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2009—0208)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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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

。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奖励;未达到此标准,发包人将按照 标准予以处罚。

27、送达:

本合同14条约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进行结算或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承包人表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依照约定提供施工必须的工程材料、图纸; (4)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停止违约支付分包合同价款行为的; (5)要求发包人确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签认零工、窝工、 (6)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劳务工程不符合约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人员、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资料等履约行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项; (9)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28、本合同价款核算规则及构成方式

28.1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固定合同价款; (2)工种工日单价; (3)综合工日单价; (4)建筑面积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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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分包合同价款包含以下内容: 。

28.3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为 ,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调整标准为

,调整依据为 ,调整程序为 。

28.4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条约定的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调整。

28.5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

合同价款中包含

,其中人工费 元。

28.6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工日单价为: 工日;

工日;

工日;

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单价为 元/工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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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日;

,单价为 元/工日,共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7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综合工日单价为 元/工日,共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

28.8采用第(4)种方式计价的,建筑面积 m2,分包合同价款单价为 元/m2,其中:地上结构 元/m2,地下结构 元/m2,初装修 元/m2,精装修 元/m2,机电设备安装 元/m2,其它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 元;共 元;

28.9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 元/工日,停工、窝工单价 元/日。

28.10采取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双方约定: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为 ,计算规则为 ,单价为 。

28.10.2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

28.10.3双方约定,本合同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

29、施工过程中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书面确认时限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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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日。书面确认后,双方约定采取以下 方式结算支付分包合同价款:

29.1.1发包人在书面确认后5日内全额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29.1.2发包人每月 日支付 元分包合同价款。

29.2由于发包人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价款收取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支付行为的,造成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30、违约责任: 30.1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1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除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2不按约定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以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包人的损失,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继续予以赔偿。

30.1.3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的,除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4不能按时提供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机具、构配件造成窝工的,除应支付窝工费用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1.5发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时,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0.2承包人违约责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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