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轩园,项目管理制度(甲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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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负责安排公司的会议及活动;

8.8.做好后勤工作,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8.9.管理勤务工作和环卫工作;

8.10.负责员工培训,负责公司的人事、考勤和劳资工作; 8.11.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其他工作。 9.成本管理部(成本核算员)

9.1协助项目副经理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9.2协助工程管理部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9.3参与招投标工作,参与拦标价的初步编制、调整工作。 9.4负责招标邀请书的编制工作。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查、复核,参与招投标的评标工作。

9.5负责编制项目目标成本控制计划。

9.6参加工程量增减、变更的测量、审查和确认工作。 9.7根据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进行成本分析,对成本控制计划进行调整。

9.8对工程款的拨付进行审查、控制。

9.9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材料询价、掌握市场动态、了解合格承包商信息等)。

9.10负责项目各项《合同》的起草、修改、谈判和管理工作。 10.公司出纳员

10.1按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现金和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挪用公款;现金往来按顺序逐笔登记日记帐,,并日清月结,钞帐相符。

10.2按银行结算制度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对已办妥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余额相符。

10.3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

印鉴。

10.4按付款审批单的批示支付款项,不得擅自违反规定付款,防止资金损失。

10.5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手续合法、完备。

10.6积极主动催收各项应收的款项。 11.公司主办会计

11.1拟订流动资金、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实施办法。 11.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借款、还款计划,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

11.3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拟订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材料收发、保管和领用手续及制度。

11.4审计材料采购用款计划,控制材料采购,掌握市场价格,审查发票等凭证, 考核材料的消耗。

11.5建立材料明细登记帐,进行明细核算,做到帐物相符,核算清楚。

11.6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11.7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程序,拟订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掌握成本费用开支情况,登记成本费用明细帐,按规定编制成本报表上报。

11.8及时结算购销往来和其他往来的暂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11.9按合同或规定要计收利息的,应正确计息,在往来帐项上计收,年终时应抄列清单,与有关单位或个人核对,催收催结。 11.10登记总帐,核对帐目,编制资金平衡表,核对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帐表。

11.11综合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写财务情况说明,进行财务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12.公司对外联络部(前期工作部)经理

12.1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委托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市政方案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图、小

区内部市政工程图设计。协助编制《小区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 12.2根据要求,负责向政府申报项目建设计划。 12.3负责办理征用土地的相关手续。 12.4负责办理方案的报批并及相关手续。

12.5负责确定征地界限及拆迁范围,组织好建设用地和市政代征地内的拆迁安置工作。

12.6参与设计技术交底,会同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进度计划,并办理好设计洽谈。

12.7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各种手续,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 12.8工程竣工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客户入住手续。 12.9做好前期开发工作资料的搜集、保管、移交。 第十六章 奖惩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奖励方法分为:大会表扬、奖金奖励和晋升三种方式。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项目部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1.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事故出现; 1.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1.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1.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1.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1.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1.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1.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10.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专业证书;

1.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 2.奖励程序:

2.1.大会表彰,由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总经理决定。经济奖励和晋升,由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项目部提名,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与董事长最终决定的程序进行。

2.2特殊情况下,由董事长决定增加奖励人员及奖励办法。 3. 处罚: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3.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项目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4.拒不执行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或项目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3.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