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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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表 号:卫统14表 注册地址:

制表机关:卫生部 地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被监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2年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 学生总数□□□□□□ 其中:男生□□□□□□ 女生□□□□□□ 住宿学生数□□□□□□ 教职员工数□□□□□ 二、学校类别

1.初等教育□ 2.中等教育□ 3.高等教育□ 4.其他教育□ 三、办学性质

1.公办□ 2.民办□ 3.其他□ 四、校内辅助设施数

1.学生集体食堂□□ 2.学生宿舍(间)□□ 3.洗浴场所□□ 4.学生厕所(蹲位)□□□ 5.游泳场所□□ 6.体育馆□□ 7.图书馆(阅览室)□□ 五、饮用水

1.集中式供水□ 2.二次供水□ 3.分质供水□ 4.分散式供水□ 5.其他□ 六、健康管理 1.校医院(室)、卫生室数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 □□

保健室数□□□ 保健教师数 □□ 2.学生体检数 □□□□□□ 3.学生健康档案:有□ 无□

4.学生常见病防治:开展□ 部分开展□ 未开展□ 5.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开展□ 未开展□ 6.开设健康教育课:是□ 否□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 无□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 告 日 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全国范围内,小学及小学以上的学校,应填写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新建学校应在投用后5日内填报本信息卡。同一学校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办学地点的,则应填两份以上信息卡。对已建卡的学校,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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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学校卫生监督案件查处信息卡

被查处单位(个人): 表 号:卫统15表 注册地址: 制表机关:卫生部 地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被查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2年 被查处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 二、学校类别

1.初等教育□ 2.中等教育□ 3.高等教育□ 4.其他教育□ 三、办学性质

1.公办□ 2.民办□ 3.其他□ 四、案件查处情况 1.案件来源:

(1)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3)社会举报的□

(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的□ (5)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的□(6)有关部门移送的□ 2.违法事实:(可多选)

(1)学校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学校未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3)寄宿制学校未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4)未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 (6)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

(7)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8)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 (9)其他违法行为□ 3.处罚程序:(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听证□ 4.处罚过程:立 案 日 期:□□□□年□□月□□日

决定书送达日期:□□□□年□□月□□日

5.行政处罚决定:(可多选) 处罚文号或编号: (1)警告□ (2)其他□

6.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可多选)(1)责令限期改进□ (2)其他□

7.行政复议:维持□ 撤销□ 变更□ 限期履行职责□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8.行政诉讼:驳回□ 维持□ 撤销□ 部分撤销□ 变更□ 限期履行职责□ 9.结案情况:(1)执行方式:自觉履行□ 强制执行□

(2)执行结果: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 未履行□ (3)不作行政处罚□

(4)结案日期:□□□□年□□月□□日

五、其他处理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 告 日 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全国范围内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作为主要法律依据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均应填写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

(1)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5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的5日内对原报告卡就结案相关情况作补充报告(跨年度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 (2)简易程序案件、不作行政处罚的立案案件:应在结案时报一次。

(3)对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或/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对结案情况进行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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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表 号:卫统16表 被监督单位(个人):

制表机关:卫生部 注册地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地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行政区划代码:□□□□□□

有效期至:2012年 被监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 职工总数□□□□□□ 二、单位类别(行业)

煤炭□ 石油和天然气□ 石化□ 电力□ 核工业□ 金属□ 机械□ 电子□ 化工□ 医药□ 建材□ 交通□ 铁道□ 水利□ 农业□ 轻工□ 森林工业□ 纺织□ 其他□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

1.接触粉尘类人数□□□□□ 其中接触矽尘人数□□□□□ 2.接触化学物质类人数□□□□□

其中接触高毒和极度、高度危害化学物质人数□□□□

3.接触物理因素类人数□□□□□ 其中接触噪声人数□□□□□ 4.接触生物因素类人数□□□□□ 四、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全部建立□ 部分建立□ 未建立□ 2.职业健康检查

上 岗 前: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检出职业禁忌人数□□□ 在岗期间: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

检出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

离 岗 时: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

检出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

应急体检:应检人数□□□□□ 实检人数□□□□□ 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

检出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

3.现有职业病人数□□□□□ 本年度新确诊病人数□□□ 死亡病人数□□□ 五、生产经营状况

1.营业□ 2.关闭□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 告 日 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全国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填写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凡新增的单位,应在检查后5日内填报。对已建卡的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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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卡

被监督单位(个人):

表 号:卫统17表 注册地址:

制表机关:卫生部 地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5号 被监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2年 被监督单位经济类型代码:□□

一、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号:□□□□□□□□□□□□□□□□□□ 职工总数□□□□ 职业卫生业务人员数□□□□ 其中外聘人员数□□□□ 二、批准的业务范围及本年度的工作量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可多选)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资质等级:甲□ 乙□

其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资质等级:甲□ 乙□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化学品毒性鉴定□ 资质等级:甲□ 乙□ 丙□ 丁□ (4)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

(5)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

(6)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 (7)个人剂量监测□

2.职业健康检查□ 本年度检查人数□□□□□ 检出疑似职业病人数□□□□□ 检出职业禁忌或健康损害人数□□

3.职业病诊断□ 本年度受理人数 □□□□□ 确诊病例数□□□□□ 三、机构的资质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2)化学品毒性鉴定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3)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的检测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5)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6)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7)个人剂量监测证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3.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号

新发□ 变更□ 延续□ 注销□ 日期:□□□□年□□月□□日 四、人员的资质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数□□□ 资质证书持有人数□□□ 2.职业健康检查专业技术人数□□□ 执业医师人数□□□

3.职业病诊断专业技术人数□□□ 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人数□□□

报告单位: 报告单位负责人: 报 告 人: 报 告 日 期: 填报说明:

报告范围:全国范围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填写本信息卡。 报告单位: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填报。

报告时限:本信息卡应在完成相应资质证书发证、变更、延续、注销后5日内填报。对已建卡的单位,信息卡内容有变动的,必须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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