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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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交建〔2008〕131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 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我厅会同省高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建议望随时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招投标工作总体规范、有序。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市场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开放度大,市场主体比较复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部分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投标、低价抢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个别项目执行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招评标工作不够规范;个别地方存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等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实际,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我省境内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包括项目投资人、承办人的选择和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有关规定,需要采用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或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合理进行合同打包和标段划分,有效组织项目实施

除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外,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和重要材料采购等进行分类打包。各类合同应当按照有利于对项目实施有效管理,有利于规模化、专业化实施,有利于保证进度和质量,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参建单位的优势发挥和合理投入的原则,进行标段划分。各类合同打包和标段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调整资格审查办法,防止围标串标行为

统一资格审查方式。施工招标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施工监理和重要材料采购招标应采用资格后审。

简化资格审查内容。对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施工和施工监理的招标,招标人应仅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誉和主要人员的数量、经验、资历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人员是指工程施工招标中的项目经理、总工,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招标中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分项负责人,施工监理招标中的项目总监、驻地监理、试验室主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试验仪器、设备等性能、数量,其它技术管理人员的数量、资历、经验等,应提出明确要求,但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要求的人员、机械、仪器、设备。对重要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应仅对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誉、技术指标等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设备、材料的原产地等其它要求,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合理制定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招标人应制定强制性资格条件的量化标准。标准要高低适当,与招标标段的工程内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特别是对资质和注册资本金要求,应严格执行资质管理的有关现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

采用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法。为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资格评审应采用“通过”和“不通过”的评审办法,不再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分。全部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得限制。 推行随机确定投标标段的办法。对于采用资格预审的施工招标,应采用随机确定投标标段的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标段划分及标段工程性质、特点和规模类似情况,分类进行资格预审,分组进行投标。原则上,以3-5个标段为一组。资格预审阶段,招标人按类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按类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投标人应投标的1-2个组;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对1-2组内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报价;开标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每个投标人应开标的2-3个标段;具体投标组数和开标标段数量应根据本类、本组的投标人数量确定,原则上应确保每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少于12家。 简化投标文件内容。对于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阶段已提交并经审查的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誉和主要人员等发生实质性变化和更新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增加资格变化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没有发生变化和更新的,投标时可不必提供上述资料。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后至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48天,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 严格执行投标回避制度。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通过同一组或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组或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改进投标、开标办法,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双信封递交。投标人应将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在两个信封中。投标时,两个信封应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采用资格预审招标的,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分两次开标、两次评审。第一次开标,招标人仅开启商务技术文件信封,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复审,确定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投标人名单。其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并确定通过和未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如采用综合评估法,还应对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第二次开标,招标人应首先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投标人名单,宣布通过和未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如有商务技术得分,也应当宣布。其次开启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信封。对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不予开启。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用资格后审并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开标时,对在投标截止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开标,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信用等级情况,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得分和排名顺序,评标时,仅对排名第一至第六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第一至第六名的投标文件有被废标的情况,废标几家,则根据得分排名顺序依次往后评审几家,直至评审出排名第一至第六名的有效投标文件为止后,其余投标文件则不再评审。 五、科学确定评标办法、评标基准价和最高限价,防止抬高中标价

评标办法要科学、合理。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三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和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的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或复审,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均采用“通过”和“不通过”的评标办法。

一般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及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应当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机电三大系统、其它机电工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路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宜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重要材料采购招标,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1、施工招标

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的,仅对投标人的投标价和信誉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投标价占90分,信誉占10分, 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不再进行评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对投标人的投标价和施工能力(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其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投标价占60-80分,信誉占10分,施工能力占30-1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计算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去掉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价和低于最高限价25%的投标价)的平均值,将该平均值下浮1-4%(现场随机抽取)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2、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和施工监理招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勘察设计、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和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的,对投标人的投标价、信誉及其勘察设计或监理能力(包括业绩、主要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设备仪器投入、后续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投标价占10分,勘察设计投标人的信誉占4分,施工监理投标人的信誉占10分,勘察设计能力占86分,监理能力占8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10分。以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去掉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价并去掉一个最低投标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材料采购招标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材料采购招标评标的,仅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评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100分;对投标人的业绩、财务能力、供货能力和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等不再进行评分,并以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中最低者作为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应根据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现场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发生变化。

招标人应科学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公布。在发布之日3日前,由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会同省交通造价站、项目业主共同审定。最高限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造价管理规定,以满足成本需要、考虑合理利润为原则进行编制。最高限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投标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为防止投标人中标后恶意变更,加强投资控制,路基土建工程施工应采用“除外包干”合同模式。除附件3列明的非包干项目外,其它项目实行总额包干。包干工程数量允许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以施工图为准进行勘误,勘误结果经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计量支付依据,包干数量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非包干项目的工程数量按实计量,同时明确变更作价原则。合同中应设定包干风险金,一般不小于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价的2%,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报价。

为公平合理地分担工程施工期间价格波动风险,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水泥、钢材、沥青等主要材料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调整的原则应根据我厅下发的价差调整指导意见,对调价的材料的权重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抢标,减少招标人风险,招标人应设立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95%,中标人除应提交合同总价(含暂定金额)10%的履约银行保函外,还应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低于95%以外部分2倍的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果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90%,中标人除应提交合同总价(含暂定金额)10%的履约银行保函外,还应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低于95%以外部分5倍的低价风险保证金。

为防止不平衡报价产生的低价项目实施难,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中标人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中标单价,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数量和同标段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去掉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价和低于最高限价25%的投标价)中各子目单价的平均值,按中标价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比例进行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 七、完善算术性修正办法,避免引发评标争议,

为进一步规范清标、评标工作,避免算术性修正后引发的种种争议,招标人必须按照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