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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3 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4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规定进行,运转时不得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5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6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

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2.6.2 焊接工程

1 电焊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带手套侧向操作。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隐患手,方可离开。

2 气焊

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和残余气体吹净

后进行。

8.2.6.3 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

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8.2.6.4 明火作业

1 用电气设备,必须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批,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

3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明火。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消防器材。

4 现场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8.3 治安保卫措施 8.3.1 保卫管理组织机构

针对本项目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段工长、作业队队长、安全员、现场保安为组员。 8.3.2 保卫管理职责

1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 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立即人员到位。

8.3.3 保卫管理措施

1 根据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保卫工作方案。

2 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本工程项目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工作,质安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施工工长、各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组成。

3 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保安员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4 施工现场设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5 办公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重点巡查,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酿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6 变电室、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7 加强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 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3.4 门卫值班记录

1 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 门卫值班每天记录完整清楚,值班人员上班时不得睡觉、喝酒,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 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第九章 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9.1 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的程度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的平面布置,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因此,我们将以文明施工为突破口,全面抓好施工现场管理。 9.1.1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做到“五化”: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建筑与绿色共生,发展和生态谐调。创建花园式的施工环境,营造绿色建筑。做好工程周围公益、环保事业。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检测标准。 9.1.2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9.1.2.1 建立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组 员:安全环境管理部经理、安全员、环境管理员、专业施工员、各分包队伍负责人。 9.1.2.2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以副经理、总工和安全环境管理负责人为领导成员,利用项目部各管理部门职能,抓好各专业队伍的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直至各作业班组。 9.1.3 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企业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2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负责环境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