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施工合同范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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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还将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以乙方经济处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方将扣除乙方承包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5.5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内蒙古及鄂尔多斯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当地相关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达到“鄂尔多斯市安全文明工地”,否则甲方将按 2 元/m2扣除乙方工程结算费用。

5.6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及有关规定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此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承担由此给他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将扣除乙方承包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5.7乙方的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05标准,各种安全架按规定搭设,由于自身管理不严或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8乙方现场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效证件并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才允许上岗。

5.9乙方严格遵照甲方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内蒙古和鄂尔多斯市的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的规定。

5.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内蒙古及鄂尔多斯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资源消耗与浪费、大气与水污染等重要环境因素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

5.11乙方必须节约施工现场的水电用量,做好废旧钢材、办公用纸和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对不可利用的施工与生活垃圾必须做到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同时现场垃圾站必须按鄂尔多斯市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规定设立。

第六条、甲方提供的资源 6.1工程材料:

6.1.1实施于本工程的实体性消耗的材料 , 由甲方按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计量规则的图示用量向乙方提供。

6.2甲方所需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详见附件三《甲方和乙方所需提供的材料、机械等资源划分表》,乙方超额领用部分的实体性消耗材料及周转材料按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进行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此部分费用甲方可以从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乙方提供资源

7.1 为保证本承包工程的实施,除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辅料、中小型机械,施工工具等都应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7.2所有实施于本工程的三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含雨季施工 人工费以及为满足质量、安全及所投入的人工费;

7.3 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当地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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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及甲方对于乙方的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7.4乙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及工具一旦进入工程现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视为工程财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运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工作

8.1 甲方的工作

8.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郑洪友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8.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如发现乙方已无履行工程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外组织施工队伍接替施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来承担。

8.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管理。 8.1.4负责于工程开工一周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8.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8.1.6负责提供材料到现场,甲乙双方共同对数目进行清点。 8.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8.1.8负责提供乙方宿舍、办公室、食堂、厕所等,但食堂内的装修由乙方负责,临水提供至楼层(施工区)、生活区。甲方提供临建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易损件,乙方进场接手后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

8.1.9负责组织分部工程和工程验收工作。

8.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 8.1.11技术变更与洽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8.1.12甲方提供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塔吊、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 8.2 乙方的工作

8.2.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芮雪松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8.2.2乙方为完成项目必须配备其相应的管理人员并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结构工程完成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经济重罚。项目管理的人员配置、劳务人员各工种的配置必须满足项目管理要求。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用方案。

8.2.3保证工程不进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4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工程业主及监理发生任何工作关系,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视其为违约,并按乙方违约给予处罚。

8.2.5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分包按照进度计划完成其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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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资金做到按时支付。分包负责保证队伍的稳定,做好工人思想工作,如有工人到甲方或政府部门闹事,将对乙方每次最低处罚一万元。同时保证每月向甲方上报工人工资发放表,如不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程款中的人工费部分(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并在结算中扣除)。同时乙方对进场人员提供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出入证。每月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并将考勤表及人员开支表,报甲方。

8.2.6必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8.2.7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8.2.8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特殊工种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8.2.9保证按甲方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甲方有权劝其退场,损失乙方自负。

8.2.10设置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负责劳动用工的管理工作,并按当地政府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将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及相关资料,报甲方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8.2.11乙方有权拒绝执行项目对安全、质量、工序等没有书面文字交底资料的工作。

8.2.1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8.2.13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

8.2.14严格按照甲方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甲方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8.2.1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CI工作的要求,统一着装;符合甲方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负。

8.2.16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当月形象进度报表。

8.2.17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并运至现场外。消纳地点由总包协调。分包负责本工程的结构验收清理工作,并承担相关人工费用。

8.2.18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当地有关分包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任何因为乙方违反这些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8.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内蒙古及鄂尔多斯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施工现场噪音控制、施工中交通运输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于尘埃、噪音及所有环保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限度,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扰民、民扰事项,并且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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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得以扰民、民扰为由拖延工期,更不得以扰民、民扰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及费用要求。

8.2.20乙方需提供施工中所用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有的电线和配件等;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现场安全规定的移动电箱及照明用灯具、电线等;乙方负责二级电箱以后(不包含二级电箱)及临水立管以后的全部临时供电、供水工作,并需无条件在施工临时用电、用水上满足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使用。

8.2.23乙方自行负责其现场人员的临时设施和床上用品的费用。

8.2.24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应包括其施工范围内的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及施工和安全所要求的脚手架(包括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8.2.25乙方需负责所属施工范围内所用的机电材料等施工场内外的装卸车、码放等工作,其人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任何情况均不得计取。

8.2.2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核通过(或甲方制订)的冬雨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负责冬雨季施工的防雨、防冻工作,其冬雨季施工的措施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

8.2.27乙方代表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月度、周生产例会等。

8.2.28施工人员全部退场,留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和工程劳务分包费用的决算等有关事宜。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和企业 CI 形象达标等签署评定意见,在扣除返工发生的材料、机械、人工费、未归还的物资以及其它赔偿等费用后,经甲方质量、安全、合约等审核签字后在工程完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

第九条 材料管理

9.1 甲方按照审核后的材料计划提供机电安装材料。

9.2 乙方指派专人(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领用材料,签字确认;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材量的增加,由此造成的材料的增加费用由甲方按照材料实际采购价格加采保费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的扣除费用为:材料增加数量×( 原材采购价格+采保费+运费)。

9.3乙方从甲方领取的任何材料,必须填写正规的领料单(领料单的格式必须经甲方认可)且必须由乙方项目经理或乙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确认,甲方方予以发放。

第十条 工程款的支付 10.1 本工程无预付款

10.2 地下部分结构完成出地面,一层地板施工完成,机电预埋按照完成的面积结算付款10%承包费用。

10.3 主体结构封顶,机电预埋、预留完成,付到合同总额的30%。 10.4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付至总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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