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9年法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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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一般于第二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距答辩时间至少在一年以上。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评阅与答辩要求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江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规定执行。

(1)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是一篇在大量调研基础上产生的、具有学术价值的科研作品,并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最终的博士学位论文能按计划完成的可行性以及能否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准。

论文开题报告须清楚阐述以下内容:论文题目、文献综述、选题的意义、可行性和新颖性、研究工作特色及难点、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章节目录及其下的部分内容)、预期结论及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可能的创新点等。

(2)预答辩。当年欲毕业的博士生必须参加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针对博士论文写作状况进行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预答辩应在正式答辩3个月前举行。

(3)论文匿名评审。博士学位论文采用论文双盲评审制度。 (4)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名本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包含校外专家二至三人。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主持答辩,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填写答辩决议书,并由主席签字。论文答辩获三分之二答辩委员会成员通过者,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