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版]第二轮行政法讲义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完成版]第二轮行政法讲义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三、司法赔偿的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前置)(图表八十四)☆☆☆☆☆

赔偿请求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权、财产权遭侵犯 ①申请书事项:受害人自然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日期 ②申请人不是受害人本人需证明关系; 2年内提出 赔偿申请(书面或口头) ③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一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2个月) ①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②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 30日内 ①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②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③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 赔偿义务机关上一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其上一级机关复议(2个月) 30日 第三步: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⑴中级以上法院设赔委会,由本院3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⑵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 ⑶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不能委托律师!)。 ⑷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⑸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依法不公开进行。 书面审,必要时,可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可听取陈述和申辩,并可质证。 ⑹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制作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决定书由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⑺决定错误的纠正: ①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不能再复议了!) ②生效后,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法院指令,赔委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法院赔委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③最高检对各级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决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法院赔委会提出意见,同级法院赔委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检察院不能和下级法院直接打交道)

考点四 国家赔偿的方式(图表八十五)☆☆☆☆☆

侵害名誉荣誉 侵犯人身权并造成名誉、荣誉损害的,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犯人身权 侵犯生命健康权 身体伤害 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丧失 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支付死亡赔偿金加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对其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还是打死赔得少)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 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侵害财产权 侵犯人身自由权 ⑴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⑵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⑶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⑷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或查封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电费、租金、基本工资、仓储费、税费等]; ⑸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死亡 支付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年平均工资5倍 赔偿金支付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列支;赔偿不收费,不征税。 【注】①以上所称的“上年度”都是指赔偿决定作出的上年度。

②财产损失只赔直接的,什么“因无法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是不赔的!而且“经常性费用开支”数额不会太大,如果申请人要个100万,多半超出该范围,也不应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