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及附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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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益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是否不按规定征收、管理、使用;有无越权批地,多部门批地,有无国有土地非法出让、转让、占而不用,以权谋私等问题。

4.13 社会捐赠款物审计。

4.13.1 接受、分配、使用和管理社会捐赠资金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4.13.1.1 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职责,是否符合规定。

4.13.1.2 捐赠款物收、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有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4.13.1.3 资金分配、使用的报告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4.13.2 社会捐赠资金收入审计。

4.13.2.1 接受的捐款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账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

4.13.2.2 接受捐赠资金的收据是否合规,收据存根与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是否相符。

4.13.2.3 增值收入是否转入捐赠收入。 4.13.3 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审计。

4.13.3.1 分配、发放、使用捐赠款物的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合规。 4.13.3.2 分配、使用捐赠款物是否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

4.13.4 捐赠物资管理审计。

4.13.4.1 捐赠物资出入库有无内部控制制度,原始记录是否完整。 4.13.4.2 捐赠物资的变价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价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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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合理。

4.14 行政部门政府采购审计。审查部门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是否及时,是否按预算、计划组织执行,分散采购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取得预期的效果。

4.15 行政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4.15.1 审查部门各级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年度决算编制工作要求,布置其所属单位决算编制工作;各级预算单位年终是否清理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做到帐帐、帐实相符;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无按规定在编报决算草案时调整。

4.15.2 审查部门各级预算单位的决算报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年度预算数字和各项拨款数字是否一致,帐表是否相符,表内各项目之间的钩稽关系是否正确;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决算草案时,是否严格审查基层预算单位的决算报表,对不合规的问题是否要求基层单位予以纠正;各级预算单位的决算报表是否与一级预算单位的汇总表一致,有无重报和漏报问题。

4.15.3 审查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的建议。

4.16 审计指标体系。 4.16.1 财务状况指标。

4.16.1.1 资产负债率:衡量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本年或本期负债总额÷本年或本期资产总额)×100%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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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对外举债。审计中若发现单位资产负债率过高,应注意查明原因。

4.16.1.2 财务计划完成率: 衡量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实际收入和支出的计划完成情况。计算公式为:

收入计划完成率=(本年或本期单位实际收入额÷本年或本期单位收入计划数)×100%

支出计划完成率=(本年或本期单位实际支出额÷本年或本期单位支出计划数)×100%

4.16.1.3 单位收入情况指标:衡量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各项收入状况及决策力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收入额=本年或本期收入总额÷本年或本期单位平均人员数 预算拨款人均额=本年或本期预算拨款收入÷本年或本期单位平均人数

收入增长率=[(本年或本期收入总额-上年或上期收入总额)÷上年或上期收入总额]×100%;

人均收入增长率=[(本年或本期收入人均额-上年或上期收入人均额)×上年或上期收入人均额×100%。

收入总额包括部门预算拨款收入、拨入专款、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4.16.1.4 单位支出情况指标:衡量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部门支出情况。

4.16.1.4.1 人员支出平均额: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人均年消耗经费的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平均额=本年或本期人员支出总额÷本年或本期单位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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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4.16.1.4.2 公用支出人均额: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人均公用费用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公用支出人均额=本年或本期公用支出总额÷本年或本期单位平均人数

4.16.1.4.3 可比口径支出人均额:按可比口径计算,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人均年消耗经费的水平。计算公式为:

可比口径支出人均额=本年或本期可比口径支出总额÷本年或本期单位平均人数

4.16.1.4.4 可比口径支出增长率:按可比口径计算,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支出的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可比口径支出增长率=[(本年或本期可比口径支出额-上年或上期可比口径支出总额)÷上年或上期可比口径支出总额] ×100%

4.16.1.5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额增长率及占总支出的比重 4.16.1.5.1 人员经费支出增长率: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员经费支出增长率=[(本年或本期人员经费支出额-上年或上期人员经费支出额)÷上年或上期公用经费支出额]×100%

4.16.1.5.2 公用经费支出增长率: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

公用经费支出增长率=[(本年或本期公用经费支出额-上年或上期公用经费支出额)÷上年或上期公用经费支出额]×100%

4.16.1.5.3 人员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反映领导干部任职内所在部门经费支出中的人员支出所占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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