环和主环斜撑必须使用钢材以外,其他管件均可使用替代尺寸规格和材料。即铝制或 钛制的管件以及复合材料在主环和主环斜撑上禁止使用。

3.4.2 焊接过的钛制管材禁止在基本结构中使用,禁用范围包括基本结构管件与支架的连接件, 以及基本结构管件与其他部件的连接件。

第二章–技术规范 ~ 11 ~

3.4.3 如果参赛车队选用替代管件或材料,那么他们必须提交“结构等同性报告”(3.8 条)。 参赛车队必须提交他们所选材料的计算结果,来证明所选材料与表3.3.1 中的最小尺寸规格的钢 材有相同的屈服强度和弯曲极限、扭转及拉伸强度,以及扭转系数和能量耗散。 (屈服强度被 定义为EI,其中E=弹性模量,I=最脆弱轴处的惯性矩。) 3.4.4 管件壁厚不得小于第二章 3.5 和3.6 中的规定。 3.5 替代钢管 最小壁厚要求:

材料和用途 最小壁厚

前环、主环钢管、安全带安装钢 管

2.0mm(0.079 英寸)

防滚架斜撑、前隔板和侧边防撞 结构、前隔板支撑钢管,安全带 固定部件

1.2mm(0.047 英寸)

备注1:所有的钢材必须同等处理——不允许合金钢管件的壁厚,如SAE4130,比所用的低碳钢的 壁厚更薄。

备注2:当采用了比表3.3.1 中指定更薄的壁厚,为了保持屈服强度,外径必须增加。 备注3:为了保持相同的屈服强度和极限抗拉强度,必须保持钢材相同的横截面面积。 3.6 铝管要求

3.6.1 铝管的最小壁厚不得小于3.0mm(0.118 英寸)。

3.6.2 除非参赛车队有证据证明其车架已经经过适当的热处理和人工时效处理,否则必须在“已 经焊接”的情况下考虑铝管结构的屈服强度。(参考:铝合金协会出版的最新版《铝焊接》,或 由美国焊接协会主编的《焊接手册》第七版第四卷)。

3.6.3 如果铝管在焊接后经过了热处理和时效处理来提高其焊接后的强度,车队必须出示充分的 文件来说明整个处理过程,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所用的热处理设备、采用的过程,以及装夹 方法。 3.7 复合材料

3.7.1 如果使用复合材料或其他材料,车队必须提供材料类型文件,例如,购买发票,运输单据 或者捐献信,以及材料的特性。复合材料的层布技术细节和使用过的结构材料(衣料,重量,树 脂类型,层数,核心材料,表面材料(金属))的说明文件必须提交。车队必须提交他们所用的 复合材料的与原材料最低要求(表3.3.1 中所示)等同的计算说明。等同计算结果中必须包括能 源耗散量和弯曲,扭转和拉伸强度。提交完成的“结构等同性报告”,参见项目3.8。 3.7.2 复合材料不允许在主环和前环中使用。

3.8 结构等同性和结构等同性报告(SEF)

3.8.1 所有的队伍必须提交一份结构等同性报告,即使没有计划使用替代材料或管件尺寸规格来 替代第二章 3.3.1 中基准钢材料。

3.8.2 如果替代材料或者管件尺寸在经过专业的检查后,比表3.3.1 中所述材料拥有相同或更好 的质量,可被允许替代表3.3.1 的“基准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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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替代材料或管件尺寸的使用许可必须基于工程判断和车检组裁判长或其委任人的经验。 3.8.4 在完成用附录B-1 所给的格式填写的“结构等同性报告”后开始技术检查。 3.8.5 结构等同性报告的提交

a) 提交地址——结构等同性报告必须提交至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官方指定的地址 (见附件或官网)。

b) 截止日期——结构等同性报告必须在官方指定的截止日期(见官网)前提交。在截止日 期之后提交报告的车队,将会在车队总分中被处以每天10 分的惩罚,上限50 分。 c) 确认——车队提交的结构等同性报告将通过官方回执得到确认。 不要重复提交SEF(结构等同性报告)

3.8.6 车队提交的SEF 被审核通过后,赛车必须根据结构等同性报告上所描述的材料和过程进行 制造。

3.8.7 队伍必须备份审核通过的结构等同性报告,并携带至技术检查现场。 3.9 主环和前环——常规要求

3.9.1 当赛车发生翻车事故时,车手的头部和手部不能与地面接触。 3.9.2 车架必须包括图1(见45 页)中显示的一个主环和一个前环。

3.9.3 在正常乘坐并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所有车手的头盔和男性第95 百分位模板的头部必须 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与前环顶端和主环顶端的连线有至少50.8mm(2英寸)的距离(图1a)

b) 如果主环斜撑后置,主环顶端和主环斜撑底端的连线与头盔必须至少有50.8mm 的距离。(见 45 页,图1b)

c)如果主环斜撑前置,头盔向后方不可以超过主环后平面。(见45 页,图1c) 男性第95 百分位模板

男性第95 百分位二维模板的尺寸如下:

●用直径为200mm(7.87 英寸)的圆代表髋部和臀部 ●用直径为200mm(7.87 英寸)的圆代表肩膀及颈部区域 ●用直径为300mm(11.81 英寸)的圆代表佩戴有头盔的头部

●用一条长为490mm(19.29 英寸)的直线连接两个直径为200mm 圆的圆心 ●用一条280mm(11.02 英寸)的直线连接位于上方的直径为200mm 和300mm 的 头部圆的圆心

3.9.4 男性第95 百分位模板将按照如下方法放置:(见46 页,图2) ●将座椅调整到最靠后的位置;

●将底部直径为200mm 的圆放置到椅背与坐垫的连接处,并且与两者相切; ●将中部直径为200mm 的圆,放置到椅背上;

●将上部直径为300mm 的圆放置在距离头枕不超过25.4mm(1 英寸)的位置,即通常情况下车手 头盔所处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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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若男性第95 百分位模板不能满足第二章3.9.3 的规定,赛车不会得到静态项目通过标签, 也不可以参加动态项目的比赛。

3.9.6 不满足第二章3.9.3 规定的车手将不允许参加动态项目的比赛。

3.9.7 管件弯曲处的最小弯曲半径(从管件中心线处计量),必须至少是管件外径的三倍。弯曲 处必须光滑连续,并且没有任何褶皱或壁面损坏。

3.9.8 前环和主环必须安全可靠地与主体结构连接在一起,如使用角板或三角结构的形式。 3.10 主环

3.10.1 主环必须由一根未切割的、连续的、截面形状封闭的钢管构成(见第二章 3.3.1)。 3.10.2 禁止使用铝合金、钛合金或其他复合材料制作主环。

3.10.3 主环必须从车架一侧的最低处向上延伸,越过车架,再到达另一侧的车架最低处。 3.10.4 从车的侧视图看,主环位于车架主体结构的安装点以上的部分必须在与竖直方向上的倾 斜角在10°的范围以内。

3.10.5 正视图时,主环的垂直管件与车架主体结构两侧连接处的内侧距离至少为380mm(15 inch)。 3.11 前环

3.11.1 前环必须由截面形状封闭的金属管件构成,见第二章 3.3.1。 3.11.2 禁止使用复合材料制作前环。

3.11.3 前环必须从车架单元一侧的最低端,向上绕过车架后再连接到另一侧车架的最低端。 3.11.4 若采用合适的角板或三角结构,允许前环由多段组合的管件制成。 3.11.5 方向盘在任何转角下的最高点都必须低于前环最高点。

3.11.6 前环于方向盘前的距离不得超过250mm(9.8 英寸)。该距离是沿赛车中心线,水平的从前 环后部到方向盘(转向轮摆正的状态下)最前端开始测量。

3.11.7 侧视图时,前环的任何一个部分与垂直方向所成的角度不得超过20°。 3.12 主环斜撑

3.12.1 主环支架必须由封闭的钢制管件构成,参见第二章 3.3.1。 3.12.2 禁止使用铝合金、钛合金或其他复合材料制作主环斜撑。 3.12.3 主环必须由两个在主环两侧并且向前或向后延伸的斜撑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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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 从侧视图看,主环和主环斜撑禁止布置在过主环顶端垂线的同侧。也就是说,若主环前 倾,斜撑必须在主环之前,若主环后倾,斜撑必须在主环之后。

3.12.5 主环斜撑和主环的连接点应尽量接近主环顶端,连接点低于主环顶端的距离不得超过 160mm(6.3 英寸)。主环和主环斜撑所成夹角至少为30°。(见45,图3) 3.12.6 主环斜撑必须是直的,即没有任何弯曲。

3.12.7 主环斜撑的连接不能影响斜撑的作用,即连接的方法和支撑结构必须能够成功地把所有 来自主环的载荷传递到主体结构上。斜撑必须能通过适当的三角结构把这些载荷传递回主环底 部。这个结构必须满足第二章3.3 节的规定。斜撑的载荷不能完全由发动机、传动系或差速器承 受,也就是说斜撑末端的节点必须位于能把载荷传递回主环的路线上。

3.12.8 如果有任何基本结构以外的部件和主环斜撑连接,那必须增加另外的斜撑来承受赛车发 生翻车事故时主环斜撑上的弯曲载荷。 3.13 前环斜撑。

3.13.1 前环斜撑必须由第二章 3.3.1 中规定的材料构成。 3.13.2 前环必须由两个分别位于前环两侧的向前延伸的斜撑支撑。

3.13.3 赛车必须装有前环斜撑结构。前环斜撑必须延伸至车手脚部之前,其作用是保护车手腿

部。

3.13.4 前环斜撑和前环的连接点应尽量接近前环顶端,连接点低于前环顶端的距离不得超过 50.8mm(2 英寸)。(见47 页,图3)

3.13.5 如果前环在垂直方向上向后倾斜超过了10°,在前环后方必须用另外的斜撑支撑,斜撑 的材料见条第二章3.3.1。

3.13.6 若采用单体壳作为前环的斜撑,则必须通过结构等同性报告得到审核批准(见第二章 3.8)。

3.14 斜撑的其他要求

3.14.1 若斜撑没有使用焊接方式与车架连接,斜撑必须安全可靠地使用8.8 级M8 或更高级别的 螺栓与车架连接。焊接在防滚架斜撑上的安装板必须至少为2.0mm 厚钢板。

3.14.2 在主环斜撑和单体壳连接处,必须在单体壳的另一面装有一块安装板,以避免因受力而 核心破碎。

3.14.3 主环斜撑和单体壳的连接,必须通过结构等同性报告得到审核批准(见第二章3.8)。报 告必须证明该设计和焊接车架具有等同的效果,并且必须阐明使用螺栓的数量及位置的理由。 3.15 其它侧管要求

如果在车手旁边有防滚架斜撑或其他的车架管件,在车队任一车手的颈部高度位置,必须牢固地 在车架上安装有金属板或金属管,以防止车手的肩膀穿入到车架结构中而导致车架撞伤车手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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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3.16 防滚架斜撑的机械连接

3.16.1 防滚架斜撑可以机械连接。

3.16.2 斜撑两端的非永久性连接点必须使用双耳连接(如图4、5 所示)或是套管连接(如图6 所示)。

3.16.3 用来固定非永久性连接的螺纹紧固件为重要紧固件,必须符合第二章第14 节的要求。 3.16.4 不允许使用球面连杆轴承。

3.16.5 双耳连接的连接耳必须使用至少4.5mm(0.177 英寸)厚的钢板制成,且垂直于斜撑轴线方 向的长度至少为25mm(1 英寸),并在沿斜撑轴线方向应该尽量短。

3.16.6 无论是安装在斜撑的顶端或底端,双耳连接都必须有盖板覆盖。(图4 和5)

3.16.7 双耳连接必须使用至少10mm、9.8 级(3/8 英寸,SAE 8 级)的销或螺栓进行连接。安装

孔与销或螺栓必须为紧配合。

3.16.8 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至少为76mm(3 英寸),连接点两边的长度都至少为38mm(1.5 英寸), 并且必须和所连接管材为紧配合。套管的壁厚不能小于所连接管材。且必须使用至少9.8 级M6 (1/4 英寸,SAE 8 级)的螺栓进行连接。安装孔与螺栓必须为紧配合。 3.17 前防撞结构

3.17.1 车手的双脚必须完全包裹在车架的主体结构之中。当车手的脚接触踏板时,从赛车侧面 和前面看,车手的脚部都不准伸出或高于车架主体结构之外。 3.17.2 在前隔板之前必须安装吸能缓冲结构。 3.18 前隔板

3.18.1 前隔板必须由截面形状封闭的管件构成,见第二章3.3.1。

3.18.2 前隔板必须位于所有不可挤压部件之前,如电池、主缸和液压系统储液罐。

3.18.3 当车手脚部接触但没有踩下踏板时(可调节的踏板须位于最靠前的位置),前隔板平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