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六)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六)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B.—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最高不能超过25年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杀人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 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又出卖的应按数罪并罚

5.某超市对一批黄桃罐头进行打折促销,原价18元现价6元。小李购买了10罐,当天食用了一罐后上吐下泻,到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并花掉医疗费500元。事后小李发现,黄桃罐头在购买时就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超市销售过期黄桃罐头属于违法行为

B.小李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生产日期,故责任自负 C.小李有权要求超市退还其购买黄桃罐头的所有价款 D.小李可以要求超市支付600元的赔偿金

6.下列工商行政部门的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每三个月对店铺商品进行质量抽查

B.向社会公布乳品抽查检验结果中的厂商信息 C.为维护秩序,要求商家推迟发售某类商品 D.责令游乐园停运有安全隐患的大型游乐设施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判断下列各题,对的打勾,错的打叉) 1.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 2.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制度。 ( )

3.国家形式除政体外还包括国家的标志,即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 ) 4.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刑事诉讼则是有关犯罪方面的官司。 ( )

5.根据原告诉请求的性质和内容,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分别与实体法上的支配权、请求权和形成权相对应。( )

6.经复议的案件,既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7.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 8.在行政复议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5日内提出申请延长期限。 ( )

9.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冻结资金、拘留、没收财物。 ( )

10.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互惠待遇、最惠国待遇。 ( )

主观题部分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如何理解行政主体的概念? 2.简述公民的基本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共26分)

1.某县一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35301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7602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赵某、钱某和孙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 9250 票、8500 票和 7600 票。

(1)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分) (2)如有以下四位我国公民:赵某,刚满15周岁。钱某,被劳动教养。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李某,患精神病。分析以上四人,谁具有选举权?(6分) 2.某山区农民刘甲因左眼失明,容貌丑陋,年近40岁尚未娶亲。2004年10月,刘甲经人介绍以5000元从人贩子手中买回一被拐卖的湖南籍妇女,当晚刘甲强迫该妇女拜堂成亲, 并欲与该妇女发生关系。该妇女誓死不从,刘甲遂将其推入柴房,用铁链将门锁死,并扬言:“不乖乖地听话做我老婆,就关你一辈子!”10天后,刘甲闯进柴房欲强行与该妇女发生性关系,该妇女奋力反抗,大声呼救。声音招来刘甲弟弟刘乙,妹妹刘丙。刘甲骂道:“笨蛋!看什么?还不赶快过来帮忙!”于是刘乙上前按住该妇女的脚,刘丙按住该妇女的手,刘甲对其实施了强奸。两天后,乡派出所接群众举报,派民警前来解救被拐卖的妇女。 刘甲手持两把菜刀,堵在门口扬言女人是我花钱买回来的,不拿钱休想放人!”双方僵持中,刘乙趁人不备,翻墙到村里大喊公安局到我家抢人了!”纠集了数十人将民警团团围住,达5个小时之久。民警无奈之下,只好撤回。当夜刘甲与刘乙、刘丙商量,认为如果民警再来,很可能会人财两空,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被收买的妇女卖掉,刘乙、刘丙表示同意,于是刘甲与刘乙连夜将被拐卖的妇女转移到邻县,托人以3000元将其卖掉,因买主手头现金不足,当夜刘甲和刘乙只取回2000元,剩余部分由刘丙3日后取回。

请问:

刘甲、刘乙、刘丙三人的行为各构成什么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其各自地位如何?(8分)

3.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镑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 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4分)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5分)

参考答案及解断

一、单项选择题

1. B [解析]《居民身份证法》第6条第1款规定,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 制。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项说法正确。该法第2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省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可知B项说法不正确,选B。

2. A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规定,离婚案件一方省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A项正确。该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 —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 一方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B、C、D项属于中止诉讼的情形,均应排除。故选A。3. 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是债的发生原 因之一。《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故本题中,张某有权要求马驹 的主人支付其管理马驹期间支出的饲养费用、给马驹治伤的费用以及客人

和自己的医疗费用。 但是张某妻子看病的医疗费与管理马驹并无直接关系,张某无权要求马驹的主人偿付。

4. A [解析]《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根据本条规定,餐厅拾得手机后,应当返还权利人,如果寻找不到权利人,应将手机送交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而不能因找不到失主就将手机据为己有。餐厅不能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李某自然也不能基于赠与取得手机的所有权。该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 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 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 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有善意取得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赵某通过不合理低价从小偷手里买到手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为A。

5. D [解析]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 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D项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故其不能作为质权标的。

6. A [解析]《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7. B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因此民事法律行为是表示行为。事实行为是无须表现内心的意思内容即可发生效果的行为。创作文学作品、无因管理、先占以及发明等都是事实行为。故A、C、D三项都是事实行为。设立遗嘱是依据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选B。

8. 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工资的起征点为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工薪所得的基础上减去按标准扣除的五险一金等免税项目和3500元的起征点,1500元以内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1500元不到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故老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所得税为:

。故选B。

,应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