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技术监督细则文档(2)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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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总则

1.1本实施细则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条例》及有关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1.2本细则规定了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解释权属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安全技术部;

1.3 化学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氢气、六氟化硫)、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1.4安全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统筹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的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2 管理职责

2.1 总工程师的职责

2.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2.1.2 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组织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督促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2.1.3 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2.1.4 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2.1.5 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2.1.6 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2.1.7 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2.1.8 组织调查研究与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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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化学技术监督专职的职责

安全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统筹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的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其职责为:

2.2.1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技术改造措施;督促、检查和考核厂内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实施细则、措施和要求等;

2.2.2经常了解和掌握公司化学监督的情况,督促、检查和推动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组织解决系统内化学监督的重大问题;

2.2.3每年组织召开化学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确定年度专业工作重点; 2.2.4对化学监督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2.2.5参加与化学监督工作有关的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2.2.6研究化学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参加技术信息交流,应用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进行业务指导;

2.2.7进行检查与现场监督的劳动竞赛评比活动,并对化学监督工作实行考核; 2.2.8对月报及季度报表进行综合分析,坚持化学监督制度,定期组织监督分析会,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总工程师; 2.2.9编写全公司化学监督年度总结,提出年度重点工作;

2 .2.10建立完善公司化学监督的数据库(包括设备台帐、监督网络、化学监督数据、设备事故异常等);

2.2.11参加制订、修订并负责审核本厂化学监督、运行的规程、制度、标准、实施细则、措施和要求等。

2.2.12建立健全主要的化学监督档案,指导、帮助和督促基层化学监督技术人员收集、整理化学技术监督资料,并健全、保管各种台帐;

2.2.13督促、指导、帮助化学专业做好水、汽、油、煤、气和灰等分析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水、汽、油品质不合格联系单》的执行情况,异常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2.2.14组织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监督手段和技术管理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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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化学监督工作水平。组织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监督手段和技术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化学监督工作水平;

2.2.15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安全技术部,并加以督促落实;

2.2.16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生产环节;

2.2.18 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2.2.19 加强化学仪表的管理,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实现水、汽等质量的仪表连续监督;

2.2.20加强废酸、废碱和化学废水的处理及监督工作,使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3 安全技术部各专业职责 2.3.1 锅炉专业

2.3.1.1 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中;发现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2.3.1.2 负责对本专业管辖的设备内部进行检查。检查时,通知化学专业共同检查设备腐蚀、结垢、积盐情况,协助化学专业做好垢样的采取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2.3.1.3 配合做好锅炉设备检修和停、备用中的防腐工作,并负责设备防腐配套的设备及系统安装和维护工作;

2.3.1.4 锅炉化学清洗时,配合化学专业拟定清洗方案。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并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2.3.1.5 设备检修前,应征求安全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2.3.2 汽机专业

2.3.2.1 凝汽器需要更换钢管时,要根据DL712-2000《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保证安装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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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配合化学专业共同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采取样品,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2.3.2.3 配合做好汽机设备检修和停、备用中的防腐工作,并负责设备防腐配套的设备及系统安装和维护工作;

2.3.2.4 负责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的管理、净化、防劣和补换油工作,当汽轮机油含水或冷油器漏油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油耗和放水量。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意见;

2.3.2.5 做好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和排污以及胶球清洗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 2.3.2.6 汽机专业所属设备需清洗时,应会同化学专业共同制定清洗方案,并负责清洗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操作、维护。 2.3.3 电气专业

2.3.3.1 负责做好运行变压器油、六氟化硫的管理、净化和防劣等项工作,以及设备补换油、气工作;

2.3.3.2 负责充油、气电气设备上的取样装置安装和维护工作,协助化学专业做好油、气采集工作;

2.3.3.3 如油质、六氟化硫及气相色谱分析等项分析结果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积极采取措施,清除隐患。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备案。 2.4 物资专责人的职责

2.4.1 负责水处理日常消耗药品、化学清洗药品、水处理材料、油和各种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以及分类妥善保管;

2.4.2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到库后的物资及时进行验收工作,并提前通知化学检验人员进行(化学方面)质量检验。 2.5 发电运行部职责

2.5.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协助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对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较大、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总工程师汇报;

2.5.2 负责做好机组停、备用和检修中的防腐保护工作,负责防腐保护系统设备操作和有关工艺参数控制,并纳入有关运行规程中;

2.5.3 负责机组的循环冷却水、闭式冷却水、发电机冷却水的补、换水和排污操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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