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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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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

用两相交的剖切平面(交线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旋转剖(图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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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6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先假想按剖切位置剖开机件,然后将被剖切平面剖开的结构及其有

关部分旋转到与选定的投影面平行再进行投影。在剖切平面后的其它结构一般仍按原来位置投

影(图17:油孔)。当剖切后产生不完整要素时,应将此部分按不剖绘制,如图18 中的臂。

4.2.3 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

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阶梯剖(图19)。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在图形内不应出现不完整的要素,仅当两个要素在图形上具有公共

对称中心线或轴线时,可以各画一半,此时应以对称中心线或轴线为界(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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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组合的剖切平面除旋转、阶梯剖以外,用组合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复合剖(图21、22)。 图21 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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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时,可采用展开画法,此时应标注“×-×展开”(图23) 图 23

4.2.5 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

用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斜剖(图8:A-A;图24:B-B;图 25:A-A 旋转)。

采用这种方法画剖视图,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标注形式为“×-×旋转”(图25: A-A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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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全剖视图--用剖切平面完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图8:主视图、图1):A-A、图12A-A、

图19:A-A、图21:B-B)。

4.4 半剖视图--当机件具有对称平面时,在垂直于对称平面的投影面上投影所得的图形,可以对

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成剖视,另一半画成视图(图9)。 机件的形状接近于对称,且__________不对称部分已另有图形表达清楚时,也可以画成半剖视(图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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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局部剖视图--用剖切平面局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图6:C-C、图8:A-A、图28)。

局部剖视图用波浪线分界,波浪线不应和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当被剖结构为回转体时,允许

将该结构的中心线作为局部剖视与视图的分界线(图29)。

4.6 剖切符号(线宽1~1.5b,断开的粗实线)尽可能不与图形的轮廓线相交,在它的起、迄和转

折处应用相同的字母标出,但当转折处地位有限又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省略标注(图17、20、23)

两组或两组以上相交的剖切平面,其剖切符号相交处用大写字母“O”标注(图16)。 4.7 基本视图配置的规定(见3.2 条)同样适用于剖视图(图30:B-B、图31:A-A)。剖视图也可

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对应的位置(图30:A-A),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它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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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0

4.8 剖切位置与剖视图的标注

4.8.1 一般应在剖视图的上方用字母标出剖视图的名称“×-×”。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表

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同样的字母(图13、17、19、22、31)。 4.8.2 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箭头(图10、11、19)。

4.8.3 当单一剖切平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且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

又没有其它图形隔开时,可省略标注(图8:主视图、图9:主视图、图32:主视图)。

4.8.4 当单一剖切平面的剖切位置明显时,局部剖视图的标注可省略(图32)。 4.9 用几个剖切平面分别剖开机件,得到的剖视图为相同的图形时,可按图33 的形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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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

4.10 用一个公共剖切平面剖开机件,按不同方向投影得到的两个剖视图,应按图34 的形式标 注。

4.11 可将投影方向一致的几个对称图形各取一半(或四分之一)合并成一个图形。此时应在剖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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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附近标出相应的剖视图名称“/-/”(图35)。 5 剖面

5.1 剖面图--假想用剖切平面将机件的某处切断,仅画出断面的图形(图36)。 5.2 剖面分为移出剖面(图36、37)和重合剖面(图38)。 图 36

36

5.3 移出剖面的轮廓线用粗实线绘制(图36、37)。重合剖面的轮廓线用细实线绘

制。当视图中

的轮廓线与重合剖面的图形重迭时,视图中的轮廓线仍应连续画出,不可间断(图38)。

5.4 移出剖面应尽量配置在剖切符号或剖切平面迹线的延长线上(图36、39)。剖切平面迹线是

剖切平面与投影面的交线,用细点划线表示。 剖面图形对称时也可画在视图的中断处(图40)。

必要时可将移出剖面配置在其它适当的位置。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允许将图形旋转,其标注形 式见图41。 图 41

5.5 由两个或多个相交的剖切平面剖切得出的移出剖面,中间一般应断开(图42)。 5.6 当剖切平面通过回转面形成的孔或凹坑的轴线时,这些结构按剖视绘制(图15:A-A、图39、 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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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剖切平面通过非圆孔,会导致出现完全分离的两个剖面时,则这些结构应按剖视绘制(图45)。

5.7 剖切位置与剖面图的标注

5.7.1 移出剖面一般应用剖切符号表示剖切位置,用箭头表示投影方向,并注上字母,在剖面图

的上方应用同样的字母标出相应的名称“×-×”(图46:A-A)。

5.7.2 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不对称移出剖面,可省略字母(图36)。配置在剖切符号上的不

对称重合剖面,不必标注字母(图38)。

不配置在剖切符号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如图41、图43,以及按投影关系配置的不对称移

出剖面,如图44,均可省略箭头。

5.7.3 对称的重合剖面(图47)、配置在剖切平面迹线延长线上的对称移出剖面(图37、39)以及配

置在视图中断处的对称移出剖面(图40)均不必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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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局部放大图

6.1 局部放大图--将机件的部分__________结构,用大于原图形所采用的比例画出的图形。

局部放大图可画成视图、剖视、剖面,它与被放大部分的表达方式无关(图16)。局部放大图应

尽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6.2 绘制局部放大图时,除螺纹牙型、齿轮和链轮的齿形外,应按图46、图48 用细实线圈出被 放大的部位。

当同一机件上有几个被放大的部分时,必须用罗马数字依次标明被放大的部位,并在局部放大

图的上方标注出相应的罗马数字和所采用的比例(图46)。

当机件上被放大的部分仅一个时,在局部放大图的上方只需注明所采用的比例(图48)。

6.4 必要时可用几个图形来表达同一个被放大部分的结构(图50)。 图 50

7 简化画法

7.1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零件图中的移出剖面,允许省略剖面符号,但剖切位置和剖面图的标

注必须遵照5.7 条的规定(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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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1

7.2 当机件具有若干相同的结构(齿、槽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的结构,

其余用细实线连接,在零件图中则必须注明该结构的总数(图52~54)。 在剖视图中,类似牙嵌式离合器的齿等相同结构可按图55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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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5

7.3 若干直径相同且成规律分布的孔(圆孔、螺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

用点划线表示其中心位置(图56、57、91:A-A),在零件图中应注明孔的总数。 图 56

7.4 网状物、编织物或机件上的滚花部分,可在轮廓线附近用细实线示意画出,并在零件图上

或技术要求中注明这些结构的具体要求(图58、59)。

7.5 对于机件的肋、轮辐及薄壁等,如按纵向剖切,这些结构都不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

它与其邻接部分分开;当零件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

可将这些结构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图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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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当图形不能充分表达平面时,可用平面符号(相交的两线__________实线)表示(图55、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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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图形中的过渡线应按图64~66、图68绘制。在不致引起误解时,过渡线、相贯线允许简化,

例如用圆弧或直线代替非圆曲线(图64、67、68)。

7.8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对于对称机件的视图可只画一半或四分之一,并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

画出两条与其垂直的平行细实线(图69、70)。

7.9 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连杆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后

缩短绘制(图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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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或等于30°的圆或圆弧,其投影可用圆或圆弧代替(图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