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为各片区提供商业服务、商务服务、娱乐康体以及公用设施配套网点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中心的功能主要辐射本片区范围,一般服务人口在10万人左右。

3、社区中心

社区级商业服务业中心主要分布在各功能片区内,配套社区级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一般服务人口在3万人左右。

第71条 规划布局

规划对全县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进行梳理和完善,形成三级商业中心:县级商业中心、片区级商业中心、社区级商业中心。

(1)县级商业中心:共设置三处县级商业中心。

①提升大名府路(府西街—贵乡街段)和京府街(大名府路—天雄路)所形成的传统商业服务业中心,完善各项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②在北部新城区北京北路以北,京府路以东形成重点培育面向区域的现代商业、金融、服务中心。

③完善为大名香油城、大名农机市场和京府商贸城等批发市场配套的各项商业服务设施,将之打造成为大名特色商品批发市场,使其不但服务于城区及县域,在三省交界区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批发市场。

(2)区级商业中心考虑大名南湖公园、北湖公园、植物园和宋故城的旅游开发建设,以及京府工业区的建设,并结合均衡的原则布置片区级商业中心。

(3)社区级商业中心主要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商业服务设施为主,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均衡布置。

规划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02公顷,占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的6.65%,人均用地6.91平米。

4、工业用地规划 第72条 布局原则 1、布局原则

32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1)城区东侧215省道(五得利大街)以西的工业企业向京府工业企业搬迁,通过经济杠杆置换出中心城区。

(2)城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向京府工业区集中。 第73条 规划布局

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实行“退二进三、退二还绿”的战略部署,规划期内有计划地搬迁对城区生活居住有污染有干扰的工业企业,搬迁至城区东南部的京府工业区内。整个工业按照不同的工业门类分为三区域:食品产业区、装备制造区、新材料产业区。

规划工业用地933.8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98%,人均20.75平方米。 5、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第74条 规划布局 规划建有两处物流区:

(1)规划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府南路以南,兴大街以西,南二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结合大广高速下道口建设一处物流园区。

(2)规划在工业区的西侧,富强路以西,建成路以东,中兴东路以南,泰安路以北,建设一处为工业区服务的物流园区。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45.4公顷,占规划城区建设用地的3.11%,人均用地3.23平米。

第二节 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第75条 对外交通 1、公路系统

规划邯大高速公路为大名预留1个出入口,此出入口位于215省道与邯大高速交汇处,距离现状城区7公里;现状大广高速公路,在阳平路与平安大街交口向西一公里处设置下道口。高速公路至市区的引线,应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省道215与城区东外环线相连,省道313通过西外环线和南外环线穿过城区。

33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县道丛峰线穿故城遗址与北环路相接; 乡道西吴线穿过北环路与城区万大路衔接; 2、对外货运枢纽

规划两处物流中心,一处依托打光高速下道口,布置在中心城区的西南角;一处依托京府工业区布置在工业区的西侧。

第76条 道路等级

中心城区道路网采用以方格网为主,环路和放射路相结合的方式,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级别构成。

第77条 道路网结构

建立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络。

快速路:西环路、北环路、东环路、泰民路是中心城快速路系统,用以实现过境交通的快速通达,并隔离货运交通。

主干路:规划“七横八纵”主干路方格网骨架,其中七横为:广达路、北京路、天雄路、大名府路、府南路、阳平路、南二环路;八纵为:平安大街、元城街、京府大街、贵乡大街、五得利大街、园中街、园东街、园区街。

次干路:规划的次干路在道路网络中起到集散分流主干路交通的作用,是分区内部出行主要道路。

支路:规划城市支路是城市交通运行的微循环系统,担负了次干路和主干路交通的集散作用,也是居住区、商业区、办公区的内部相互联系的道路。

主次干道间距原则上控制在550—800米之间,但是由于部分已建成道路间距过短,对于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的缓解不利,故而务必实施严格的交通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城市次干路和支路间距控制在200—350米之间。

第78条 慢行交通系统规划

1、非机动车道路系统:规划城市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主要承担城市的非机动车流。

34

大名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2、步行交通系统规划:优先设置城市核心区的步行系统;完善现有步行街区域,使其与贸易街与振兴路商业圈形成一体化的商业步行区域;在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上保障人行道宽度,禁止压缩人行道;针对立交的不同特征,对行人进行专门的交通组织,保证行人过街、转向安全快捷。

第79条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至2030年,基本建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客运方式相协调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公交车拥有量为620标台,拥有水平为12.5标台/万人,公共交通方式应承担30%以上的客运出行量。

(1)公交线网

中心城区内部规划4条骨干线路,外部规划7条城乡公交线路。 (2)场站布局规划

公交保养场:依据城市用地布局配置公交停车场,总用地保证6万m2。 公交枢纽站:公交枢纽站规划与城市客运枢纽结合设置,用地规模不低于6万m2。

公交首末站: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3~5万人口规模的居住区应设置首末站。

第80条 停车场规划

实施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的机动车停车供应结构,适当控制停车泊位规模,节约城市建设用地。居住区、公共建筑按照规范配建自行车停车设施,公用停车场、换乘停车场、公共交通车站根据需求设置充足的自行车停车位。

第三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第81条 规划目标

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实现城市生态的良性循环,成为环境舒适、运转高效、特色突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