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施工合同范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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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交通安全协议书》《项目后勤管理协议》《项目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

20.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版本)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另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1.2本合同副本陆份,甲方伍份,乙方一份。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21.1本合同条款;

21.2合同补充协议书(如果有); 21.3中标通知书; 21.4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21.5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21.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1.7图纸;

21.8劳务项目投标书; 21.9投标报价明细表;

21.10如果双方对本合同有异议,甲方之解释为最终解释。 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 5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鄂尔多斯伊旗 第二十三条 附件

附件一《合同价格明细表》 附件二《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三《甲方和乙方所需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 附件四《材具管理协议》

附件五《施工现场总、分包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协议书》 附件六《项目后勤管理协议》 附件七《项目进度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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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电话:

邮编:

项目经理:

电话: 邮编: 18

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 包 方: 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 包 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鄂尔多斯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和江西华景建设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本项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一、总包方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 —— 安全管理部门; 二、分包方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市政府关于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 。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四、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项目交易备案注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在总包方将施工人员登记在册,办理《安全教育上岗卡》、《现场出入证》(费用由分包方承担),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 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件、事故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五、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其他的关于分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六、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组织施工前,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登记 安全生产监督备案书备案表 ,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第二条 安全责任制

一、总包方的职责

1、总包方负责工程项目总体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各分包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同时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 、总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总包方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 、总包方有监督权,监督分包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总包方亦有权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 、总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

5 、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重大隐患、严重违章,总包方有违约扣款权和停工权;

6 、总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7 、总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二、分包方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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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 、执行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1.1 分包方项目经理(队长)、主管生产的经理(副队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管理施工;

1.2 分包方技术人员、工长、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一般施工管理人员在内),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 分包方新工人入厂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 1.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临时证》上岗作业;

1.5 分包队伍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进入工程前持证到总包方备案登记。 2 、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1 总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在总包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以上各措施(或方案)报总包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总包方,否则方案无效;

2.2 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到每个施工人员,班前讲话要细致、讲明作业环境及安全防护措施; 3 、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3.1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通知,同时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执行,并且积极参加各种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2分包方负责施工区内的安全防护,接受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检查和奖罚; 3.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施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3.4 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5 分包方按总包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

3.6 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第三条 劳动保护管理

一、总包方必须为工程项目制定明确可行的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二、安全部为本工程项目劳动保护综合管理部门;

三、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所有进场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总包安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分包方负责预防和治理自身施工队伍的职业伤害和中毒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 五、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

一、各分包方负责各自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为其负责。总包方负责第一级的安全教育,二级教育分包方自己负责,可以请总包有关人员参加。 二、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经过转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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