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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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1 现状

拟建的广州市环境监控中心须整合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等部门的资源。目前这些部门不但自身存在着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客观问题,并且由于散落在广州市区不同的区域,而无法有效地形成广州市环境监控的整体功能:

(1)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办公地点位于光塔路仙邻巷内,进出须经过一条30多米长、2米宽的胡同,胡同两侧为密集的住户和商业网点,只有小型汽车才能进出支队,支队也没有其他停车场地,极不利于环境应急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

(2)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租用金安大夏写字楼办公,没有独立的停车场,每年需交纳几十万元的办公场地租金;

(3)广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因房屋产权纠纷,被起诉,并被要求搬出现所在的工作地点;

(4)广州市环保系统各中心比较分散,资源正和相对较弱,协调能力差,业务扩展的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难以适应环境保护工作形势。

2.2 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的功能

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将环境保护执法系统、审批系统、信访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排污收费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系统有机整合起来,实现对环境污染“应急、预警、指挥、处理”相互统一、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现代化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系统,是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该系统共有六大功能(见图2-1)。

图2-1 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基本功能示意图 监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监控企业用户一般浏览者

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控制系统

软件基础平台地理信息基础平台联动指挥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重点区域规划监控系统卫星定位调度系统环境监控指挥辅助系统环境仿真模拟系统 12369GPS 统计分析和发布模块 数据历史查询分析模块 数据采集管理模块业务管理模块环保网信息门户站点应急处理定义模块应急处理及预警模块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1本项目是适应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中国城市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并且长期以来延续的是一种“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的粗放式增长模式,这带来污染物的高排放,使得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环境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都给原本趋紧的城市资源、环境供给带来更大的压力。在许多传统的城市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同时,许多新的城市环境问题又接踵而来。城市环境污染边缘化

问题日益显现。城市周边地区更多地承担着来自中心城区生产、生活所产生的污水、垃圾、工业废气等污染,影响了城市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机动车污染问题更为严峻,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第四大生产国和第三大消费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导致的空气污染是城市发展面临的严峻问题。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破坏,“城市热岛”、“城市荒漠”等问题突出。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进一步降低了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承载力,加剧了资源环境供给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广州市是我国在经济大潮中得到迅速发展的城市之一,城市成长中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环保问题,在广州市也逐步地凸现出来。如何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中发展城市也摆在了全市人民的面前。建设广州市环境监控中心是广州市政府发挥政府对环境基础设施投入的主导作用,也是完善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举措。

2.3.2适应了城市环境监管形势发展的需要

目前,广州市市、区两级仅有一支不足200人的执法队伍,执法车辆30多台,面对全市1.8万家工业企业和饮食企业、1000多个重点污染源、180多万辆机动车,环保日常监督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环保执法人员人均对应GDP数高于国内多数城市,是沈阳的2倍、天津的2.4倍和大连的1.7倍(详见表2-1)。但目前广州的日常环境监测仍主要采用人查车巡的日常监管方式,环境监管力量分散,整体协同能力不强,环境信息传递不灵,环境监管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对比厦门、成都和沈阳等城市在环境监控基础设施的建设的情况(见表2-2),一方面,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政府在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建设力度,同时也进一步清楚地看到了广州市的差距。因此,尽快建立一个统一、实时、科学、高效的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对于有机整合本地环境监管资源、实现环境日常监管能力上一个新的台阶,适应城市环境监管形势发展的需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表2-1 部分城市国内生产总值与环保执法人属对比表

序号 城市 GDP(亿元) 1 广州 5115.75 949.70 197.00 2 大连 2290.00 3 天津 3621.17 4 沈阳 2240.00 常住人口(万人) 环保执法人员数(人) 每名环保执法人员对应GDP(亿元/人) 273.23 752.21 488.66 157.00 320.00 243.00 25.96 14.58 11.31 9.21 每名环保执法人员对应常住人口数(万人) 注:以上为2005年的数据

4.82 1.73 2.35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