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五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单位的说明和建议,工程影像资料(如有)等。

监理工作总结应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批同意。

A.0.17 工程监理资料移交单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并办理工程监理移交手续,本表是工程监理资料移交专用表格。

B 类表表式说明

B.0.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一般的施工方案,二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又按照建质(2009)87号文的规定,划分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本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会签,并经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先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工程现场符合开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本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施工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和相关开工条件,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工条件。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的,监理机构可在“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开工要求”的框内打“√”,有其他审核意见的可在审核意见栏内填写。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施工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B.0.3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含由建设单位发包而未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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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报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的专项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从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安生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质量安全人员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等方面进行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备案审核应动态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可用B.5.4《施工单位通用报审表》报审。

B.0.4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的用表。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文件、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进场施工的机械设备情况、企业业绩等有关资料。另还应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等。

专业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应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B.1.1 施工试验室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试验室的情况进行审查的用表。分两种情况:一是某些专业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试验室的,施工单位应该报审的资料为:企业试验室的资质证书、试验室管理制度、计划在工地现场做试验的项目清单、现场配备的试验人员(附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工地现场配备的试验设备清单和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计量设备、器具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或校准的证明文件等;二是施工单位在现场设立的混凝土、砂浆试件的标准养护室,应报审的资料为: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制度及标准养护的保证条件等。

B.1.2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的用表。报审的资料应包括: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测量设备的清单及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规划红线、基点等测量控制依据资料、控制测量成果表及附图,对现场加密的应提供桩位布置图,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对控制网布设、测点保护、仪器精度、观测规范、记录清晰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意见栏应填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设计等的具体要求,重点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复核资料作为附件留档。

B.1.3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本表为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用表。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清单是指: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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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证明文件是指: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有商检的证明文件;新材料、新设备应有相应资质机构的技术鉴定文件(鉴定书中注明的产品应用范围、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等)。如无证明文件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证明文件提供单位的公章。

自检结果是指:施工单位对所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质量证明资料核对后,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及外部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核实的自检结果。

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由施工单位清点、接收和报验。 进口材料/构配件/设备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及结果应形成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资料的有效性和符合情况。对于涉及主体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应采取见证取样复试,视复试结果签发审查意见(特殊情况除外)。

B.1.4 工程质量报验表

本表一般为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测量放线的质量进行验收的用表。施工单位需经自检合格并附相应工序和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表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报验资料的有效性,可通过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和加大巡视频率等方法来验证,并将相关检查(佐证)记录保留存档。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5.0.6条和5.0.7条执行。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报验资料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B.1.5 混凝土浇筑报审表

本表是某部位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已就绪,相关的土建、安装工序均已验收合格,在计划浇筑混凝土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将要隐蔽的所有工序报验是否均已验收合格;模板支承是否牢固安全并按施工方案搭设;特殊混凝土的施工方案有否审核通过;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施工单位应提前14~45天将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混凝土质量保证资料(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配检验报告等)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备案。

B.1.6 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在完成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自检合格并整理完成相应质量控制资料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分部(子分部)验收的用表。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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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B.2.1 工程计量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审核的用表。除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施工单位宜每月25日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审表,并附相关工程变更通知、计算书等证明资料。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不合格工程不予计量。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工程计量报审表》的7天内完成审核工作予以回复。

B.2.2 费用索赔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费用索赔事项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证明材料包括:索赔意向书、索赔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出具经建设单位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

B.2.3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的支付申请。

工程进度款除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结算,进度款申请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5、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7、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计算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扣除应扣款,确定应付款金额,在收到进度款支付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监理机构收到进度付款报审表或有关付款申请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B.3.1 施工进度报审表

本表是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及相关措施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表中所列附件内容,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如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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