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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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分包商作业人员

一.适用范围:

1.1本措施对工程项目各级人员、各部门、分包方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归档。

1.2本措施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施工的项目经理、现场经理、安全总监、总工、主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业责任师(工长)、班组长、作业人员。 二.落实措施组织保证体系(附后) 三.安企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现场经理、安全总监

成员:总工、书记、商务经理、区域经理、财务、物资

四.落实措施: 4.1项目经理

4.1.1工程项目经理必须经集团进行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

4.1.3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1.4认真执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

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负责签定分承包商文明安全责任书。

4.1.5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4.1.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4.1.7对项目安全防护用品投入进行决策。

4.1.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积极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吸取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4.1.9每月负责现场经理、支部书记、合约经理、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4.2项目现场经理

4.2.1负责领导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4.2.2认真组织区域经理、责任工程师(工长)、部门主任开展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控制。

4.2.3定期组织项目安全大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定措施、定人员、定限期”整改完成,组织责任工程师(工长)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4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事故调查、报

告与处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形势,制定预防措施和对策。

4.2.5每月对安监部、行政部、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区域经理、分承包项目经理进行安全责任制考核。

4.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责成(区域经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分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安监部进行复查消项归档。

4.3项目合约经理

4.3.1签定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或安全管理责任意向书。 4.3.2经济承包合同中应分清分包方所承但的安全义务和安全责任以及安全费用的划分范围。

4.3.3每月在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违章而处罚的罚款。 4.4项目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4.4.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方案,专项技术方案,季节性方案。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各项方案进行重新审批把关。

4.4.2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方案并指导实施。 4.4.3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4.4.4负责组织区域经理、专业责任工师(工长)及有关人员对防护设施,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4.5项目安全总监

4.5.1在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项目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职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行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目标的有效运行。

4.5.2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发现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提出整改意见(或整改指令书,并跟踪复查、消项)。

4.5.3组织分承包商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文明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4.5.4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劳动纪律人员和行为有处罚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有局部停产的非常措施。 4.5.5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评价会,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促进项目实现安全管理达标。 4.5.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5.7协助项目人事部门对进场的分包队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办理与发放操作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人员换证。 4.5.8每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资料和其它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4.6项目工程部经理

4.6.1对本工程区域内文明安全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实现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文明安全管理目标。

4.6.2领导责任工程师(工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