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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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关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同时建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度以及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督促检查制度、目标责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各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人员,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切实抓好创建任务的安排和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镇街、各单位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创造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的舆论环境。要在城区主要道路、重要公共场所设置一批大型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宣传标语牌和公益广告,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动员部署工作,掀起创建高潮。各镇街、各单位都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区的“三大主题”实践活动,迅速打开创建工作局面。一是开展以“党员干部带头、再塑文明形象、发挥旗帜作用”为主题的争做建设省级文明城区带头人的实践活动;二是开展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争做文明市民、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爱我航空城,争做文明人,共铸新**”道德实践和“八荣八耻”荣辱观实践活动;三是开展以“创建卫生城市”为主题的“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五)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各镇街、各单位要按照全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出各自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要把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兴办一批社会影响大、作用大的实事、好事,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群众在创建活动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六)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把创建工作的各项创建任务纳入全区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和落实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的“五定”制度和督查考评制度,严格督促检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把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各类党政班子和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一个主要依据,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和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培养树立典型,推动创建工作。各镇街、各单位要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一批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大资金投入,提供物质保障。区政府和各责任单位都

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千方百计给予财力和物力支持,保证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顺利进行。要动员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增加对创建工作的投入,鼓励驻区各单位和各类非公有制组织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创建文明城区活动及社会公益事业给予支持,逐步形成投入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