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21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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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可以将上述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具体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承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按具体工程和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逐款列出各项工作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要求,实际存在而《通用条款》未列入的,要对条款或内容予以补充。支付的费用金额和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范围及计算方法。

13.试述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当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

(2)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验收程序同上。。3)发包人不能按时组织验收: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在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经被认可。。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14. 试述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 1)制裁有过错方。即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一方或者双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方所应当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被损害人有损害事实;赔偿义务人有过错;接受损失赔偿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无故意违法而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损失与过错之间有因果关系。

(2)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无论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间是在合同履行前,还是履 行过程中,或者是在履行完毕,该合同一律从合同成立之时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即使进行了履行行为,也不能取得履行结果。

(3)合同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部分无效时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①因无效部分具有独立性,没有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此时,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②无效部分内容在合同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从而导致整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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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效。

(4)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条款的法律效力。

(5)以返还财产为原则,折价补偿为例外 。无效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根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就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所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当折价补偿。

(6)对无效合同,有过错的当事人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15.试述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由于隐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隐蔽,很难再对其进行质量检查(这种检查成本很大),因此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中间验收,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验收的单项工程和部位的名称、验收的时间、操作程序和要求,以及发包人应该提供的便利条件等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汜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试述定金与工程预付款的区别。

(1)定金的作用是担保;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对方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在资金上提共帮助。

(2)交付定金的合同是从合同;而预付款的协议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3)定金合同只有在交付定金时才能成立;预付款主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即可成立。

(4)定金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交付后,不履行合同不会发生被没收或者双倍返还的效力。

(5)定金适用于以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履行义务的合同;预付款只适用于以金钱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

(6)定金一般为一次性给付;预付款可以分期支付。 (7)定金有最高限额,《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预付款除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以外,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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