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发电机组制造技术协议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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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青龙寨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制造任务书

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 不锈钢焊条 GB/T983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GB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GB3098.2 1.7.3材料试验

(1)用于设备或部件上的所有材料均应经过试验,试验应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和要求。

(2)所有主要部件所用材料应做冲击韧性试验,?试验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热轧钢板应同时做纵向和横向冲击试验。主要铸件和锻件的样品上应做弯曲及有关试验,所有试验均向买方提供试验报告。 1.7.4焊接

(1)焊接工作应采用电弧焊,有条件时应尽量采用自动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焊接件,应在消除内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

(2)焊接件接缝坡口应设计合理,坡口表面应平整,无缺陷,无夹层、锈蚀、油污或其它杂物和由于切割而引起的缺陷。

(3)焊接压力容器部件的焊接方法、工艺及焊接人员应符合国家GB150《钢制压力容器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焊接操作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

(4)所有卖方供货设备的部件之间和卖方供货设备与非本合同提供的设备的部件之间若需在现场焊接时,卖方应在图中加以说明并补充详细的焊件图。卖方应按额定金属填充料200%?供应焊条或焊丝,所供材料应与工厂加工图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

卖方应提供合适的焊接工艺及焊前热处理方法(如必要),并对焊接质量负责,卖方应做好焊前准备工作(如开槽、卷边等)。现场焊接应在卖方的指导及监督下由安装承包商完成。

(5)焊缝应有良好的外观,应处理平整圆滑,适于表面涂漆。所有需采用射线透视或其它无损探伤检验的焊缝,应铲平磨光。过水表面的焊缝应磨光成流线型。压力容器上的焊缝打磨处理时,应不削弱其结构强度,所有试验均向买方提供试验报告。 1.7.5铸钢件

(1)铸钢件应无气孔、无砂眼、无夹碴和裂纹等缺陷,表面应整齐、光滑、清洁;铸件组织均匀致密,其质量应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或部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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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对铸钢件进行无损检测,如发现主要缺陷,买方将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危害铸钢件强度和效用的所有缺陷应彻底铲除直至看到无缺陷的金属,然后补焊修复。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将铸件次要缺陷的修补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买方备案。对于铸钢件主要缺陷的处理,应由卖方提出详细的处理方案,交买方审查后再进行修复。修复后要求与图纸尺寸相符,必要时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铸件次要缺陷系指气孔深不超过板厚的20%,最大孔深不超过25mm,且需补焊的面积小于1000mm2/m2的缺陷。超过次要缺陷的界限或若干次要缺陷累积在一起时,则应认为是主要缺陷。如去除缺陷后,铸件承受应力的壁厚减少30%以上,或按剩余金属壁计算的应力超过允许应力的30%,则铸件应予报废。

1.8电站供给的公用设施

(1)0.7MPa压缩空气系统。

(2)各冷却器正常供水水压为0.2~0.4MPa,水温不大于25℃。

(3)厂用交流电源为三相四线制,50Hz,380/220V,电压波动范围为85%~115%;频率波动范围最大为0.2Hz。

(4)直流电源为220V,电压变化范围为80%~110%。

1.9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

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清扫干净,不得有毛刺存在,并根据其特点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部件和管道涂料颜色符合合同要求及GB856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涂底漆前的表面处理应符合相应的涂料工艺要求。最后一道保护层的颜色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镀锌金属和有色金属部件不需要涂层。不锈钢,奥氏体灰口铸铁和高镍铸铁应视为有色金属。

1.10润滑油及润滑脂

水轮发电机组各轴承的润滑油及调速系统、进水阀的操作油,均应采用GB11120汽轮机油(L─TSA)标准、采用L-TSA46牌号。

机组部件采用的润滑脂,尽可能使用相同的牌号。

1.11吊装附件及专用工具

在所有设备和现场组装的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凡须用厂房起重机吊钩吊装的设备部件,其吊具及设备安装和检修所必须的专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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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均由供货方供给。

1.12铭牌和标记

每台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均应有永久性不锈钢铭牌,固定在设备的明显位置。设备的铭牌标志应符合GB755规定。铭牌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设备型号、编号、主要参数及其它重要数据。

1.13包装与标志

(1)设备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及JB/DQ1222《水轮发电机组包装运输技术条款》的规定。

(2)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和用木材或其它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取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接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3)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号、产品净重、毛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

(4)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表面的专用防潮防雨铁盒内。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另寄,以免影响进度。

1.14到货设备开箱验收

(1)合同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卖方、买方和安装承包商应联合组织开箱,检查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规格和数量。设备的性能待试运行后验收确认。

(2)卖方应按时派遣人员参加开箱检验。若卖方人员不准时到场,买方可自行组织开箱验货,并视为卖方认可。

(3)在开箱检验时,若发现由于卖方在设备的外观、质量、数量和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坏/或缺陷/或短缺/或差异,应作开箱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该开箱检验记录应做为买方向卖方进行索赔的依据。

1.15其他

卖方应提出符合本技术协议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本技术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对稳定运行、或对改善机组运行品质都是必要的话,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其费用列在合同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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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轮机及附属设备技术条款 2.1概述

2.1.1水轮机总述

(1)本节包括对2台卧轴混流式水轮机,以及运行所必需的其它附属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维修设备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设备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等的技术要求。

(2)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将在卖方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下,由安装承包商完成。卖方应为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提供包括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和建议、安装进度等内容的安装、运行指导书及文件和图纸。

(3)水轮机带有钢蜗壳,水轮机主轴与发电机主轴直接连接(共用)。从发电机端看,水轮机的旋转方向为视顺时针旋转,水轮机进水方向在左侧。

(4)水轮机所有可拆卸的部件,包括转轮、主轴、飞轮、前后盖、推力/导轴承和导水机构等,可利用厂房桥机从水轮机(或发电机)上拆卸出来。主轴可从转轮上拆卸分开。卖方应在提供的图纸资料中注明可拆卸部件的主要外形尺寸。

(5)水轮机的部件设计要求能方便地进行检修、安装和拆卸并满足运输要求。所有主要部件和需起吊的重部件,要设置吊环螺栓、吊耳或便于装卸的起吊装置。 2.1.2供货范围及界限

(1)包括转轮、主轴、推力/导轴承、飞轮、金属蜗壳、导水机构、调速轴(如有)、前盖、主轴密封、进水弯管、与进水阀下游短管连接的延伸管、后盖、尾水接管、出水弯管、尾水锥管、蜗壳排水阀、蜗壳排气阀、尾水补气阀等在内的全套水轮机,以及其它配套设备等。

任何在本技术条款上没有列出、但又是保证整套水轮机的良好性能或改善性能所必须的设备、元器件,卖方也应提供。

(2)管路及其配件:成套设备中各单项设备之间所需的油管、气管、水管、连接件和支架等。水轮机油、气、水管应供应至机体外(100?150mm)第一个法兰处。

(3)专用工具 (4)技术接口

1)油、气、水管道的接口 2)与买方其它设备的连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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