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教育才是教育真正的起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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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并能胜任教育子女工作的父母。它是家庭教育取得成功的前提。“教育孩子的实质在于教育自己,而自我教育则是父母影响孩子的最有力的方法”,父母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的修养,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发出的倡议书,对合格父母提出如下要求:(1)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子女的榜样。(2)学习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3)爱护子女,对子女耐心诱导,不娇惯、不打骂。(4)积极配合学校和社会对子女进行教育。(5)培养子女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

美国学者赫兹曾对五大洲的20多个国家10万名8—14岁的孩子进行调查,发现孩子对父母有10条代表性的要求:(1)孩子在场,不要吵架。(2)对每个孩子都要给予同样的爱(3)任何时候,都不要对孩子说谎。(4)父母要互相谦让。(5)父母与孩子之间要保持亲密无间的朋友关系。(6)孩子的朋友来作客时,要表示欢迎。(7)对孩子提出的问题,要尽量地全面予以答复。(8)在孩子的朋友面前,不要讲孩子的过错。(9)注意观察和表扬孩子的优点,不要过分强调孩子的缺点。(10)对孩子的爱要稳定,不要动不动即发脾气。这是孩子向父母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孩子心目中的合格父母的“标准”。

二、家长教育才是教育真正的起点 1.什么是“家长教育”?

家长:出自《墨子·天志上》“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如果在家得罪了家长,还有邻居家可以作为逃避的地方)孔颖达疏:“《坊记》云:家无二主。主是一家之尊,故知‘主,家长’也。”由此可以看出,家长是一家之主,是掌管居住地方的人,指一个家庭之长;

在现代汉语中,家长的内涵更为丰富,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

在婚姻家庭学中,广义的家长是指一家之主,狭义的家长是指人类家庭史上父权制家庭中的主宰人物。

从法学角度来看,“家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与其相近的法律概念是“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因此,家长概念的核心是家庭生活组织者的角色及其职能的履行。

家长教育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教育科学大家族的新成员。关于家长教育概念界定远未曾达成共识。赵刚主编《家长教育学》中这样说,社会教育机构以家庭生活组织者为对象,有组织地向他们提供组织家庭活动(包括教育未成年人)的科学知识和技能,培养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形成准确地理解和有效能地履行自己职责的能力,以实现家庭幸福的过程。通俗地说,家长教育是指对家长实施的有关家庭生活和教育孩子以及提高自身修养与有效技能的教育。

2.家长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关系

相似点:台湾学者王连生认为,家长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相似之处有:(1)在教育体制上,均均属于非正式的教育;(2)在教育目标上,均在于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与促进家庭的和谐;(3)在教育内容上,均与生活教育相结合;(4)在教育功能上,小至个人的发展,大至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均与之有关;(5)在教育使命上,二者皆致力于培养好子弟、好公民的责任。

不同点主要有:第一,在研究对象上,家长教育是以成人为研究对象,而我国的家庭教育是以孩子为研究对象。第二,在教育重心上,家长教育以父母为中心,而我国的家庭教育则以孩子为中心。第三,在教育目标上,家长教育侧重于家长素质的提高,

而我国的家庭教育则侧重于子女的发展。第四,在教育内容上,家长教育具有五大知识体系:人生哲学与艺术、家庭关系与沟通、家人安全与健康、家政实务与管理、子女成长与教育,而我国的家庭教育占其中的五分之一。第五,在教育形式上,家长教育主要通过家长学校、教育咨询、指导手册、家长沙龙等到方式进行,而家庭教育是以榜样示范、耳濡目染、遇物则诲、择机而教等为主要方式。第六,在教育原理上,家长教育注重伦理的启迪与精神的感召,家庭教育则注重亲情的交融与内心的感动。第七,在教育者的能力上,家长教育领域的教育者具有相关专业的理论素养与技能,而家庭教育的教育者则相对缺乏理论知识。

因此,如果说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那么,家长教育就是家庭教育的基础。所以,家长教育是基础的基础,是教育真正的起点。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主要是指家长教育。

三、寻求家长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点

1.家校合作是当今学校教育改革的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国外有关家庭教育的专门论述或著作不胜枚举。夸美纽斯的《母育学校指南》、洛克的《教育漫话》、卢梭的《爱弥尔》等,都论述了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对于家校合作,各国也有不少有益的探索。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学校教育的成果应建立在良好的家庭道德基础之上。他主张建立完备的“家庭——学校教育体系”,并把帕夫雷什中学作为其实践家校合作的基地。很多发达国家,如美、英、法、日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了各级各类组织机构,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手段与措施来调动家长关心支持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897年,美国成立了全国家长教师联合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力量促进学生的进步。英国的家长常常以“教学助手”的形式参与学校。家长参与学校不仅

被看作是一种权利,而且被各个学校看作是对社会资助者更负责任的一种手段。同时,英国的地区成人教育活动中心和各种民间组织也开设了家庭教育课程。法国以“全国家庭教育学中心”为核心,开设了双亲学校。日本早在1952年就成立了PTA全国协会,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体系,编写读本,并对全国各地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我国家长学校兴起的原始动因,是学校教育受到家庭教育的“不良干扰”而做出的本能的“自卫式”反应。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许多学校在教育实践中逐渐意识到学校要主动争取家庭、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将家校合作进一步扩展和延伸至社会各方面。1983年,浙江象山县石浦镇创办了中国第一所家长学校,之后以父母为主要办学对象的各类学校在各地相继出现。2004年,江苏省苏州市创办第一所网上家长学校。目前,网上家长学校已在全国各省市县遍地开花。

20世纪90年代前后,我国相继出版了一些家庭教育学的理论专著,如赵忠心的《家庭教育学》(1988)、彭立荣的《家庭教育学》(1991)。与此同时,关于家长学校的理论探索也一直不断。从期刊网上搜索到的近200篇有关家长学校的文献资料看,绝大多数是办学主体从自身角度对家长学校的相关问题进行的一些初步探讨。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张蕾的《家长学校的问题与对策——以湖南省永州市频洲中学家长学校为个案》(2007),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严俊的《家长学校的问题与对策——以南京市A中学家长学校为个案》(2008),运用个案研究方法,对家长学校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从“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及设立专项资金”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2010年,我们先后两次赴湖南省长沙县,对当地家长学校建设工作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