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跨乌涌人行桥工程(第二次)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广州市黄埔区跨乌涌人行桥工程(第二次)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企业业绩一览表

工程名称:

业绩名称 资格审查 合格业绩 业绩编号 业绩名称 业绩编号 企业业绩 评标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1、投标人必须确保此表中的业绩名称和业绩编号与交易中心信息库中的名称和编 号一致,如不一致,以此表为准。

2、此表中业绩名称和业绩编号不一致的,以业绩名称为准。

3、如此表中的业绩信息无法在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检索,则视为无效业绩,后果由 投标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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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所附 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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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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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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