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敏遗文:《论书法的神韵》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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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意气有余”)的艺术,“虽妙算不能量其力”(张怀灌《议书》)。

这一生命的第三个表现是活泼飞动:有骨、有气,尚须飞动。为文,“若丰藻先赡,风骨不飞,则振采失鲜,负吉无力”(刘鳃《文心雕龙》)。为书,无论真、草、篆、隶,奠不飞动而后耀其神彩。唐蔡希综云:“每字皆须骨气雄强、爽爽然有飞动之态”(《法书论》)。

书法由于筋骨、气势、飞动情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风神。 (二) 抒我之情,理寓情中

书法艺术表达的是一个富有感情的生命,所谓“达其情性,形其衷乐”(孙过庭《书讲》)。韩愈谓张旭“不平有动干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又观于物,见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送高闲上人序》)。

书写内容不同,感情也有别。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择虚无;《太师篇》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则思逸神超”(《书谱》)。因感情有别而神彩各异。

感情为神韵的基础。神韵是创作者从实际生活和书写实践中获得的,即他的“独见之明”。这种独见之明来自感情,又来自理性。理率其情,情寓其理。

“移人之情,乃书之极”(康有为《广艺舟双揖》)。神足韵得的书法创作具有巨大的感染力,使观赏者于赞美惊叹之中受到思想感情的陶冶。在各种书法中,草书最便于作者纵横驰骋,任情怒性,或许可以说更容易换起知音的共鸣。

(三) 自然而然,不加雕饰

书法是书写的艺术,但是绝不能揉矫造作。黄山谷《与宜春朱和叔论书》云:“至于放笔自然成行,草则虽草,而笔意端正,最忌用意点组,便不成书。”无论真草,都要出于自然。隶魏有抖笔,但不能故意擅折。草书尚圆,但不能故意圈眼。做出来的字可能有某种令人惊奇的效果,但终不耐看。其病在不真。“谢诗如山水芙蓉,颜诗如错采缕金”(见钟赚《诗品》)。诗有两品,而书法要有神采,则必须“天然去雕饰。”天真自然包括两个方面:感情真实,发自心声,用笔自然,不加雕琢,二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四) 言之不尽的味外之味

所谓“味外味”,出于司空图《与学生论诗书》。他说:“文之难,而诗之尤难。古今之喻多矣,而愚以为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江岭之南。凡是资于适口者,若敌,非酸不也,止于酸而已,若磋,非不咸也,止于咸而已。华之人以充饥而逮辍者,知其咸酸之外,醇美者有所乏耳。”艺术创作的味外之味,即指酸咸之外的醇美之味。这道理也适用于书法的韵味。分析如下:

一为书法风神之味,即动人的笔墨。二为书法风神“隐而雄辨”之味,即靠冥观、默示而得的味外之味,即“笔所未到气已吞,笔所巳到气亦不尽”(周星莲《临池管见》)。换言之,即给观赏者以想象的余地。合而言之,观赏的联想越出书法作品本身的形象,但又为书写者的匠心所造成。例如颜真卿书深厚雄壮,欧阳询书险劲秀拔,这是书法木身的风骨,由颜书想到“气壮山河”,由欧书想到“鹰华摩空”,进而想到他们“脚踏实地”,“忠义贯日月”等等,乃是“味外之旨”。

“笔外之意”给予观赏者的不仅是感情上的激发,还有理智的启示。越能激发感情、启发理智,越有韵味。

味之厚薄因造诣深浅而有所不有。有的风神稍怯,有的风神无限。如梁嗽评张瑞图书“用力劲健,然一意横撑,少含畜静穆之意,其品不贵”(《评书帖》)。如康有为评《峰山石刻》:“体高气逸、密致而通理,如仙人啸树,海客泛槎,令人想象不尽。若能以作大字,其秋姿逸韵,当如含防风粥,口香三日也”(《广艺舟双揖》)。所以“想象不尽”,是由于有限的笔墨表达出无限的风神。杰出的书法作品总是在盐美之外,又有味之不尽的残衡剩馥。

造诣虽深,书写时的意兴如何,亦影响到余味之多少,如怀素之《千字文》不如《自叙).孙过庭的《千字文》不如《书谱》,一经比较,便可一目了然,究其原因,不外《自叙》、《书谱》立意较深,用情较多。

以上四个方面,(生命力、真实自然、思想感情、笔外之意)构成书法神韵的四个要素。

总结前述,所谓书法的神韵,就是书写者利用笔墨所表达的来源于自然、生活的一种具有特殊生命力而味之不尽的精神状态。神韵的高低决定于思想感情的深浅、味外之旨的厚薄和感染力的强弱。

虽有上述四项,还不能确定一幅书法作品究竟是何种风神。书法有真、草、篆、隶,各有其神采。单就草书说,又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别,各有其笔情墨意。各个时代,各家和各家在不同时期、不同作品_L又有不同的风采。要把握神韵,还须进一步具体化:是何种生命?何

种情态?何种韵味?除上述四点基本要求,我们在学习中又体会到草书有五种主要风神(简称“品”),简述如下:

(一)淡,包括简淡、萧散、潇洒、清真等种种风致。苏东坡《书黄子思诗集后》:“予尝论书,以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不仅钟王,这是晋人书法的主要风骨。

(二)雄,包括雄强、刚劲、雄健、豪岩等种种风致。如颜真卿的真、行、草,雄姿英发,独开异境。五代杨凝式的草书,雄强可追鲁公,又别开生面。

(三)狂,包括狂放,狂逸、奔逸等种种风致。颠张狂素是最有名的代表。明代祝枝山的狂草,骨力弱于旭、素,但在宋人影响下,又自成一格。

(四)厚,包括深厚、蕴籍、质实等种种风致。如明代傅山、王铎的草书,纵横郁勃,骨气深厚。

(五)媚,包括妍媚、婉丽、秀丽等种种风致。元代赵孟颊、明代董其昌的草书,发展了二王柔媚的一面,可妍谓媚一格的后起之秀。

这五品和五品的种种风致,虽不能说是古代草书的全貌(如章草在前后期又有各种风采),但说是几种主要的审美观念,可能是符合草书历史的实际的。这五品对于上述四点基本要求来说,是个性,但对具体的书法作品来说又是共性。历史上的书法大家无不是将共性与个性、一种个性与另一种或另几种个性巧妙地结合起来,又使自己的个性非常突出。如羲之的草书,雄强妍媚,刚健婀娜,简澹跌宕,溶为一体。怀素的草书奔逸中有清秀之神,,狂放中有淳穆之气。山谷引鹤铭夕、草,

雄强逸荡,境界一新。傅山的草书于郁勃浑脱之中又有逸岩之态。更不消说这些大家的不同字幅,又各有其独到之处。因此,书法神韵总是具体的。书法神韵的基本要求和品格,只是概括的分析。

时代已发生翻天复地的变化,对书法神韵的要求亦须跃进到一个新的阶段。笔墨当随时代,书法神韵应反映时代的要求。我们要继承前人留下的种种书法风神、无论是来自民间还是来自文人,无论是沉着痛快还是从容不迫,我们均加以吸收,并赋予它以新的血液,但是归根结蒂,我们要创造符合时代的书法神采、韵味。新的书法神韵应该不拘一格。我们坚信:在党的双百方针指引下,我国的书法艺术之花定会在新春中万紫千红,香遍神州。(该文摘自李志敏先生在《郑州大

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1期发表同名文章)

作者介绍:李志敏(1925—1994)是我国当代草书大家、改革开放时期著名书法理论家、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协艺委会副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第一副主席。他精研文史,擅长真草隶和艺术理论,尤精狂草,著有三春堂《书论》、《草论》,是“引碑入草”的理论首创者和实践开创者。有当代草书”南林北李“(林散之、李志敏)之誉,与林散之并称“当代草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