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思修》习题解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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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

4.结合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谈谈大学生如何投身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

(1).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自律他律的统一,坚持知荣与明耻的统一,时时处处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举止。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参加志愿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大学生应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多关注特殊群体、偏远地区,广泛参与帮扶行动,志愿服务,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作出贡献,努力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营造和谐的时代先锋。

(3)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大学生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基本要求,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原则。

(4)自觉养成节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大学生要积极参与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大力倡导节约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节俭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和人际交往中。

(5)自觉学习道德模范。激励自己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时时处处以他们为榜样,多做举手之劳的好事,多办惠及他人的实事,在不同的场合做到遵德守礼、遵规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第五章 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高尚品格

1.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科学素质,对宣传、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1)应当认真学习社会公德规范。

(2)应当自觉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在形成正确道德良知的基础上,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履行社会公德的行为习惯

(3)应当努力提高践行社会公德的能力。参与社会公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素养,并带动他人,影响他人。

2.大学生应树立怎样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职业活动不仅是人们陌生的方式和手段,也是人们奉献社会、完善自身的必要条件。

(2)服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择业不仅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意愿,也要充分考虑现实的可能性和社会的需要。

(3)做好充分的择业准备。尽早确定就业目标,自觉地把大学学习通未来择业紧密联系,提高自身能力与素质以适应将来的职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创业意识强烈并且思想准备红粉,就能为自己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学生积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了解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为今后自主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 (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3.任何认识恋爱和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 恋爱道德要求: (1)尊重平等人格 (2)自觉承担责任 (3)文明相亲相爱

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4.谈谈如何让加强个人道德修养?

(1)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首先,应有进行道德修养的强烈动机。其次,应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坚忍不拔、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的进行道德修养。最后,应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2)采取有效的道德修养的方法。学思并重、省察克治、慎独自律、积善成德。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要主动进行社会调查,了解社会,认识社会,正确的看待社会;是要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生产劳动、发明创造等社会实践不断陶冶道德情操,提升道德境界,为将来适应社会的需要创造条件。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1.如何认识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2.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1)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其最重要的作用表现为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秩序以及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2)社会主义法律的规范。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对某种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使人们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从而自觉地实施合法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评价行为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评价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法律的教育作用指法律具有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具有以国家强制为后盾保障实施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公民等违法主体必须实施某种行为或则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及公民等实施违法行为后应当受到的惩罚。

3.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指国家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公有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管理”。

(3)人权保障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最重要的人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法治原则。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规范行为,是对人治的否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5)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国人民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族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际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他国家机关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哪些法律部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一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为实体法;诉讼法和非诉讼程序法为程序法。

宪法相关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调整国家政治关系,主要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原则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的法律,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国家标志象征方面的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

民法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的人身关系的你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商法调整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秉承保障商事交易自由、等价有偿、便捷安全等原则。

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政权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的监督的法律规范,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关系,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公开公正、有效监督等原则,既保障行政机关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