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人民政府文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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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经办:负责所需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3、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把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列入本乡各部门业务工作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各有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政策宣传栏、入户公开单、墙报、画栏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生态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3)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全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后,根据调查情况并对照《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标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计划,并于2008年5月前报镇创建办备案,同时按计划实施,确保如期达到建设标准。

(4)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生态保护投入。镇政府按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规划、计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保证实施工作的资金投入。要积极拓展生态保护资源渠道,努力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投资机制,增加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资金投入,为创建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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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谱镇环保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规,宣传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并贯彻执行。

二、积极组织开展本镇群众性的环境保护活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检查、评比制度。

三、配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治理脏、乱、差,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整顿治理环境卫生。

四、发动全镇群众参与绿化、美化环境,保护花草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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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同管理环境检测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本镇辖区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土、固体废气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弃物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

六、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反映本镇群众对环境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七、努力完成上级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人民政府 青镇政字[2008]28号

关于申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请示

省环保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生态之省、绿色发展”精神,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优化农村经济增长,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态省(市、县区)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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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按照“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要求,我们举全力,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当中,到目前为止,各项任务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级优美乡镇”建设标准,为此,特申请上级给予推荐申报。

当否,请批示。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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