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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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录取的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由市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中心(各县市设分中心)组织,于6月中旬进行,开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九个学科。已经参加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个学科的考试但对某科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以申请再考一次,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录取。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个学科的考试。鼓励初中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臵课程,形成课程特色;允许并鼓励初中学生提前进行某些学科的考试,但须由学生自己申请并经学校批准。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满分各100分;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科考试时间分别为60分钟,满分各100分。各科考试赋分均用分数表达,考试成绩按等级公布。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个学科均设A、B、C、D、E五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含)以上为A等,90%以下至80%(含)之间为B等,80%以下至70%(含)之间为C等,70%以下至60%(含)之间为D等,不足60%为E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15%、20%、30%、20%的比例划定;如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E等中扣减。

自2007年始,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个学科的考试成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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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五个等级,等级划定办法与以上五个学科的划定办法一致。

鉴于2006年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四科的考试已按A、B、C三个等级划定,因此,今年参加该四科二次考试及毕业年级学生的该四科考试成绩仍按A、B、C三个等级划定。得80分(含)以上者为A等,80分以下至60分(含)者为B等,不足60分者为C等;如果按分数划定使得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50%,则分别按30%、50%的比例划定;如果超过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划定,超出的部分从C等中扣减。

考试成绩(等级)实行网络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将考试成绩公布至毕业学校,同时为考生和招生学校提供成绩(等级)报告书;学生对成绩如有疑义,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试卷。初中学校要把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作为毕业考试成绩,任何县市区、乡镇、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毕业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设置

时 间 6月12日 (星期二) 6月13日 (星期三) 6月14日 (星期四) 6月15日 (星期五) — 6 —

上 午 语文(8:30—10:30) 下 午 物理(14:30-16:00) 化学(16:30-18:00) 数学(8:30—10:30) 外语(14:30-16:30) 政治( 8:30- 9:30) 历史(10:30-11:30) 地理( 8:30- 9:30) 生物(10:30-11:30) 2.特长考试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标准和办法由高中学校确定。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特长生录取的依据。

特长考试为常模参照性考试,考试难度由招生学校酌情确定。

3.其他考试和考查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市区统一组织,市教科院制定《市区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意见》,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市、区教育部门监督实施。各县市由县市教育部门制定考试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A、B、C三个等级表达(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A等不超过30%。以下同)。

信息技术考试。由市电教馆统一命题,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其成绩用A、B、C三个等级表达。已参加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获及格以上,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以上的考生,免于考试;具体等级认定办法由市电教馆制定。

音乐、体育、美术考查。音乐、体育、美术属考查科目。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查成绩用A、B、C三个等级表达。考查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美术学科的考查一般在初二学年结束时完成,体育学科的考查应在初三学年结束时完成。

综合实践活动(不含信息技术)、地方与学校课程实行学分管理,学分认定由初中学校负责,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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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方式进行,县市区教育部门进行监督。根据学生获得学分和课程修习情况,分A、B、C三个等级。

四、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校要对报考本校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状况进行等级认定,并将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由第一志愿高中学校具体负责,依据毕业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

毕业生的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指毕业生在初中三年所获得的,能够反映个人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六个方面发展状况的各项实证性材料。另一部分指初中学校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初中学校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过程性,评价结果是过程性评价的积累,禁止用毕业时的一次性评价作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创新评价办法,对学生在校三年内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初中学校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30%。

初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标志性成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确认,作为高中学校进行综合素质认定的主要依据。

对于一些有特殊才能、但没有实证性材料的毕业生,高中学校应提供考生展示特殊才能的条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对毕业生的特殊才能进行评定。毕业生的特殊才能展示侧重于研究性学习、地方和学校课程等诸方面领域的成果,也可就个人其它方面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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