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2014年)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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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

供电分区 E类 F类 过渡接线 架空:单辐射 N分段n联络(N≤6,n≤3) 目标接线 架空:单辐射 N分段n联络(N≤6,n≤3) 表10-2 20千伏配电网网架结构接线推荐表

供电分区 A类 “2-1”单环网 两供一备 过渡接线 目标接线 双环网 “3-1”单环网 N供一备(n=2,3)、“花瓣”型接线 10.2 开关站与配电站

10.2.1 配电站宜深入负荷中心,以提高供电质量,降低线损。

10.2.2 公用开关站和配电站应作为市政建设、改造的配套工程,与市政建设同步进行。公用开关站、配电站应独立设置,在条件受限时,可附设于其他建筑物内,但应设置在正一层以上。

10.2.3 开关站和配电站建设型式宜按表10-3选择。

表10-3 开关站、配电站型式推荐表

供电分区 配电 站型式 开关站型式 A类 室内配电站 箱式配电站 B类 室内配电站 箱式配电站 C类 室内配电站 箱式配电站 台架配电站 D类 室内配电站 台架配电站 箱式配电站 E类 室内配电站 台架配电站 F类 台架配电站 —— 户内开关站、户外开关站 10.2.4 开关站电气主接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每段母线接4-8面开关柜。 10.2.5 开关站电源进线宜取自不同变电站,不具备条件时,可取自同一座电站的不同母线。

10.2.6 负荷密集地区的配电站,宜采用双配变型式配置,在低压母线侧设置分段联络开关。

10.2.7 开关站、配电站的中压开关柜宜选用断路器柜或负荷开关柜。

10.2.8 配电变压器应选择小型化、低噪音变压器,额定容量应按表10-4选择。

表10-4 中压配电网配电变压器额定容量推荐表

电压等级 10千伏 20千伏 油浸式配电变压器 不大于630 kVA 宜采用630kVA、1000 kVA 干式配电变压器 不大于1250kVA 宜采用1000 kVA、1250 kVA、1600kVA 注:台架变压器容量不大于500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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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中压配电网线路 10.3.1 一般要求

1)导线截面应根据负荷发展水平、线路全生命周期成本综合确定。同一个规划区的导线选型应标准化、系列化,主干线、分支线、接户线截面宜分别一致。

2)中压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线路长度推荐范围见表10-5。

表10-5 线路长度推荐表

供电分区 最大线路长度 A类 10千伏:3公里; 20千伏:6公里 B类 4公里 C、D类 6公里 E类 10公里 F类 15公里

10.3.2 中压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GB 50061的规定,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规划道路要求,沿道路以及绿化带架设,尽量减少与道路、铁路、河流以及架空线路的交叉跨越。

2)在城市及农村受树木、建筑物限制,威胁人身安全时,应采用架空绝缘线路。 3)雷击多发地区的架空绝缘线路应采取防雷技术措施,裸导线路可采取必要防雷措施,防止雷击造成线路多处杆塔瓷瓶击穿。

4)中压架空线路的主干线和较大的分支线应装设分段开关,减少故障停电范围。中压架空线路在受到条件限制时,中压和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

5)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推荐采用铝芯绝缘导线、铝绞线、钢芯铝绞线。 6)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截面推荐值见表10-6。

10.3.3 中压电缆线路路径的选择应满足GB 50217的规定,其截面推荐值见表10-7。

表10-6 中压架空线路导线截面推荐表

供电分区 B、C、D类 E、F类 主干线(mm2) 240、185 185、150、120 次干线(mm2) 150、120 120、95 分支线(mm2) 95、70 50、70 表10-7 中压电缆截面推荐表

类型 10千伏电缆线路 20千伏电缆线路

供电区 A、B、C、D类 A类 主干线(mm2) 400、300、240 300

分支线(mm2) 150、120、70 12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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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低压配电网

11.1 低压配电网结构

11.1.1 低压配电网宜采用以配电站为中心的放射型接线方式。

11.1.2 采用双配变配置的配电站,两台配变的低压母线之间应装设联络开关,变压器低压进线开关与母线联络开关设置可靠的联锁机构。

11.1.3 低压配电网应以配电站供电范围实行分区供电。低压架空线路不应跨越中压分段开关区域。

11.1.4 自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 11.1.5 负荷接入低压配电网时,应使三相负荷平衡。 11.1.6 低压配电网典型接线图见附录C。 11.2 低压配电装置出线规模

11.2.1 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出线回路宜为2~8回,低压配电系统宜采单母线接线方式。低压进线断路器不宜设置失压脱扣器。

11.2.2 建设配变时,配套建设配变监测单元(TTU)装置。 11.3 低压配电线路

11.3.1 低压架空线路宜采用绝缘线,架设方式可采用分相式或集束式。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多回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

11.3.2 低压配电网应有较强的适应性,主干线宜按规划一次建成。 11.3.3 低压配电网中性线与相线截面宜相同。

11.3.4 同一供电分区,低压配电线路主干线、分支线的截面宜分别相同。

11.3.5 低压配电线路的供电距离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线路供电半径宜控制在以下范围:

1)A、B类供电区:200m; 2)C、D类供电区:2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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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类供电区: 300m; 4)F类供电区: 500m。

12 电源接入系统

12.1 根据电源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宜按表12-1选择。有不同接入电压等级可供选择的时候,一般接入高一级的电压等级。

表12-1 电源并网的电压等级推荐表

并网电压等级(千伏) A、B、C类供电区 0.22 0.38 10(20) 10(20) 10(20)、110 110 D、E、F类供电区 0.22 10 10(20) 35 35、110 110 电源总容量范围(千瓦) 小于15(含) 15至400(含) 400至5000(含) 5000至10000(含) 10000至30000 30000以上 12.2 发电厂接入系统基本原则

12.2.1 电源接入应以审定的中长期电力规划为基础,从实际出发,遵循分层、分区、分散接入的原则。

12.2.2 电源接入系统电压等级一般宜为1级,最多不超过2级,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的发电厂内不宜设两级电压的联络变压器。

12.2.3 电源的接入、主接线应综合考虑电网解环运行要求,简化主接线,发电厂宜减少出线回路数。

12.2.4 并网点的确定原则为电源并入电网后能有效输送电力并且能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2.3 分布式电源接入系统基本原则

12.3.1 对于逆流导致上一级电网需要在继电保护设置等方面做出大范围调整的,在上级电网完成调整前需限制该接入点接入的分布式电源总容量以避免产生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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