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疾病伤害、环境行为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工程。加强出生人缺陷预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四、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和参与能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加强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要将残疾人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纳入区全民教育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做好特殊教育的督导工作。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挖掘社会资源,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特殊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和成年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职业能力、实用技术培训。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落实扶残助学政策。大力推进残疾人生活能力、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积极拓展职业康复劳动项目。通过对残疾人能力、素质进行科学的测评,实施量体裁衣式的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为各类别残疾人提供适合个性化需求的康复、就业、救助等服务。

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以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为依托,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在社区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健身设施,积极开发、推广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项目。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训练补贴和比赛奖励政策,鼓励争取优异成绩。吸纳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演员等优秀特殊艺术、体育人才,组织开展残奥、特奥、聋奥等运动,举办和参加残疾人竞技体育赛事,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五、逐步完善,认真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政策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用于改善残疾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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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力度,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主要支出包括:

1.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教育和扶残助学的费用。 2.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及社区就业的费用。 3.补贴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的费用。

4.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补助资金(含区、街两级公益性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场地租赁费用及设施设备购置费和组织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费用补贴)。

5.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开发补助资金。 6.残疾人就业服务、就业援助项目资金补助。

7.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的费用。 8.用于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补贴费用。 9.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奖励费用。

10.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支出及有关服务费用补贴。 11.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社会保障费用。

12.用于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工作以及改善困难残疾人生活的其他支出。

(二)在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各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十二项促进本区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服务及社会保障等措施,具体如下:

1.各用人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本区残疾人就业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动工资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从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每满1年,按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中集体缴费部分实际缴费额,给予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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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社会保险补助。同时,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京残发?2009?24号)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

2.西城区经确认符合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或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无业残疾人,各街道残联组织安排其从事社区保洁、绿化养护、社区公共设备维护、社区残疾人服务等公益性劳动的,自安置之日起,由指定的残疾人公益服务机构与其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并依照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月给予从业残疾人相应的就业岗位补助,同时全额交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3.对进入“手拉手职业康复站”从事职业康复训练的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参照最低工资50%标准,按月给于相应的生活补助。

4.对本区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未满16岁的残疾儿童,按200元/月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5.经确认的西城区就业困难残疾人,通过残疾人服务机构安置就业、个体经营或在社区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个人或集体寄存档案的,除按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补助外,档案寄存费给予集中补贴。

6.鼓励西城区各类企业成规模安置本区残疾人,在北京市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促进残疾人就业奖励。凡当年新安置人数达到10人以上,以10人为基点,每多安置1人给予1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10万元。

7.开展针对性、个性化帮扶救助服务,加强扶贫救助工作力度,提升残疾人生存质量,落实特事特办、助残帮困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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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老年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为重点,加强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重残无业等残疾人困难家庭提供个性化、专门化、全方位服务。

8.消除环境障碍,增强残疾人生活和参与社会的能力。要以平安奥运为契机,推进无障碍建设“三进”工程,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残疾人安置单位。每年要根据区域无障碍建设的实际需求,安排专项资金,对社区公共场所以及残疾人就业、活动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

9.加强社区“手拉手职业康复站”和“温馨家园”建设,落实“人人享有职业康复”工作目标。要结合北京市“温馨家园”和“手拉手职业康复站”建设总体规划,在一次性拨付建设配套经费每个1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安排所用房屋、场地的租赁费和运行经费,切实保障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

10.强化职业培训工程建设。围绕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建设,实施“学三、会二、专一”免费培训计划,落实市政府提出的2010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培训服务”目标。与此同时,鼓励用工单位积极开展残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参照?北京市再就业培训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劳社培发?2003?100号)、?北京市创业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京劳社培发?2005?104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11.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区、街道、社区残疾人事业经费,完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款专用。鼓励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每年给予各社区残协2000元经费补助,用于开展对残疾人的服务和动态管理。

12.加强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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