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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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备案。

第九条 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 1. 定期更新

每年年初安全办按照本程序的第2.2条的内容,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并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按规定上报。 2. 不定期更新

2.1 根据加油站的情况,不同的工序,各班组按程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2.2 季节发生变化前,各班组按程序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2.3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新。

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

第四章 危险源控制 第十条 危险源控制计划

1. 各班组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 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安全办审批后执行。

2. 加油站对其它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源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完成后,各单位应组织参建员工学习、培训,必要时应组织模拟发生危险情况时的演练,以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下自我保护技能。 第十二条 实施、检查

各班组根据制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认真配备资源并组织实施;安全办负责对施工单位危险源辨识、控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其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安全方案;各班组负责对本管段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安全办,负责对全线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风险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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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记录管理

各班组负责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按要求保管各项记录;负责保管管段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相关评价记录、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实施记录;加油站负责保管全线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及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记录。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加油站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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