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试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试行)

5.5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及有关规定,对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监视、巡检。

5.6在进行安全自动装置工作时影响到其它专业设备,或在进行其它专业设备工作时影响到安全自动装置的,(特别是在共用CT回路的装置上进行试验或工作),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在工作申请及方案中明确对其它专业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影响。

5.7安全自动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如通信人员需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影响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时,通信人员应将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向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汇报,并由运行维护单位向调度部门提出工作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5.8安全自动装置专业与通信专业维护管理责任界面划分

5.8.1安全自动装置专用的传输通信设备由通信部门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5.8.2合相运行的户外公共设备的维护、调试,由通信人员负责。 5.8.3通过音频配线架(VDF)、数字配线架(DDF)或光纤配线架(O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通信配线架。通信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通信配线架至安全自动装置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维护。

5.8.4不经过通信配线架,直接由通信设备连接至安全自动装置设备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出入口。

5.8.5安全自动装置专业应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

第11页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试行)

5.9 安全自动装置异常或故障处理

5.9.1当安全自动装置出现异常告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现场运行规程处理,并汇报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运行维护人员。 5.9.2当安全自动装置发生故障(运行灯熄灭,装置闭锁)时,运行值班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先行退出本装置的所有出口跳闸压板,然后汇报值班调度员,并通知运行维护人员到现场处理故障。 5.9.3当安全自动装置出现异常告警、故障时,值班调度员应根据运行值班人员汇报的内容,按照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运行规定对相应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安全自动装置管理专责。 5.9.4当安全自动装置出现异常告警、故障时,运行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读取并核实信号、打印异常报告、数据记录等,必要时可提出工作申请对装置进行检查,尽快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5.9.5现场检查及处理工作结束后,运行维护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向运行值班人员书面交代清楚,由运行值班人员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检查处理情况。值班调度员可根据运行值班人员的汇报情况,决定是否投入该安全自动装置,并通知安全自动装置管理专责。

5.9.6双套(系统)配置的安全自动装置,原则上不允许两套装置(系统)同时退出运行。若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两套装置(系统)异常或故障退出,值班调度员应立即按照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运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尽快通知安全自动装置专责。安全自动装置专责应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分析故障原因及对系统运行的影响,提出应急处理方案,

第12页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试行)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现场运行维护人员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装置运行。

5.10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处理

5.10.1当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全面记录装置动作信号及有关信息,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通知运行维护人员。

5.10.2值班调度员判断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时,应下令退出该装置进行检查。

5.10.3安全自动装置动作以后,运行维护人员应尽快了解有关情况,收集装置动作信号、事故报告、数据纪录及故障录波等信息.并整理形成装置动作分析报告,在动作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调度机构。

5.10.4各中调所辖500kV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分析报告,应由中调在动作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转送总调。 6 检验管理

6.1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工作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Q/C S G1 0008-2004)的有关内容执行。

6.2各级安全自动装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管理制度。

第13页

中国南方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试行)

6.3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表的精度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应定期校验,以确保检验质量。

6.4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按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它各种检验工作。检验工作应保证质量、掌握进度,尽量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

6.5对分散就地控制类型的安全自动装置,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运行方式等因素,合理安排检验计划,并报上级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部门。

6.6对由两个及以上控制站和执行站通过通信设备联络构成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由其对应调度机构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部门根据电网运行情况,统一安排相关厂站进行设备检验,以缩短时间,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

6.7安全自动装置检验前应制定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检验结束后应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待检验情况,及时完成检验报告。

6.8当安全自动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保留装置原有状态,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上级安全自动装置专业管理机构及安监部门商定。

6.9新投入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在运行后的第一年内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至少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包括区域安稳控制系统联合调试检验),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第14页