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范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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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科、事故发生的分厂(分公司)、车间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分厂(分公司)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在职工进厂时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由卫生监督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检,并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卫生档案。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职工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生产场所、仓储区存在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应配置事故专柜,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应设置人身冲洗设施和洗手池。

6、生产、仓储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穿工作服,戴工作手套和相应的防护器材,防止吸入、食入、入眼与皮肤接触;生产作业场所配置相应的呼吸器。

7、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 ,正确使用。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根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使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保用品,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与健康。

8、生产车间和仓库空气要定期检测,空气检测不达标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对策措施。

9、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生产﹑储存场所涉及到危害物质要明确指出,使得职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10、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每月的25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1、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单位和车间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6、每次例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