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01-24-2014A原水突发高浊度应急处置预案(6.4)(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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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协调各水厂安排各水源监测点保安保卫,每个监测点一名(虹口、聚源、仰天窝除外);相关监测点保安值守人员由各监测点维护责任水厂负责。

5.3.5 及时将水源监测信息在公司应急QQ群中发布,在系统中填写汇总数据(各水厂取水口监测信息各自上传)。

5.3.6 因紫坪铺冲砂导致高浊度时,适时安排仰天窝、柏条河莲花堰、聚源水质监测点及各水厂取水口对锰指标的人工监测或仪表比对工作。

5.3.7 指挥部启动徐堰河电站蓄水方案时,负责联系郫县分公司安排人员到场值守,根据指挥部指令,指导电站值守人员监督蓄水、放水过程。

5.4 公司制水生产支持组负责指导水厂生产工艺参数调整、静沉实验及混凝搅拌实验工作开展,包括(不限于):

5.4.1 适时安排和指导水二厂莲花堰值守人员开展混凝搅拌实验(莲花堰浊度超过1000度时),及时将结果反馈到公司应急QQ应急群。

5.4.2 根据指挥部指令和水厂需要,安排人员赴现场指导和支持制水生产和工艺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4.3 根据指挥部指令,通知公司“运行支援分队”负责人,由“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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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分队”负责人组织分队人员时赶赴水厂现场(水厂对应支援人员参见附件3)。

5.5 公司后勤宣传组根据指挥部安排和水厂需求,适时开展以下工作,包括(不限于):

5.5.1 组织或安排应急过程图片、影像资料收集和记录。 5.5.2 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应急运输车辆运送“运行支援分队”人员赶赴水厂现场;统筹食宿,必要时协调外部劳务人员力量。

5.5.3 组织媒体应对、舆情监控和危机公关。

5.5.4 适时起草热线或媒体应答稿、供水情况公告(代拟稿),经指挥长批准后转集团领导及市水务局审核,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5.6 水六、七厂根据柏条河上游各水质监测点数据适时进行水源切换,规避高浊度水体,切换情况及时报公司指挥部。

5.7 各水厂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二级预案中制定和细化措施,重点加

强取水、投药系统、排泥系统应急保障工作及沉淀水异常的应急处置工作。

5.7.1 保障取水安全方面应开展的工作,包括(不限于): (1) 取水口应配置一定数量除渣人员、熟悉取水口供配电的电气人员、熟悉取水口机械设备人员和能承担指挥协调作用的管理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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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衣、除渣工具及关键设备备件(钢丝绳)。

(2) 应保证取水头部电源供应。当外电源出现故障时,应确保备用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3) 应根据上游来水量的大小适时调整拦河闸开启个数和开度,防止拦河闸上游水位超过设计水位,拦河闸下泄水流不应直接冲击下游河堤,确保下游河堤安全。

(4) 关键部位照明强度必须足够,必要时安排专人连续观测闸前来水漂浮物情况,通过适时开启拦河闸让大的漂浮物迅速通过,当漂浮物被挡在拦河闸处时,应及时采用卷扬机或电锯清除,不能在拦河闸处堆积。

(5)及时清除粗格栅上的渣子,防止栅前和栅后水位差过大。当出现栅前和栅后水位差太大时,可开启拦河闸短暂降低栅前水位,待渣子清除后恢复栅前水位。

(6)及时清除细格栅上的渣子,防止栅前和栅后水位差过大,应急时可以连续运行,不能采用以时间为周期的自动化运行模式。

5.7.2 保障投药系统正常运行方面应开展的工作,包括(不限于): (1) 在投药系统方面应投入足够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专人值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投加参数准确和及时调整(原则上一套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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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系统至少1名)。

(2) 做好混凝剂进货检验,储存时防止变质,确保应急时使用的混凝剂符合质量要求。

(3) 确保混凝剂投加能力必须满足要求,关键设备应有备用。 (4) 确保混凝剂准确计量,在应急前和应急过程中均应进行复核。 (5) 原则上一套单独工艺系统至少安排1名静沉实验人员专人负责,参考历史数据、实验室混凝试验数据及反应池出水静沉实验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剂的投加量。

(6)明确投药量调整要求,当原水或过程水水质、进水量等生产参数变化时,应及时、同步调节投加量,并开展新一轮静沉实验,并根据实验适时调整投加量。

5.7.3 保障排泥系统正常运行方面应开展的工作,包括(不限于): (1) 适时检查排泥管渠状况,确保畅通。

(2)日常巡检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个排泥设备和阀门不被堵塞,启动预案后在报调度中心同意后,尽可能利用时间差,进行一次排泥(按高浊度水到达各水厂的顺序,提前3小时分开实施)。

(3) 高浊度进厂后应根据排水管渠能力,尽可能及时将沉淀的污泥排放,原则一套单独工艺系统至少安排1名专人现场观测排泥效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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