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考试大纲与题库(无字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执法证考试大纲与题库(无字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5、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工商部门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行为有哪些? 6、根据《商标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几种? 7、根据《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8、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有哪些?

9、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的传销行为包括哪些种类?

10、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1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哪九项权利?

1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13、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14、《食品安全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5、《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16、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17、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8、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9、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20、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五、案例分析与文书写作题。

1、2008年,某市有3家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的集体企业,拟设立一股份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只发行定向募集的记名股票。在经过该市有关领导同意后,正式开始筹建。每个发起人分别认购100万元,其余700万元向其他企业募集,规定只要支付购买股票的资金,就即时交付股票,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并且为了吸引企业购买,将发行价格由每股1元优惠到每股0.9元。股票发行完毕40天后,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但会议参加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只占1/3,部分认股人临时改变主意欲抽回其股本。创立大会决定仍要成立公司,就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了申请书,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根本达不到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且违法之处甚多,不予登记。

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案的股份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2、2009年元月,某县百货公司开展有奖促销活动,规定:凡在该百货公司购买电器商品价值在298元以上的,均可持购物凭证现场参加抽奖活动,每次限领1张兑奖券;对中奖者,当场直接兑现奖品,绝不食言;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价值2万元的彩电1台;一等奖2名,奖价值6000元的手提电脑1台;二等奖5名,奖价值1500元的手机1部;三等奖10名,奖300元的公司购物券。自有奖销售后,该公司电器商品销售额大增。但顾客发现特等奖始终未出现。于是向该县工商局投诉,经县工商局调查证实:该公司实质上未设立特等奖。试问:该公司有奖销售在哪些方面违反了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案应如何处理?

3、赵某系某省A市甲县人,2009年3月份在A市乙县制造出一批假烟,遂运往本省的B市丙县销售,其间经过本省C市丁县。2009年5月6日在丙县销售时被丙县工商局发现。试问:

①对于赵某的违法行为,哪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拥有管辖权? ②如果该案发生管辖权争议,由谁来确定管辖权?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案应如何处理?

- 41 -

4、2009年7月3日,甲到某商店去买一台收录机,商店营业员向他推荐了一种品牌的收录机,称是日本原装的,质量好,价格低。甲买回去后发现并非日本原装,便赶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称本店早已挂出告示“售出商品,概不退换”,拒不退货。甲只得向工商部门反映,要求处理。

问:商店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哪些规定?甲应如何处理?

5、2009年4月,A地甲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8件样品,后样品有5件丢失。同年6月13日,该地居民乙在家做饭时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甲厂丢失的5件样品炉具中的1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乙要求甲厂赔偿损失,甲厂不同意赔偿。

请问: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甲厂是否应当赔偿?理由是什么?

6、××市××服装厂,住所:湖南省××市××区××号;负责人:吴××;经营范围:服装加工、制作、销售;注册号:××××。

2009年8月21日,湖南省××市××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市××服装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开设服装店从事服装经营活动,涉嫌无照经营,遂于当日依法立案。经查:

①2009年5月18日,××市××服装厂决定在该市××县城内开设××服装店并正式任命其员工于××为该服装店负责人,具体负责服装店的经营管理。

②2009年5月25日,于××以××市××服装厂××服装店负责人的名义与李××签订门面租赁合同,租用李××在该县东方路第58号的门面(30平方米),合同期限为3年。

③2009年7月1日,于××开始在该县东方路第58号门面经营服装,门面的招牌为“××市××服装厂××服装店”字样。

④于××在该县东方路第58号门面从事服装经营活动并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李××对此亦不知情。

⑤自2009年7月1日开业经营至案发时止,××服装店违法经营服装总金额为6万元,违法所得9100元。

调查人员依法取得了对××服装店负责人于××的询问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对李××的调查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市××服装厂任命书及证明材料各1份、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3张、门面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有关进销货账册复印件2本及进销货票据复印件5张。该县工商局拟予以取缔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100元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于2009年9月11日依法向××市××服装厂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市××服装厂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2009年9月18日,该县工商局决定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100元、罚款5000元。

附: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根据上述情况以该县工商局的名义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7、甲公司,住所:B县工业园区18号;法定代表人:吴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床上用品、针纺织品,销售自产产品;注册号:某某。

2009年5月21日,湖南省B县工商局接到乙公司投诉,称甲公司侵犯其“多喜爱”注册商标专用权,

- 42 -

B县工商局立即对甲公司的生产车间、仓库依法进行检查,发现甲公司仓库内堆放有床上用品400床,并且上述产品的包装袋上均使用“多夕爱”汉字商标,遂于当日依法立案。

经查:①“多喜爱”是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在床上用品、针纺织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为乙公司所有。②甲公司自2008年4月1日至案发时止,在自己生产的400床床上用品的包装袋上使用“多夕爱”汉字商标。床上用品(含包装袋)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50元/床,实际成本总额为6万元,标价300元/床,非法经营额12万元。至案发时止,甲公司尚未对外销售。③甲公司生产的床上用品包装袋上使用的“多夕爱”汉字商标,与乙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多喜爱”相近似,且未取得“多喜爱”注册商标所有人乙公司的授权许可。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材料证实: ①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②乙公司“多喜爱”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③乙公司投诉材料1份; ④甲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⑤2009年5月21日对甲公司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⑥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3张;

⑦2009年5月21日甲县工商局《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及扣押的财物清单各1份; ⑧2009年5月22日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的询问笔录1份及吴某身份证明材料1份。

该县工商局于2009年6月11日依法向甲公司送达了《听证告知书》。甲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2009年6月17日,该县工商局对甲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使用“多夕爱”汉字商标的床上用品包装袋并处罚款10万元的决定。

附: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请根据上述情况以该县工商局的名义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8、甲商贸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A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号;法定代表人: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副食品销售;注册号:××。

乙食品有限公司,住所:××省B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副食品生产、销售;注册号:××。

- 43 -

2009年5月15日,A市工商局依法对甲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甲公司销售的某牌全麦饼干包装袋上标注“生产商:乙食品有限公司”、“住所:××省B市××区××路××号”、“中国女排唯一指定专用食品”字样,涉嫌虚假宣传,遂于当日依法予以立案。

经查:2009年4月份以来,甲商贸有限公司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从××省B市乙食品有限公司累计购进该公司生产的某牌全麦饼干5000公斤,在A市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销售,现已售出3000公斤。甲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该品牌全麦饼干包装袋上均标注有“中国女排唯一指定专用食品”字样。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证实其于2008年12月1日允许乙食品有限公司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2月17日期间在生产的食品包装上使用“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专用食品”的称号,而并非“中国女排唯一指定专用食品”。乙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某牌全麦饼干包装上标注“中国女排唯一指定专用食品”字样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产生误解并购买。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材料证实:

①甲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乙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②对甲商贸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③现场提取的某牌全麦饼干包装袋3个及现场拍摄的照片4张;

④对甲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的调查笔录1份及陈××身份证明材料2份; ⑤对消费者李某、刘某、于某的调查笔录各1份; ⑥消费者李某、刘某、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⑦甲商贸有限公司进销货帐册复印件1本、进货票据复印件5张; ⑧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函》1份; ⑨乙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材料》1份。

A市工商局于2009年6月8日依法向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听证告知书》。乙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9日要求举行听证。A市工商局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上午8点30分举行听证,并于2009年6月10日依法向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但举行听证会当天,乙食品有限公司未参加听证会,也未就此作任何说明。2009年6月26日A市工商局对乙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8万元的决定。

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